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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家八口遭迫害五死一残 孙鸿昌控告江泽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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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孙鸿昌

【编者按】辽宁省清原县法轮功学员孙鸿昌一家八口,在江泽民发动的对法轮功的血腥迫害中,五死一残。妻子王秀霞遭绑架后仅仅16天就被迫害致死;孙鸿昌被酷刑折磨致残;小儿子孙峰在思念母亲、担心父亲安危的恐惧中去世;年迈的父亲不堪承受惨烈迫害含冤离世;弟弟孙鸿森因警察无数次的骚扰、恐吓而离世,弟媳因弟弟被绑架在惊惧中死去。

自中共江泽民集团迫害法轮功以来,这样的惨案知多少?罄竹难书。如原辽宁省沈阳市鲁迅美术学院财务处职工法轮功学员高蓉蓉被毁容虐杀;石家庄市高级工程师冯晓梅的丈夫、妹妹和父亲在不到一年半的时间里接连被迫害致死,妹夫仍被非法关押;锦州市义县大榆树堡镇法轮功学员阚志晰,一家四人被迫害致死;河北省怀来县北辛堡乡蚕房营村法轮功学员陈运川一家,七口人被迫害致死五口等等。血腥迫害下致死致残的数百万法轮功学员中,家家都是一部由血和泪写就的人间惨剧!天理昭昭,善恶有报。罪恶终将被审判。

最近,孙鸿昌向中国的最高检察院和最高法院邮递了控告书,并收到了最高检察院和最高法院单位收发章签收的信息。

下面是孙鸿昌控告书中陈述的他们一家被迫害的部分事实:

妻子王秀霞不放弃信仰“真、善、忍” 仅16天被活活折磨死

王秀霞


我的妻子王秀霞修炼了法轮功后说:师父在《转法轮》里告诉我们首先要做到:“打不还手、骂不还口”,我就按照这个法去做。我的妈妈骂她,她从不还口,还乐呵呵叫妈妈。妻子王秀霞是一个在家中公婆夸、小姑敬、儿子孝、丈夫尊的人。就是这样一个亲朋邻里无不称颂的好人,却因不放弃修“真、善、忍”做好人,数次被警察绑架以至被活活折磨致死。

2003年5月29日上午10点左右,她与另外二位大法弟子被抚顺东州刑警队、新屯派出所、万新派出所等20多名警察绑架,仅16天被中共警察折磨致死。

妻子遭绑架被劫持到抚顺市公安一处,抚顺公安一处警察暴力毒打,警察用针乱扎她的身体,用脚踩在一条腿上、用手抬起另一条腿,使劲的往上掰,接着用茶缸往头顶上、脸上泼冷水,又把她按倒在床上,头倒控在床下,往头上倒冷水,衣服全湿透了。还用一种惨无人道的刑罚折磨她:烟熏,就是把一张八版十六开的大报纸卷成了一个喇叭筒形,喇叭筒的尖头对着她的鼻子、嘴,喇叭筒的大头朝下,用打火机从大头点着,让烟从尖头往出冒,烟直接对着鼻子和嘴熏……不让她睡觉,轮流刑讯逼供。警察恐吓她说:不转化就把你的衣服扒光了,送到卫生间,把手铐在墙上,把窗户打开,让大家看。

被关在抚顺市看守所的王秀霞戴着手铐、脚上戴着重镣的王秀霞,被几个犯人抬着关入里边的女监号。第三天警察上班后,又用同样的方法将其抬了出去。抬出去是坐铁椅子灌食。就这样白天抬出去,晚上抬回来,回来后恶犯将其双手反背铐在紧挨厕所的暖气管子上,因暖气管子很低,所以只能坐在地上过夜。同一监室的杀人犯郑敏是包夹王秀霞的,已经被非人酷刑折磨得几天了的王秀霞,又被戴着手铐、脚带着重镣,被多名包夹犯人打倒在地,浑身是伤。包夹犯人的暴行都是在执行江泽民下达的口头密令:对法轮功学员实行“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截断,肉体上消灭”、“打死白打,打死算自杀”、“不查身源,直接火化”的群体灭绝政策,犯人“包夹”的恶行都是在警察的授意指挥进行的。

一天,王秀霞在同监室大法弟子帮助下上厕所,她蹲下很长时间还便不出来,跟随的包夹犯人等得不耐烦就出去了。这时她很费力的小声告诉旁边人:她阴部和腋窝的毛发已经全被恶犯拔光了,现在阴部肿得撒不出尿来,恶犯还用茶缸盖上的疙瘩在她的肋骨上压着推。

杀人犯郑敏穿皮鞋的脚用力踏在王秀霞的胸上,她跺一下王秀霞就要喷一口血,跺一下,喷口血,连跺三下,看守张保华一看担心要出人命,才阻止杀人犯郑敏继续行凶。

事后,101号长张宝华亲口对贾乃芝说,郑敏(102号长)穿着皮鞋连踹三脚,这三脚都落在王秀霞的心脏部位。每踹一脚王秀霞“扑……”喷出一口鲜血,连踹三脚,连喷三口鲜血。张宝华说:“我看要出人命了,赶紧领着号里的人撤出来了。”

这个过程是张宝华边说边学着郑敏当时跺三脚的动作,是先把脚抬得高高的使足全身力气跺下去的。

王秀霞被折磨的说话困难,她腿上、胳膊上都被牙签扎满了眼。大约8、9天后,她呼吸都已经非常困难,就不再往外抬了,背铐和镣子也摘了下来,就在监号内给她输液,犯人包夹对她的打骂没有停止、灌食也同时进行。

6月15日晚,王秀霞突然脸色苍白,呼吸困难,情况危急。但看守所恶警却漠不关心,不及时送医院抢救,致使王秀霞死在监室内,时间是晚上9点30分左右。当时的值班所长蔡林;值班狱警郎旭明。

2003年6月15日,在非人的折磨下,王秀霞离开了人世,年仅42岁。就这样,一个生命,一个鲜活的生命,从被绑架进去到离开人世,仅仅16天!这极为惨烈的一幕,是怎样的惨绝人寰,苍天无语,大地悲泣……

6月15日晚,抚顺公安局通知我们家属说王秀霞死亡。家属赶到后,看到王秀霞的遗体被冰冻着,人已脱相,家属上前想看遗体,恶警不让看,问死因时,它们谁也没回答出来。

6月17日上午,在家属没看一眼遗体时,恶警将遗体草草入殓。

小儿子悲惨死去

2005年8月25日,这又是一个另我悲痛欲绝的日子。这一天,我心爱的小儿子孙峰,刚刚14岁,却在这一天死去了。

两年前在他只有12岁的时候,他亲爱的妈妈被警察残忍的迫害致死,他幼小的心灵难以承受这巨大的伤痛。在这之前几年,我们夫妻就被迫流离失所,幼小的孩子寄养在亲属家,孩子一直在思念父母、担心父母被警察再次绑架,在恐惧中度日。

那时候的我正被迫害的流离失所,杳无音信。在这多重打击下,孩子病倒了,整日生活在思念、惊惧和无望中,在对妈妈的无尽的思念中,孤苦的离世。如果没有这场对法轮功的疯狂迫害,我的儿子一定会在慈父善母的呵护下成长,怎能会患病在花样年华时离世呢?!

我遭受酷刑折磨 双腿瘫痪

孙鸿昌


2006年3月28日下午,抚顺市公安局国保大队(公安一处)七、八个警察将正在清原县兴隆小区室内干装修活的我绑架到辽宁省抚顺市清原县清原镇派出所(又叫天桥派出所)。

28日深夜11点开始,抚顺市国保大队关勇(他是迫害死我妻子王秀霞的主要凶手)、郝建光、赵大壮等六个警察在场。他们对我进行酷刑折磨,尤其是关勇凶残无比。警察先将我暴打一个小时左右,再开始用电棍电击我的生殖器,接着用拳头猛力击打我的生殖器,痛的我几次昏死过去。

关勇还觉得不够狠,就用双手狠狠的劈我的腿过头,用最残忍的劈胯酷刑折磨我。就是将我右腿扣在铁床上固定住,警察用双手死命劈我的左腿(劈胯是抚顺公安一处恶警折磨大法弟子的残忍手段之一,受过此酷刑折磨的人腿就被劈残废了,被折磨的人痛苦不堪,难以用语言表达);一瞬间胯部象被撕裂了一样,剧痛使我昏死过去。

醒来后听到四、五个警察还在想折磨我的手段,关勇说:“你们去找两根木棍,再买宽的胶带。”

不一会儿,他们就拿来了。将两根木棍分别放在我的两条腿的外侧,不让腿打弯,用宽胶带从上到下紧紧的将木棍缠在我的腿上,然后再把我的右腿扣在床上,恶警用双手劈我的左腿过头,每一次都长达一、两个小时,痛的我多次昏死过去。

酷刑折磨的那三天夜里,派出所周围的居民都听到了我凄厉的惨叫声,这样的折磨每次一直持续到第二天早晨5点钟。

抚顺警察在折磨我的过程中不断的狂叫:我们就是没人性!你媳妇就是我们打死的!。打死你也不用偿命!大不了再花上两千多元钱!

3月30日晚上,他们又对我疯狂的暴力殴打后,再一次用劈胯酷刑折磨我,还恶狠狠的说:“给你回回勺”,然后猛踢我的左脚,疯狂得一点没有人性;一边折磨我还一边问我:痛不痛?前次酷刑折磨使我左腿全部青紫,腿肿的很粗,这一次酷刑更是痛入骨髓,致使我左腿伤残,无法站立和行走,只能躺着,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3月31日,我被抬着关进了清原县大沙沟看守所非法关押。从此,我的左腿残废了。在看守所里,我腿痛的难忍,每时每刻都在无比的疼痛中煎熬着、呻吟着,整整躺了一个多月。

仅三天,我被酷刑折磨致残,这三天,每秒我都在痛苦中煎熬。一连三天晚上,派出所附近的居民都听到了我的凄惨的叫声,恶人直到把我迫害的奄奄一息,3月31日把我送到清原县大沙沟看守所,看守所怕我死在看守所、拒收。抚顺公安一处的恶警又是请客送礼,又是给看守所施压,软硬兼施,看守所才收下。

在看守所里腿痛得难忍,每一分都在痛苦的呻吟中度过,整整躺了一个多月,期间看守所带我到清原县中医院就诊过一次,诊断的结果是腿的神经损伤;同年5月25日在抚顺市中医院诊断的结果是左侧腓总神经小胫神经损伤。6月12日又到沈阳医大附属第一医院检查,诊断为:左坐骨神经损伤,过了一段时间以后我的左腿、左脚明显的萎缩,左腿、左脚明显比右腿、右脚细了很多,左脚趾头弯曲。

是抚顺公安一处恶警关勇用酷刑折磨,造成了我左腿残疾的。我的身体被抚顺公安一处的恶警用残忍的手段——劈胯折磨的残疾了,参与的主要凶手抚顺公安一处的恶警关勇不但没有承担任何责任,法院还对我非法判刑。

千古奇冤无处伸

我的身体被抚顺公安一处的恶警关勇用残忍的手段——劈胯折磨的残废了,参与迫害的主要凶手抚顺市公安一处的警察关勇没有承担任何责任。

清原县公安局控诉科的郑志文带我做保外就医鉴定的,有关单位已经同意放人,由于抚顺国保警察关勇怕他的罪行曝光,极力阻挠清原县公安局放人,我一直被非法关押在清原县大沙沟看守所。

在此期间,腿已被迫害致残,不能正常走路,小腿已萎缩。年迈的父母多次到抚顺市和清原县的公安局和检察院要人,公安局的徐金荣以帮助要人为借口搪塞、哄骗两位老人,始终没放人。国保大队长王兴传扬言,炼法轮功的给打死了也不用偿命,当初还不如把他给打死了。

我的亲友曾为我请过律师,清原县律师不敢代理,经友人联系在市里找的律师,市里律师在司法局、公安局淫威恐吓下,案件代理一半时中途放弃了代理。在中国大陆,律师如果给被非法迫害的法轮功人员打官司,政法委、稳定办、公安局、司法局都要出来横加阻挠干涉,甚至对律师加以迫害。

生活不能自理,被非法判刑五年后,继续遭受迫害

2006年9月18日,清原县法院非法开庭,重判有期徒刑五年。由于我的身体状况极差,不能独立行走,几次送到监狱都因身体体检不合格,监狱拒收,即使这样,也不准我保外就医。

几年来,由于我的腿得不到应有的医治,身体状况非常糟糕,两条腿都不能走路了,只能坐在轮椅上。在这样的情况下,2009年6月,清原县大沙沟看守所所长祁成斌叫嚣着对我说:“这次就是花钱也要把你送进去(监狱)”。就这样已经瘫痪的、坐着轮椅的我被沈阳监狱收下了。可想而知,沈阳监狱的主管者得到了(清原县公安局送的)什么好处,昧着良心“特批”把我收下了。又于2009年7月28日转送到沈阳东陵监狱非法关押迫害。

家破人亡、罄竹难书

我年迈的老父亲,为了给被迫害冤死的好儿媳,为了给被非法关押致残的好儿子讨回公道,多年奔走于各级公、检、法、司,受尽了各种恐吓与屈辱,身心因不堪承受巨大的伤害,在苦苦盼望与等待中,于2009年11月4日含冤离世。

我的弟弟孙鸿森,因修炼法轮功从一个坑骗钱财的小混混变成一个心地善良,处处为他人着想的好人,也因警察无数次的骚扰与恐吓而离世。弟媳也因弟弟被绑架,而在惊惧中死去。

仅仅几年时间,我原本一个幸福、祥和的家被迫害得家破人亡 。一家八口,五死一残,这字字血、句句泪的控诉,只是千千万万的法轮功修炼者所受到的迫害的沧海一粟。而这些迫害事实都是被控告人江泽民一手发动的对法轮功迫害所造成的,江泽民是迫害千千万万个法轮功修炼者的罪魁祸首,他是主要责任人。

因此我请求最高检察院对造成我们严重伤害的元凶江泽民依法提起公诉,要求对被控告人江泽民依法惩处,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