迫害中選擇修煉的法官(圖)
打印機版 | 【投稿/反饋】 文/石羽今年60歲的李德君,中共打壓法輪功時,他任遼寧省大連市甘井子區法院政策研究室主任,當時他旁聽了大量非法審判法輪功學員的案子。
在旁聽的過程中,他開始了解法輪功,讀了《轉法輪》等法輪功的書籍後,他被大法博大精深的內涵所折服,從而走入大法修煉。
他擔任紅旗法庭庭長後,用法輪功書籍中所講的做人的道理,嚴格要求自己做一個好人。
2007年6月21日,李德君被大連市國保大隊綁架。同年12月,他被大連普蘭店市法院非法判刑3年。
一位老教授聽說李德君煉法輪功被判刑後說:“法官煉法輪功,這個功肯定好,不違法。”
發稿:2014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