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頒布條例嚴限集體健身活動規模
打印機版 | 【投稿/反饋】 北京消息:中國政府星期五頒布"健身氣功管理條例",嚴格限制群眾集體健身活動的規模,並嚴禁健身組織宣揚宗教。
中國官方的《中國體育報》星期五刊登了該管理條例,其中規定,氣功組織必須是小規模、地方性團體,超過兩百人的活動必須獲得公安局批準,而且所有活動一律不得在國營企業、政府機關和院校內進行組織。此外,依據該管理條例,
傳授氣功者必須先在政府有關部門註冊登記並獲得批準證書;傳授過程中不準使用任何宗教用語,甚至健身組織的名稱也不準含有"中國"、"亞洲"、"世"或"宇宙"等字眼。
美聯社說,頒布這一新規定是中國政府為加強控制群眾集體健身活動,預防類似法輪功性質的組織再次出現而作出的又一舉措。
2000-09-15
http://www.rfa.org/article.cgi?service=Mandarin&article_id=40871
發稿:2000年9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