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網恢恢惡人榜:黑龍江省大慶市公安局治安大隊大隊長褚某
打印機版 | 【投稿/反饋】 被告元兇: 黑龍江省大慶市公安局治安大隊大隊長褚某將大慶法輪功學員李保水迫害致死。罪行敘述: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四日,李保水的辦公室,家裏被同時查抄,在抄家的同時,李保水本人也被從看守所押進了大慶市公安局治安大隊,由大隊長褚某親自帶人突擊審訊。到七月二十六日上午,“裏邊”傳出話來,說李保水叫其家人送點水去。到中午時分,李保水的愛人費了相當周折,終於帶著飲用水和換洗的衣服進了公安局的大樓,大隊長褚某叫放下東西走人。連句話都不讓說,就把李保水的愛人給轟走了,當時李保水愛人看到的李保水人已經被折騰得憔悴不堪,幾乎連眼皮都擡不起來了。待到李保水的愛人到家後心緒尚未平靜下來,公安局又叫其愛人快到現場。屆時,李保水已經橫臥在公安局治安大隊那高樓大廈的冰冷、無情的水泥地面上了。
敬希中國執法部門以人民命運、國法尊嚴為重,審判黑龍江省大慶市公安局治安大隊和大隊長褚某的犯罪行為。
控告人:法輪功學員 2000年11月
發稿:2000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