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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警方酷刑的流氓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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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脖子被手砍留下的疤痕

◎林緣

【新生2月21日訊】在國際上,中共酷刑的非法性,殘忍性,多樣化等等很多人都已聽説一二。但是中共的具體的流氓本性在酷刑上的淋漓盡致的發揮可能就不是很多人都了解了。

記得在九八年六四學生大屠殺後,有位法國記者問江澤民說:對於參與六四活動的女大學生被在監獄裏強奸是如何看。江澤民毫不顧及的回答,“那是罪有應得。”想想看,一個國家的首腦竟然這麼肆無忌憚的對著國際衆多媒體如此口無遮攔,那麼它的那些跟班們就更不用客氣了。俗話説,上梁不正下梁歪。他的那些跟班兒們也確實使他們的主子的精神得到了發揚光大。

看看這些年由江澤民發起迫害法輪功後,法輪功學員們在監獄裏遭受過的強奸,輪奸,性虐待,侮辱性酷刑等。可見江澤民的這些跟班們確實是以最大限度的想象力來完成他們的主子的指示的。筆者僅"H數個案例中的幾個:

案例一:
三十多歲的黑龍江依蘭縣法輪功學員劉俊鷺,九九年七二零開始迫害法輪功後,她走出來證實大法、說明真相,零一年八月在大連召開法會,被大連市西崗區公安局綁架,被邪惡迫害關押在大連姚家看守所,後被非法判重刑十二年。


劉俊鷺

二零零四年初,在遼寧省女子監獄八監區,劉俊鷺因不寫“四書”,在數九嚴寒的天氣下,警察把她的全身衣服扒光,把腿綁上吊起來,開著窗戶讓冷風吹進來凍,在其身上寫滿侮辱大法師父的話,有時拖至水房往身上潑冰冷的涼水,說是讓“清醒”。除此之外,不法人員還把劉俊鷺兩手捆住,把兩腿掰開,狠踢陰部或用硬器,玻璃瓶,啤酒瓶猛擊陰部。並讓犯人用腳踩他的胳膊。

因其堅持對法輪功的信仰,她的一只胳膊已經殘廢。劉俊鷺被長期停吃“細糧”,每頓飯只給雞蛋大小的窩頭,一根手指大小的蘿蔔鹹菜條。現在她的身體狀況非常差,但至今仍然處於迫害之中。

案例二:
28嵗的成都法輪功學員魏星艷,重慶大學高壓輸變電專業碩士研究生。因魏星艷堅持對法輪大法的信仰,於2003年5月11日被非法逮捕,在沙坪壩區610辦公室受到連續審訊。被捕原因是當地警察懷疑她於“世界法輪大法日”在重慶大學校園裏放了有法輪功字樣的汽球和條幅。

二天後的5月13日晚,在沙坪壩區白鶴林看守所的一個房間裏,一位男警察唆使兩個女犯人強行脫掉魏星艷的衣服。魏星艷高喊:“你們無權這樣對我!”這時進來一個身著警服的警察把魏星艷按在地上,當著兩個女犯人的面強奸了她。魏星艷曾對強奸她的警察說:“我記住了你的警號,你逃不了罪責。”自此,魏星艷進行了絕食抗議,看守所強制對她進行了惡意的損傷性灌食,導致她的氣管和食管嚴重創傷,不能講話,生命垂危。

5月22日,魏星艷被緊急送往重慶市西南醫院,許多穿便衣的610官員日夜監視,並盤查、跟蹤、甚至逮捕前去探視魏星艷的人。以至於時至今日,魏星艷的進一步情況,外部仍無從知曉。

不僅女法輪功學員沒能逃出他們的性虐待,就是男子也不例外:


被迫害得奄奄一息骨瘦如柴的安森彪


其脖子被手砍留下的疤痕

大慶法輪功學員安森彪(38歲)被610辦公室的惡徒石建,用仙人掌的長刺在安森彪胸部、乳頭、脖子等處不停的亂紮,共紮3次,每次持續20多分鐘;石建還用布將他眼睛勒住往他嘴裏塞洗衣粉,一犯人也往他嘴裏塞洗衣粉,致使他心口燒灼、疼痛。犯人李文龍積極參與迫害,並揚言:“我代表政府專門懲治法輪功”,整日謾罵,汙言穢語不絕於耳,一天夜裏,李文龍用盛沸水的塑料袋燙安森彪小便處、侮辱他;犯人馬濤用手砍他脖子,至今留有疤痕;犯人還將水滴入安森彪眼睛不讓他睡覺;將盛有滾燙米飯的塑料袋燙他腹部;強迫他看誣蔑大法的錄像、逼他轉化。每次拔胃管,犯人們就用拳頭猛擊安森彪的胸部、頭部,還用打火機燒他的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