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所長:何樂而不為呢?
打印機版 | 【投稿/反饋】 【明思網】今年十月一日,遼寧省葫蘆島市某鄉鎮一個村長的兒子結婚,本地一派出所所長和一些幹部去隨禮,在婚宴上談起了法輪功。這位派出所長說了以下一番話:我跟法輪功打交道九年,我的親友中也有學的,法輪功祛病健身是絕對有效的,在他們有些人當中確實有些神奇的事,誰也解釋不了。我對他們的經驗是:幹我們這行的管啥事都可以,唯獨法輪功不能管,不管沒有事,越管事越多,誰管誰倒黴。
99年,某甲在這當所長,他管的最歡,經他手對法輪功學員拘留的、勞教的、判刑的有80多人,也沒管住。80多人的家人都恨他,親友罵他。他當所長那幾年名聲很不好,他還不爭氣,2003年還被車撞死了,他兒子到現在還沒找到工作,也沒人管。
某甲死後,某乙當所長,他也好管,經他手也抓了好幾個,每抓一個,不出三天,法輪功小冊子家家有,條幅掛滿街,還給他上了網,叫“惡人榜”,國內外電話經常往他家打個不停,他覺睡不好,飯吃不消停,上邊領導批評,下邊法輪功家屬找他,把他弄得裏外不夠人。
現在我當所長,我覺的法輪功沒有錯,早晚得平反。他們不象刑事案件是一個人,他們是一個整體,你抓了他們一個人,就是針對他們整體,將來有一天,就是他們家人不找你,他們整體中的任何一個人都能夠找到你。所以不該做的做了就會留下無窮後患,我可得吸取教訓。今年開春有一個舉報的,說法輪功有聚會了,我說‘願聚不聚,沒工夫管那閑事’。那人當時就蔫了。我這幾年沒抓一個,上邊滿意,下邊高興,我落個清閑,何樂而不為呢?
發稿:2008年10月29日
更新:2008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