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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申:「與中央保持一致」的困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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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5月21日訊】「與中央保持一致」的提法不科學。中央如果錯了(如毛澤東發動文化大革命),你若「與中央保持一致」,就必然跟著犯錯誤。「以某某某為核心」的提法,也違背了黨內「少數服從多數」的民主集中制原則。

怎樣「與中央保持一致」?

  中共宣傳機器經常發出「與中央保持一致」、「團結在以某某為核心的黨中央周圍」的口號,這些提法究竟科學性如何?「與中央保持一致」在十二大、十三大、十四大都提過。中共十二大為總結歷史上的經驗教訓,加強黨的建設,提高黨的戰鬥力,向全黨提出三項基本要求,其中第一項就是「思想上政治上高度一致」(《中國共產黨章程》,十二大通過)。中共十三大又提出「全黨在政治上同黨中央保持一致」(中紀委向十三大的工作報告)。中共十四大江澤民又要求「每個黨員特別是領導幹部,都要自覺維護黨的團結和中央的權威,在思想上政治上同中央保持一致」(十四大報告)。

  究竟怎樣正確理解「與中央保持一致」?有人認為:「中央怎麼想,我就怎麼想;中央怎 說,我就怎 做。」這就是與中央保持一致,否則就是與中央不保持一致。這種理解頗有影響,但不符合中共中央原意。中共十二大黨章指出,所謂政治上高度一致,包括兩個內容:第一,共產黨員必須為實現共產主義「最高綱領」而奮鬥;第二,現階段必須「堅持四項基本原則」,集中力量進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這是「全黨團結統一的政治基礎」。所謂思想上高度一致,就是要求全體黨員,必須堅持實事求是的思想路線。至於在具體問題上,由於各人所處地位、思想水平、了解情況是否全面等有所差別,故存在這樣或那樣的不同認識,是正常的,不能隨便扣「不一致」的帽子。各級黨組織和共產黨員,既要認真研究中央的指示和決議,又要認真研究本地區、本部門的情況,行得通的堅決貫徹執行,行不通的及時向上級提出意見,說明行不通的理由,請求改變指示和決議,這叫自覺地、主動地貫徹執行。這才是正確的態度。這種態度在中共七大《關於修改黨章的報告》中有明確的論述。

  毛鄧沒有和黨中央保持一致

  這裏有一個問題:黨中央錯了,江某某錯了,是否也要保持一致?例如在文革時期,有人堅信「跟著黨中央走」、「跟著毛主席鬧革命」、「毛主席指向哪裏我們就打向哪裏」的口號不會錯,因此參加造反派,揪鬥「走資派」等等,最後犯了錯誤。歷史證明有時候跟著黨中央、毛主席走,是有可能犯錯誤的。文化大革命是黨中央、毛主席發動的,誰會懷疑與黨中央保持一致、緊跟毛主席也會犯錯誤呢?所以,「緊跟黨中央」,與黨的總書記保持一致,必須有一個前提:就是黨中央、總書記必須是正確的,如果任何情況下都要與黨中央、總書記保持一致,那麼當黨中央、總書記犯錯誤時,你就必然跟著犯錯誤了。

  事實上,在中共歷史上很多人包括毛澤東、鄧小平,在很多時候也沒有與黨中央、與總書記保持一致。革命早期,毛澤東與當時擔任黨的領導的陳獨秀就沒有保持一致,在「左」傾時,與頭頭王明、李立三也沒有保持一致。鄧小平也是如此。他恢復工作後也沒有與黨主席華國鋒保持一致。江澤民對總書記趙紫陽也不是任何時候都保持一致的。看來,與黨的領導人「保持一致」、「以江某某為核心」不是無條件的,而是有條件的。條件就是:正確領導,執行的是正確路線。否則,不但不能緊跟、不但不能保持一致,而且還要抵制。

  不過在實踐中,做起來也有困難:一、正確與錯誤誰來辨別,誰當「判官」?二、如果每人按照各自的理解,決定「緊跟」還是「抵制」,那很可能各行其是,一個黨、一個國家真正成了一盤散沙。

  關鍵是黨內國內要發揚民主

  這裏的關鍵問題是要發揚黨內民主,發揚人民民主。如果黨和國家的重大問題不交黨內國內充分討論,不經合法的程序就個人私自作出決策,那就可能違背大多數人意志,犯重大錯誤。如發動文化大革命,這是毛澤東的個人主意,並沒有經過全黨全國人民廣泛討論,所以最後中國共產黨和毛澤東犯下了天怒人怨的歷史性錯誤。如果像「要不要搞文化大革命」這一重大問題先交全黨和民眾討論,我看這一決策肯定通不過。另外,新聞媒介輿論監督也很重要,如果毛澤東時期有新聞自由,有輿論監督,文化大革命肯定一開始就被反對掉了,就可以「扼殺在搖籃裏」而不讓其出籠。

  當然,黨有黨紀、國有國法,不可能隨各人所願,自行其是,所以黨內、國內都應該討論,少數服從多數。多數人決定了的事,就得執行,不能自認為「不正確」,就可以不服從,個人意見可以保留。現在的問題是黨內不民主,國內也不民主,中國共產黨嚴重脫離群眾,它幹的事,有時嚴重違背民意,逆歷史潮流而動,在這種情況下出現與「核心」沒有保持一致的情況,是很自然的事。你要大家與你保持一致,你就得正確,就得聽聽群眾的呼聲,想他們所想,急他們所急。

  於光遠任仲夷的錦囊妙計

  最近海天出版社出版了一本《於光遠超短文》的文集,內有任仲夷的評點。於光遠對這一問題是這樣認識的:「你的頂頭上司,或者上司的上司……如是個官僚主義者,給你亂下指示,你不應奉為神明去貫徹。如果那樣,你也就成為官僚主義者了。關於你如何應付,那就看你的本領了。這是已故的一位黨的領袖傳授給我的錦囊妙計。」任仲夷對此評點道:「最好的錦囊妙計就是使那個官僚主義者覺察不出來的『陽奉陰違』」。既然是陽奉陰違,那就不是「理解的執行,不理解的也執行」了,就得看看這個上級指示是正確還是不正確、是遵從民意還是違背民意。想當「核心」,但說的、做的都是違背民心、逆歷史潮流而動,這個「核心」就很難實際形成。黨委領導和行政領導有所不同,前者是少數服從多數,後者是首長負責制。服從「核心」就是服從「書記」,這與黨的領導體制不合。總書記是常委的一員,他應該遵守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而不能要求所有
常委委員都服從自己,像下級服從上級一樣。

  對「以某某某為核心」的質疑

  最後要說的是,「以某某某為核心」的提法,有時與黨內最高準則「少數服從多數」有矛盾。如果在中央政治局會議上,總書記處於少數地位,那麼是聽總書記的,還是聽大多數政治局委員的?如果是聽大多數委員的,這就做不到「以某某某為核心」。所以在馬克思、恩格斯時期,不存在過這種提法;中共陳獨秀、王明當總書記時期,也不曾做到全黨包括毛澤東在內的以這二人為核心。(動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