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電]:地方對付法輪功采連帶責任制阻止成員進京抗議人數多少列入考核標準
打印機版 | 【投稿/反饋】 北京政權為阻止氣功集團「法輪功」成員到北京進行抗議活動,對地方政府采取連帶責任制,抗議者出身較多的地方政府幹部將受到負面的考核,但是,這種制度同時也造成了部份地方幹部默認法輪功在當地的活動。
「讀賣新聞」今天引述大陸消息人士的發言指出,中共黨中央和政府已引進連帶責任制,把前往北京抗議的「法輪功」成員人數的多少作為對地方政府的賞罰標準,法輪功人數多的地方政府幹部將受到負面的考核,因此各地方政府正加強對「法輪功」成員的監視,阻止他們到北京。
報導同時指出,部份地方的幹部為了重視自己的政績,已私下和「法輪功」人士之間達成默契,要求他們不要前往北京,但默認他們在家裏等限定的場所進行練功等活動,這種「交易」正逐漸地增多。
報導並指出,許多的地方幹部根據過去的經驗認為,要完全封鎖信仰「法輪功」人士的行動很困難,一些在取締法輪功行動面臨財政負擔困難的地方政府則對中共中央的長期徹底鬥爭路線加以質疑,且這種聲音正在提高。
北京當局自從去年宣布「法輪功」為非法組織後,對法輪功學員展開嚴厲的取締,但是這個氣功集團的成員一再前往北京天安門廣場進行示威行動。上個月
二十二日,有許多「法輪功」人士由於在天安門廣場抗議而被逮捕,他們被扣留並接受審問後送回。
http://www.chineseworld.com/publish/today/11_0900.4w/m/4wmp000825)10_tb.htm
發稿:2000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