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個遭中共殘害的家庭(3):省長坐鎮火化28歲還有體溫的她
打印機版 | 【投稿/反饋】 (明慧網通訊員綜合報道)老人再也控制不了內心的痛苦,向他們質問道:“為什麼李梅的身體還是熱的!活生生的人你們不搶救,卻把她送到殯儀館來,你們良心何在?”可這群喪心病狂的人不但不慚愧,還暗暗竊笑。李梅的父親喊道:“如果你們還有一點點正義感!還認為自己的血在流的話,你們都可以來摸一摸是不是熱的。”幾十個人卻沒有一個人來摸一下,都紛紛躲開。老人向天吶喊:“你們和當年日本人殺中國人、強奸中國婦女時在旁邊看熱鬧的中國人有何區別!”
李梅那年剛滿28歲,於2001年2月1日被勞教所迫害致死,公安通知家屬說跳樓“自殺”。2月1日下午家屬被通知去探視屍體時,發現在“死亡”十多個小時後屍體還有余溫。
李梅被火化時,大批公安守住火葬場不許任何人進入,各級政府向家屬施壓不準對外泄露“機密”。據內部人士介紹,安徽省副省長王昭耀、安徽公安廳廳長、安徽司法廳廳長、勞教局局長、省市610辦公室的負責人坐鎮殯儀館,均強調一定要火化。
一次次的上訪被迫害
李梅,安徽省合肥市人,1996年開始修煉法輪功,懂得了做人標準就是“真善忍”,明白了人為什麼生老病死,做人的目的就是返本歸真。通過修煉原先體弱氣喘等毛病都不治而愈,臉上綻開陽光般燦爛的笑容,性格也開朗了。
李梅用自己的親身言行來證實法輪大法給她帶來的變化。在單位裏,打水、掃地、幹雜活等都不是她的本職工作,她也幹的快快樂樂,主動要求拿廠裏最少的獎金。在廠要有人下崗時,她主動下崗,把崗位讓給別人。處處都體現出為他人著想,人們都說:“這姑娘現在變得這麼好!”
自1999年7月中共江澤民政府迫害法輪功後,李梅一次又一次的到北京上訪,要用那顆純潔的心向政府表明法輪大法學員是善良的,用自己的親身經歷證明法輪功是好的、正的,政府這樣對待法輪大法是不對的。
1999年11月,李梅與同修一行五人到北京中央信訪辦反映法輪功真實情況,誰知警察連聽幾句真話的膽量都沒有,非法把他們抓了起來。她祥和地問:“我來講真話錯在哪裏?”回答她的是毒打和手銬。李梅還是微笑著向打她的惡警勸善,告訴他們法輪大法是正法。
李梅從北京被警察抓回來後,被非法關押15天。釋放後,她只吃了一頓午飯,下午又步行踏上去北京的路。她始終懷著一個善良的願望:真的假不了,一定要盡快向政府講清事實真相,還師父和大法清白。走了兩天,腳雖然痛,她仍然堅持連夜趕路。在鐵路邊,碰上兩個婦女,問她這麼晚了,一個女孩家為什麼趕夜路?她如實講出心裏話。好心的大嫂勸她住下,第二天再走。她淩晨三點就起了床,留下她身上唯一的值錢物——毛褲,作為給房東的飯錢和住宿費,又悄悄上路了。兩位婦女醒來,感動得立即騎車追上她,問明她的住址、電話,又立刻給她姐姐掛電話。姐姐李軍接回了她說:“要上北京咱們一起走,總比你身無分文一個人好。”
幾天後,除父親看家外,全家五口都相繼去了北京。但是她們一家善良的願望,慈母無私的期盼、幼兒純真的童心,都被中共當局欺淩、褻瀆,被劫持回當地,被非法關押在合肥看守所15天,釋放後又被送進所謂的“學習班”直至中國新年。
2000年4月李梅因在外煉功,再次被非法關押15天。從拘留所放回家的第二天,李梅踏上她的第四次去北京上訪之路,在蚌埠定做真相條幅時,被不分善惡的店主誣告,被非法關押十幾天,然後又轉至合肥輪胎廠“學習班”強制洗腦。絕食9天後,李梅被直接送到安徽女子勞教所。
省長坐鎮強行火化還有體溫的她
在勞教所裏面,李梅遭受種種肉體和精神上的折磨。她堅持煉功,惡警給她戴上手銬銬在床上,全身叮滿了蚊子,犯人都不忍看下去,給她悄悄點上蚊香。她不背所規,被雙手反銬在雙層的床上,只能雙腳尖著地。警察不僅自己辱罵她,還慫恿犯人對她進行精神折磨,不準她和別人交談,孤立她。李梅在勞教所的大多數的日子都在嚴管之中,每天24小時都有2個犯人形影不離的監視她,晚上12點以後才可以睡覺,吃飯最遲最少。白天,逼著她幹臟活累活,還用各種殘忍、卑鄙的手段強逼她罵師父,寫所謂不煉功的“保證書”,不寫就不準家人探視。
2001年大年初三,李梅的媽媽、姐姐冒著大雪去看她,但勞教所卻不準接見。家人和管教科的王科長進行交涉,女警編出各種理由不讓探監。李梅的家人問:“你們三番五次不準見面,到底是什麼原因?有什麼理由?” “今天不是探監日嗎?家人不是有探監權嗎?李梅是個非常純潔的姑娘,在廠裏面主動將崗位讓給他人,這樣的好人為什麼要關而且還不讓探監。”
姐姐質問他們:每月兩次探視是法定的,你們為什麼執法犯法?只有一個解釋:李梅受到了你們的迫害、折磨,你們怕我們看到你們踐踏人權的罪行!惡警惱羞成怒:“你別在這裏講人權!這裏沒有人權可講;也不要跟我講善惡,我分不清。告訴你,李梅正在被嚴管,整天有兩個人看著,誰也不許見。” 李梅的家人無奈地含淚而去。
2001年中國新年初七的那一天,李梅的父親被單位從老家連夜接回,告訴李梅父親李梅快不行了。李梅的父親要求見女兒,但單位要求其一切聽從領導的安排。而李梅的母親不知去向(後在105醫院見到)。下午,李梅的家人才被拉到解放軍105醫院急診科。據醫生介紹,李梅已經大腦萎縮,內臟器官功能衰竭,只剩下微弱的心跳。
家人見李梅時,警察設置重重阻擋,嚴密控制,只準一個一個進去探望,還被要求換衣服。看的時候,李梅的家人每個人的兩只手都被架著,只許遠遠的看。連醫生見到如此的“嚴密措施”都感到十分驚訝。李梅的家人只看到李梅臉浮腫,七竅流血,脖子被白紗布纏著,脖子以下被被子蓋住。看完後,李梅的家人被帶到單位招待所,不準回家,在抗議後才準回家。
初九下午,省市610辦公室(專門迫害法輪功的機構)、政法委、公安局、勞教所、街道的一大群人把李梅的家人叫去,說李梅在105醫院。家人上了公安的車去看女兒,車卻開到了殯儀館。這時才告訴家人說李梅“跳樓自殺”,馬上火化。媽媽質問:“你們不是嚴管嗎?整天有人看著,怎麼能跳樓呢?”
家人感到從頭到尾都是騙局,就向政法委、公安局、管教所、街道等幾十人要求對死因要有詳細的說明,法醫鑒定。這些人反而要李梅的家人遵守:不準拍照、攝像、錄音,骨灰要放在勞教所裏。不然要強行火化,不讓家人見面。李梅家人為了見李梅最後一面,被迫答應,但堅持要把骨灰帶回家。
當時,由省長親自指揮公安廳長用幾十部警車強行封鎖了殯儀館,連親屬進門都要嚴厲盤問。據說,李梅是早晨6:05分去世的,到了晚上9:00姐姐買來衣服給她換時,遺體已經在數九寒冬裏停放了15個小時,但是一摸身體,還熱乎乎的,象睡熟了一樣。姐姐驚呼:“人還沒死,身上還熱,怎麼能火化?!”
親屬們上前去摸,果然還有體溫,悲憤地問公安:“難道現在連活人也火化嗎!你們自己摸摸。”女警一臉不信的神情,把手伸過一摸,突然象觸電一樣縮了回去,驚恐得聲音都發顫了:“真是熱的!”說著,都躲進一間屋裏不出來了。
姐姐和親屬抓緊這個空當仔細察看李梅的遺體,終於發現下巴有一道兩寸多長的裂口,縫傷口的線還沒拆呢,已經幹巴了;肚子上有好幾個煙頭大的點。在場的人都流下淚來,有的泣不成聲。哭泣聲中,忽然有人低沈地喊著:“天理昭昭!天理昭昭!……”
李梅當時穿的衣服非常單薄。初九仍然是寒風凜冽,從早上六點到傍晚六點近12個小時,怎麼可能還有體溫呢?難道李梅沒去世就被帶到殯儀館?!李梅的父親再也控制不了內心的痛苦,向他們質問道:“為什麼李梅的身體還是熱的!活生生的人你們不搶救,卻把她送到殯儀館來,你們良心何在?”可這群中共官員、警察們不但不慚愧,還暗暗竊笑。
李梅的父親吶喊到:“如果你們還有一點點正義感!還認為自己的血在流的話,你們都可以來摸一摸是不是熱的。”可當時幾十個人卻沒有一個人來摸一下,都紛紛躲開,只留下還有體溫的李梅和她的家人。老人向天吶喊到:“你們和當年日本人殺中國人、強奸中國婦女時在旁邊看熱鬧的中國人有何區別!”老人流出了悲憤的淚水。這時才有兩個人來摸了下李梅的身體,說李梅的身體真有體溫。
李梅的家人只草草的看了李梅一眼,就被警察強行送回家。
姐姐被殺人滅口
一個心地純潔、身體健康的女孩就這樣被迫害致死了。為什麼不讓家人探監?為什麼“死後”十幾小時後還有體溫?為什麼從頭到尾都對李梅家人欺騙?為什麼要匆匆火化?據內部人士介紹,王昭耀副省長、安徽公安廳廳長、安徽司法廳廳長、勞教局局長、省市610辦公室的負責人坐鎮殯儀館,他們想掩蓋什麼?又在指揮什麼?
李梅的姐姐李軍回家後頭一件事,就是將妹妹李梅被抓遭迫害致死的事實、親屬在殯儀館查看傷口、傷痕的真相以及李梅身上留下被折磨致死的鐵證,全部都記錄下來,向全世界披露中共江澤民集團殘酷迫害法輪功的罪行。
中共邪惡之徒都慌了手腳,做賊心虛,怕親屬把看到的真相講出去,於是把罪惡之手伸向李軍一家,但是撲了個空。李軍和丈夫吳星(合肥市電視臺新聞工作者)為免被迫害,已經搶先一步離家出走來到上海,並且很快找到了一份工作住了下來。
APEC會議在上海召開了,中共從來“防民之口甚於防川”,這回更是全力防範老百姓,生怕在各國首腦面前揭了它的老底,於是親自指揮,反復拉網,挨戶清查,人人過篩,恨不得把上海變成一座空城。李軍夫婦沒有退縮,想抓緊這難得的機會多做講真相。結果在一次講真相活動中雙雙被惡警抓捕,分別關進了監獄。
不久傳來消息,說是李軍肝炎病重住院。接觸過李軍的人,特別是她的親人,都很清楚:李軍非常健康,根本沒有任何病。離開合肥時,李軍臉色紅潤,充滿活力。為什麼到上海不久,就突然得了“肝炎”,並且“病重住院”呢?
還沒等親人看她,又傳來消息,已把“病危”的李軍轉到合肥傳染病醫院。親人們好不容易見到她,已經是奄奄一息了。李軍於2001年12月初含冤去世。
到底是什麼“病”能這麼快奪取李軍堅強而健康的生命?人們心裏明白:李軍和妹妹一樣,也是被中共江澤民一夥邪惡之徒滅口死的。她在獄中受到何等的摧殘和折磨,不得而知。
《合肥晚報》稱李梅因為“勞教所生活太好了,要找苦吃”
2002年2月8日《合肥晚報》第四版“特別報導”欄以整版的篇幅汙蔑大法。這整版共四篇的汙蔑文章就是針對被迫害致死的合肥市法輪功學員李軍、李梅、張朵雲,企圖粉刷蘸滿了無辜者鮮血的合肥市不法官員的所謂“政治聲譽”。還聲稱,“她(李梅)在勞教所受到管教幹部的關心,因而感到勞教所生活太好了,要找苦吃。”
如此荒唐的辯白,其漏洞是稍有頭腦的人都可以看出來的。試問世上有哪一家中國監獄能生活得“太好了”以至於被關押者不得不良心不安地自找苦吃?如果勞教所真是如你們所說“太好了”,你們怎麼不讓你們的母親妻女進去享受舒服的生活呢?中國有那麼多下崗工人、貧困農民,他們為什麼不沖進勞教所“享受享受”?
報紙上還大談對李軍“搶救”,卻不顧一個基本的事實,報道說“其父稱,李軍的肝一直不好,練功前長期服中藥,”還有“10月2日,兩人被抓獲,同日被警方刑事拘留;10月6日,李軍感到身體不適,”李軍煉功後顯然身體健康,到離開人間近四年沒有吃藥,還天天不辭勞苦洪法講真相,並且“1999年12月,她攜帶兩歲的兒子與妹妹李梅一起進京”,如果有肝病她早就累倒了,她知道是大法給予了她健康的身體。所以她不能讓邪惡蒙騙世人,她不能讓冤死的妹妹受到邪惡的誣蔑,必須揭露邪惡。可是在上海被關押僅4天時間就身體不適,11月3日上海警方出於所謂的“人道主義”將她轉送合肥。
一個多月的時間,上海的警察使用了什麼殘忍的手段,使得李軍舊病復發?除了野蠻迫害,在關押期間得不到煉功至少是一個原因。一個充滿活力的、臉色紅潤的李軍為什麼一到上海的牢裏就“感到身體不適”了以至“肝壞死”呢?僅僅一個多月就於12月4日早晨6時20分因“醫治”無效而“病故”?
對其父親的表現,作為一個常人,全家都被關起來了,他想到要保全撫養外孫,想到這麼多的醫藥費,受到的威脅、恫嚇在所難免,心中能不怕嗎?當年鄧小平不也一再認錯、悔過、保證“永不翻案”嗎?據知情人了解,李的父親怕單位不給贍養費,還提出李軍的喪事不能象李梅那樣。為了堵住他的嘴,就有了下文“李軍所在的單位還按照一般職工病故的有關政策規定辦理了李軍的喪葬費、兒子的撫養費等手續,市長郭萬清還親自批示解決了李軍的住院治療費48716.66元。”以及不象李梅那樣而是辦了個“儉樸而隆重”的喪事。如今合肥到處都是下崗人員,道路常常被封堵,真是有勞市長親自“關心”此案了!
報道還反咬一口說:“李家僅一年內痛失兩個女兒,老伴和女婿不但沒有警醒,相反,兩人還在憨厚的老漢傷口上撒了一把鹽。”意思是說:短短一年內,整死了你一家倆口人,老太和女婿怎麼還堅持信仰,難道你們不怕死嗎?這是何等野蠻的邏輯!
從這整版的誹謗報導中,可以看到了以下鐵的事實(以下引號內為原文):
李梅、李軍的父親李家鼎是“合肥市恒通機械有限責任公司的退休幹部”。“回憶往事,對李家鼎來說是痛苦的。他哽咽著說道,兩個女兒小的時候特別聽話,技校畢業後,兩人先後被分配在恒通公司工作;女兒們都非常善良,孝順父母,工作也認認真真,後李軍調入東市糧食分局工作,家裏到處充滿著歡樂。1996年上半年,李家鼎的妻子、合肥行知學校音樂教師邱家珍修煉上了‘法輪功’,兩個女兒在母親的潛移默化下,於1998年開始修煉。”
“原本一個好好的家庭,”“如今變得家破人亡:只有李家鼎,每天帶著5歲的外孫,苦苦度日。” 當時李軍的母親與丈夫吳星仍然被中共當局非法關押。吳星大約二零零四年至二零零五年到北京上訪,從此失蹤。據原瑤海區和平路派出所所長王光選和周姓警察說:吳星在北京死了。
為什麼臺灣和西方社會那麼多人修煉法輪功沒有“家破人亡”?為什麼“家破人亡”都發生在中國大陸?為什麼中國老百姓只是合法上訪、向世人講述真相就要“家破人亡”?難道行使中國憲法賦予的上訪權利、信仰自由、言論自由就得“家破人亡”?這是怎麼一個可怕的社會?
發稿:2020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