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網恢恢惡人榜:黑龍江省大慶石油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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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單位: 黑龍江省大慶石油管理局非法剝奪公民信仰自由罪
罪行敘述:
6月18日,四百余名法輪功學員在石油管理局門前集體煉功後,大慶石油管理局加緊迫害大法學員,十一前各單位找大弟子談話,逼迫寫保證書,不再煉法輪功,拒絕轉化的停發工資,每月只發300元生活費,再不轉化要送北安農場強制轉化,有消息說十一假期後江澤民企圖搞更大範圍的迫害舉措,並將拒絕被轉化者直接送勞教所。
控告人: 法輪功學員 2001年1月
發稿:2001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