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画家郑艾欣被迫害致死 母亲控告元凶江泽民(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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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莲呈祥(艾欣作品)


广东省珠海市法轮功学员、知名画家郑艾欣女士由于坚持修炼法轮功,拒绝所谓“转化”,被劳教所转押洗脑班、洗脑班再转押劳教所,连续洗脑迫害、关押近四年。之后,长年遭中共特务寸步不离、24小时电话监控,身心遭受巨大创伤,精神极度压抑,与病魔抗争多年后,于2012年9月1日,不幸英年早逝。

郑艾欣女士的母亲,广东珠海市法轮功学员杨焕英共被绑架八次,非法劳教两次,洗脑班关押迫害六次,非法抄家四次,与家人聚少离多,中共多年的迫害给她的家人造成极大伤害。

仅仅因为信仰法轮功“真、善、忍”,杨焕英女士被迫害得家破人亡。近日,在女儿去世三周年祭日前,她对迫害元凶江泽民提起控告,控告迫害元凶江泽民对她和她女儿多年来的迫害以及对她的家庭和家人造成的深重伤害。

感师恩 母女得法 开智慧技压群芳

郑艾欣女士,1967年9月26日生,画家,擅长油画、书法、爱好古琴。1997年,曾参加广东省第48回星河展,《花魂》艾欣油画展。1998年5月,在朋友介绍下,开始修炼法轮功,她一看《转法轮》就觉得很好,觉的找到了人生的意义、生命的价值,她并不是为祛病健身修炼法轮功的,但是三个月后,她腿上的风湿病不治自愈。

法轮功学员、知名画家郑艾欣女士


当时,她的母亲杨焕英女士正在英国探亲,半年时间里病了三个月,艾欣得知后,给母亲打去六百多元的长途电话,向母亲介绍、推荐法轮功,说这个功法很好,劝母亲回国修炼法轮功。

1999年3月,杨焕英开始修炼法轮功。修炼法轮功之前,她患有腰腿痛、颈椎增生、乳腺增生、腰椎增生、痔疮、背痛、头痛、长期重感冒、严重的风湿关节炎,蹲下去起不来,还有妇科炎症等;长期受疾病缠绕,吃药都不见效,生不如死;身体不好脾气也不好,一遇到不顺心的事就会骂人。修炼半年后,所有病痛不翼而飞,道德回升,不再骂人了。

杨焕英在控告书中写道:“修炼法轮大法使我的人生观变化很大:相信善恶有报是真理!知道了人存在的真正意义和存在的价值。自己平时按法轮大法‘真、善、忍’的法理要求自己,与人为善,做事处处考虑别人,做一个无论对任何社会都是有益的人。”

修炼法轮功后,艾欣的绘画技艺进步很大,特别法轮功被迫害后,有段时间,艾欣和同修住在一起,她们早上起来先炼功,之后学一讲《转法轮》,然后她开始画画,从画花过渡到画人物,有时一天就能画一幅,绘画技艺突飞猛进。她画莲花、画红眼石狮、画法轮功学员晨炼、学法等,还有的是洪扬传统文化,有的借画喻志,表达自己坚定修炼的意志。

超越(艾欣作品)


箫声吉祥(艾欣作品)


山魂汉韵(艾欣作品)


小认真(艾欣作品)


遭迫害矢志不渝 秉才艺仙子归天

法轮功无辜遭迫害,2000年6月27日,艾欣到北京合法上访,之后被绑架、非法治安拘留15天;同年12月,又被绑架到斗门区收容所非法关押8天。

2001年3月5日至19日,被非法关押在斗门区“610”洗脑班迫害两个星期,之后被非法劳教一年、送广东省三水女子劳教所(妇教所)迫害,劳教期间,她始终坚持自己信仰的权利,拒绝所谓“转化”。

2002年4月,非法劳教期满,由于没有“转化”,艾欣被斗门区“610”接回,关进斗门区“610”继续“转化”洗脑迫害,非法超期关押3个月,期间,艾欣绝食反迫害,并坚持炼功。7月24日,公安机关以其在洗脑班不服从狱警、私藏经文以及制作法轮功标语(准备于5月19日悬挂)等名目,对艾欣再次非法刑事拘留,并非法劳教两年,于7月29日,将艾欣戴着脚镣手铐,再次送广东省三水女子劳教所(妇教所)迫害。

据与她一起被关押的法轮功学员回忆,第一眼看到她,就惊讶于她如此的美丽和气质优雅,她性格温柔,很有涵养,令人过目不忘。然而,就是这么一个优雅的艺术家,在劳教所这样的中共流氓的黑窝,被野蛮摧残。

在劳教所,由于艾欣在当地影响很大,她丈夫又是名人,所以她不“转化”,就被隔离,虽然和很多同修住在一起,但是被夹控24小时看管,她不能跟大家一起从事包括洗澡等在内的集体活动,还曾被警察用高跟鞋打头、关禁闭室(黑房子),不让睡觉等。

艾欣的丈夫李正天先生虽然不修炼法轮功,但是理解和尊重妻子的信仰。2003年,李先生参加在日本举办的世界博览会中国馆的创意设计,击败群雄,一举夺标。2004年,他接受记者采访时,提到他的身体不好,需要他的妻子回来照顾,并表示,他的妻子是个很好的女孩,只是因为修炼法轮功、做好人,共产党就要把她关进劳教所。

大约2004年4月,艾欣从劳教所被提前放回家。回家后,她精神压抑,很少说话。她的母亲杨焕英很担心她被打过毒针,但是没有直接证据。

出狱后的艾欣被严密监控,不能随便出远门,电话被24小时监听。有一次,她准备回珠海,拉着行李箱,刚走出画室的门,就被截住,不让她走。

中共对她丈夫也有“三不”禁令:不准上电视、不准上报纸、不准出国,对他一方面利用,另一方面打压,由于中共看得非常紧,她丈夫也是非常压抑,她也非常压抑。中共对她的迫害已转成于无形之中。

因为她丈夫是画家、音乐家、艺术家、哲学家,所以他们认识的人都是上流社会的人,到她丈夫画室来来往往的世界各地、全国各地美术界、影视界、传媒界等方面的人很多,因为她善良美丽、才艺出众,她丈夫是名人,非常爱她,别人都觉得他们的经历很传奇,都会去看望她,在这种严酷的环境下,她就坚持利用这个平台,给来的人讲真相。另外,他们经常被邀请去参加画展,她就去画展发资料,同时,在资金上,支持一些同修的讲真相项目,以及投入做资料等。

由于2005年3月至2008年10月底,她的母亲连续两次被绑架,关押进劳教所迫害,同时,她自己做了很多讲真相的事情,对母亲的牵挂、担心和环境的压力,令她感到精神压力很大,2009年,既感到身体不适。

2011年,广州抓了很多法轮功学员,包括与艾欣关系很好的、经常来往的法轮功学员,此时,她感受到的无形的压力更大。2012年,终因子宫癌、尿结石、尿毒症等多种疾病不治仙逝,死在她丈夫的怀里,年仅45岁。

他们夫妇曾不遗余力地义卖捐画,给灾区人民、慈善机构捐赠,包括救助汶川地震的灾民。直到逝世前一年,她救助了61位身患先天性心脏病的儿童。

她的葬礼上,来了很多亲朋好友,也来了很多便衣。请艾欣生前最好的朋友,一位法轮功学员讲话时,她当着便衣的面讲了大法真相,并请大家记住“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

屡遭关押受尽折磨 劫后余生痛失爱女

艾欣的母亲杨焕英也惨遭中共迫害,不但被绑架、非法关押八次,累计被关押迫害六、七年,被非法关押期间,还屡遭肉体折磨和精神虐待。

2000年9月16日,杨女士正在时装店为顾客量身做服装,几个便衣闯进来,搜店、抄家,搜走了大法书籍和资料,抢走收录机,杨女士被绑架到派出所,被铐手铐,送到拘留所关押15天,参与迫害的人有公安局政保科科长刘汝培、吴力群、教导员莫某等人。

2000年12月14日晚,单位领导、局长、街道办、居委会主任把杨女士骗到派出所后,连夜送到收容所非法关押8天。

2001年大年初二,珠海“610”要单位领导连夜将杨女士追回珠海,2月5日将她关进斗门区洗脑班,3月23日,又送到珠海五山戒毒所非法拘留15天,再送回斗门区洗脑班;因不“转化”,5月16日又将她送到珠海市民富洗脑班,一个月之后又将她送到珠海市第三看守所。12月21日,被非法拘留一个月。

2002年2月8日,将包括杨女士在内的斗门区所有法轮功学员一起关进斗门洗脑班;2002年10月10日,将包括杨女士在内的斗门区法轮功学员关进珠海市民富洗脑班迫害将近一年;参与迫害的人有:珠海市政法委书记李开主、“610”头目叶振平、阮力江,刑警队长韩振锋、香洲区委主任李笑东、斗门“610”冯丰优、吴泽波、梁振鹏、吴丁玲。

2003年9月29日,因坚持“真、善、忍”没有错,不“转化”,被从民富洗脑班转到广东省三水“法制”所继续强制洗脑迫害三个月,不准睡觉。

2005年1月7日,被平沙派出所绑架进珠海市第二看守所迫害,当晚被非法抄家三个小时;在看守所被非法关押70天后,3月17日,被转广东省三水女子劳教所非法劳教一年半,一入所就被关进“黑房子”,被两个警察和两个吸毒劳教人员看管、侮辱、人身攻击,被强迫洗脑,看诬蔑法轮功录像,不准睡觉,强逼在烈日下暴晒三个小时,这种度日如年的日子长达五个多月。

2007年5月,在广东三水女子劳教所法轮功专管大队,被两个吸毒劳教人员看管、用不堪入耳的下流话辱骂(辱骂大法、大法师父、辱骂杨女士)、不准睡觉,被狱警轮番胁迫“转化”;不转化就用体罚:从早上八点开始,站在一块方砖大小的范围内,直到凌晨二点钟才让睡两到三个小时,脚站肿了都不能动,被折磨得皮包骨头,奄奄一息,上厕所都要人背去,生活不能自理,被强逼在烈日下暴晒,受尽了痛苦和精神虐待,体质消瘦变形,参与迫害的警察有宋嫒嫒、魏平衡等人。

2008年10月30日,杨女士从劳教所回家,为了避免再次被非法绑架、迫害,她被迫选择了背井离乡,劫后余生的杨女士刚缓过气来,再遭遇爱女离世的打击,痛不欲生。

控告江泽民——如果人心还有公道在,法律还值得人们相信,请法官给我一个说法

杨女士认为,她和女儿信仰“真善忍”、做好人没有错,被控告人江泽民为了达到其妄图根除法轮功的目的,对法轮功信仰群体实施“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截断,肉体上消灭”、“打死白打死,打死算自杀”、“不查身源,直接火化”的国家恐怖主义灭绝政策,正是在它的策划、指挥下,导致她们不断遭受形形色色的迫害。

杨女士认为,江泽民对她们的迫害所犯下的主要罪行有:

1.违反了中国《宪法》:第35,36,37,38,39,40,41条,侵犯了公民的言论自由,信仰自由,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住宅安全,通信自由以及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批评和建议的权利等;

2.违反了中国《刑法》,构成了故意杀人罪(第232条),故意伤害罪(第234条),非法拘禁罪(第238条),强迫劳动罪(第244条),非法搜查罪、非法侵入住宅罪(第245条),侮辱、诽谤罪(第246条),刑讯逼供罪(第247条),虐待被监管人罪(第248条),侵犯通信自由罪(第252条),报复陷害罪(第254条),抢劫、抢夺罪(第263条、267条)、侵占罪(第270条)、毁坏财物罪(第275条),滥用职权罪(第397条),徇私枉法罪(第399条),迫害罪(第251条),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第300条)等。

女儿离世,最痛心的莫过于母亲的心,杨焕英女士在控告书的最后写道:“本来我有一个幸福的家,有一个很爱我的丈夫,有四个孝顺的儿女,有五个孙子孙女可以共享晚年天伦之乐;但只因为我信仰‘真善忍’,想做一个好人中的好人,就被迫害到家破人亡。我的大女儿郑艾欣是一个知名画家,由于信仰‘真善忍’,两次被劳教,被迫害得了多种疾病不治而含冤离世。……这么多年,(迫害)给我带来的创伤真的难以抚平,为什么我今天要把它写出来,因为我想把恶人的罪恶大曝光,如果人心还有公道在,法律还值得人们相信,那就请法官您给我一个合理的说法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