從一則漏洞百出的新聞報導說起
打印機版 | 【投稿/反饋】 【新生10月9日訊】 2000年8月23日齊魯晚報A2板載有一則新聞,大標題是“為求圓滿殘殺鄰居”, 小標題是 <廣西一起“法輪功”癡迷者一審被判死緩>。內容為:據新華社北京8月22日電,廣西壯族自治區柳州地區中級人民法院今天公開審判一起“法輪功”癡迷者故意殺人案,以故意殺人罪一審判處“法輪功”癡迷者蘭雲長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力終生。
經庭審查明,廣西融安縣大巷鄉珠玉村付用屯村民蘭雲長是“法輪功”練習者,2000年9月27日因防害社會管理秩序被治安拘留15天,雖經教育仍癡迷“法輪功”,尋求“升天圓滿”。2001年4月16日下午5時許蘭雲長竄到本村上洞屯韋少明家索要砒霜未果,遂產生殺害韋少明一道“升天圓滿”之歹念,趁韋少明不備,用斧頭猛砸其後枕部,致韋少明倒在地,次日上午死亡。蘭雲長作案後逃離現場,於次日下午到公安機關投案自首。
當天(23日)晚間電視新聞聯播節目播出此項新聞,播音員念的一字一句與小報所述分毫不差,顯然二則新聞同樣源出新華社無疑。唯一不同的是電視多了一個鏡頭,兩名法警押著一名犯人出場亮了一下相,總共不超過一分鐘,沒有法官審訊,沒有被告答辨,沒有死者和犯人家屬出庭,更沒有一個旁聽,旁觀者。電視屏幕一閃,一樁死刑案就這樣向群眾交待了。天天說什麼“依法如何如何……”,判人死刑居然這樣任意,還有什麼事情必須“依法”呢?這種司法制度除掉“草菅人命“外,還有別的詞匯適用嗎?
其實,電視報導只不過是對新華社的配合而已,明眼人一看便知。
大陸中國的媒體有多大可信度只有天知道,與世界各大通訊社所恪守的客觀性,公開性相反,新華社是嚴格遵從黨的新聞導向的,通俗一點說就是和全國人民一樣,必須遵守“與黨中央保持一致的”紀律,如若不信,不防解剖一只麻雀。即以此例新聞而論,從2000年4月16日韋少明被殺害,17日蘭雲長自首到2000年8月22日粗說已是4個多月了,這樣的新聞為什麼不在當日及時報導,俟致今日亮出來,豈不已成歷史了。自古以來,人們認為的“人命關天”的看法是否已經過時了? 在當今的中國,個把百性被殺,已經不必大驚小怪了是不是? 時過4個多月為了某種需要突然把此案派上用場,於是乎妙筆生花,僅僅用了二百來字就把一樁命案從作案,破案,審案,到結案的復雜過程,輕描淡寫地一筆勾劃出來,一經這樣處理,讀者的腦海裏便能不知不覺地順從地被打上一個印記“法輪功”練習者故意殺人!
太如意了,對於作者!不僅可以輕松地完成上面交下的任務,而且大能邀功拎賞!
然而讀者感興趣的,往往是案情,蘭雲長為什麼要到韋少明家索要砒霜,他倆過去是什麼關系,索要未果,蘭對韋是恨了,還是感激了。如果是恨,為什麼還有興致和人家一道“圓滿“?如果是感激,為什麼恩將仇報,趁人不備,砸人至死?既然認為死亡就是“圓滿”,既然長期追求“圓滿”,既然願意和韋少明相偕“圓滿”就該在砸傷事後接著自盡,為什麼不但不尋死反而逃離現場最後自首?請註意這個逃字,逃什麼?逃避服法?逃避抵命?說明蘭雲長根本沒有“死亡”既可“圓滿”的信念。
短短二百字的報導,矛盾百出,驢頭不對馬嘴,此種行文方式實在難登大雅之堂,然而這種混帳邏輯並非本文作者所創,自從年初天安門廣場自焚劇問世以來,中國媒體對與類似事件的報導就一直遵循著一個公式: 作案者:“法輪功癡迷者”,作案動機: “升天圓滿”,作案內容: “殺人自殺”。
他們認為:只要謠言加工廠能夠大批量地復制此種產品(謠言)並源源不斷地提供社會,人們就會長久地保持一種共識: “法輪功控制人們思想,教唆學員殺人自殺。因而法輪功是X教,迫害法輪功“無罪”,迫害法輪功“有功”,迫害法輪功從根本上“代表人民的利益”。
但是聽我說:那些為民脂民膏所奉養的媒體諸公,“沒有調查研究就沒有發言權”這句話你們總該認可吧! 你在哪本法輪功的論著中發現有教殺人自殺的辭句? 人所共知,法輪功是不允許殺生的。“轉法輪”第七講第一節專論殺生問題,你可見識見識以免總是胡說八道,你筆下的那個殺人犯,連“轉法輪”都沒有讀過,何所據稱之為“法輪功”癡迷者?
再者,你們既然榮操此種啟蒙大眾教育人民的職業,總該有點最起碼的常識才是,你們知不知道”圓滿”二字本是佛教常用詞匯,“飛升”二字本是道教常用詞匯,他們使用此詞已上千年,未見有導致信眾自殺殺人之事? 輪功此次弘傳不足十年,為什麼一經使用此等詞匯就可出現殘殺人類之後果?! 真真是”欲加之罪何患無詞”! 這是多麼荒謬,可恥,毒辣的行徑! 當其時也,袞袞諸公又曾扮演了什麼角色! 是信口開河,落井下石,還是助紂為瘧!
我忽然記憶起89年民運期間,新聞工作者在北京街頭的畫面,一群新聞工作者排著長隊緩緩行進在街上,每人胸前有一塊牌子,上寫“不要相信我們,我們說謊,我們說謊!”
難道說今天大陸中國的新聞工作者,就不願秉其春秋之筆直抒胸中塊磊,為民請命嗎? 非也! 事有不得已者也。
發稿:2001年10月8日
更新:2001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