害人反害己 迫害法輪功者戒
打印機版 | 【投稿/反饋】 【新生10月9日訊】山東省冠縣蘭沃鄉派出所所長張申,迫害法輪功學員,罪惡深重。2000年10月份對進京上訪的女法輪功學員施用暴行,用電棍電頭、身體、舌頭,禽獸不如。在今年夏天張申架車外出途中出車禍,軋死一人,軋傷一人,被受害者家屬打了個半死,又包賠死傷者2.6萬元,處理案件期間行賄10多萬元。冠縣辛集鄉書記王同章在99.7.22期間對大法及法輪功學員進行誹謗,並每人罰款500元,兩年來屢次非法關押法輪功學員和罰款,是江澤民的忠實走卒。今年夏天外出時,因毒打一老百姓被告到中央,又牽扯到貪汙腐敗的事,被法辦。
惡待他人,實際是在惡待自己,自己種下的苦果終要自己去品嘗,請迫害法輪功者審視自己的言行,莫再錯誤的道路上繼續下去了。
發稿:2001年10月7日
更新:2001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