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議中共暴行 臺灣法輪功學員舉行絕食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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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自臺灣各地的法輪功學員約5,000多人,自發性的參加絕食、功法長城及晚間的燭光追悼會,這是全臺法輪功學員第一次進行大規模的公開絕食行動。(大紀元) |
【新生8月1日訊】(大紀元記者張庭卉/臺中報導) 臺中市經國綠園道29日下午很不一樣,來自臺灣各地的法輪功學員約5,000多人,自發性的參加絕食、功法長城及晚間的燭光追悼會,這是全臺法輪功學員第一次進行大規模的公開絕食行動。
主辦這次活動的法輪功學員代表邱添喜表示,舉辦活動的目的是為了讓民眾了解法輪功在中國大陸受到的殘酷迫害,另一方面是要呼籲各國政府和媒體,共同譴責中共政權的暴行。
這次來參加活動的最遠來自澎湖,還有不少民眾是從花蓮、臺東不遠千裏而來。邱添喜說,其他沒能來參加這次活動的法輪功學員,則在家中自發性地24小時絕食。
根據非正式的統計,全臺法輪功學員有30萬人到40萬人。主辦單位指出,法輪功沒有組織、沒有名冊,修煉者來去自如,想學就來,不學了就走,因而無法提供精確的數字。
功法長城則從文化中心沿著英才路蜿蜒至國泰世華大樓,總長約一公裏。工作人員表示,法輪功修煉者平時煉功的時間是早上4、5點,很多民眾因晚起,並不知道法輪功的功法和內涵,他們沿著大馬路表演功法,是為了讓臺中民眾了解什麼是法輪功。
由5,000多人排成的長城,隨著音樂節奏整齊的煉著功,遠遠看去很是壯觀,人城前方則臚列一條條的橫幅,上面所寫的內容多在控訴中共政權慘不人道的罪行。
1999年起,被關押的法輪功學員就被不法黨官人員當成器官供體,不少人被強行摘除肝腎等器器官販賣給世界國家人民進行移植。很多路人聽到這樣的事、或從傳單中看到這樣的事,都不能茍同中共政權的殘暴行為。
一位來自宜蘭的林姓民眾,一早就開車載著全家到臺中參與活動。他說:“很多過路民眾都很註意,應該都知道這件事,希望能喚醒他們的良知,站出來一起聲援。”
一位老先生坐著輪椅也在現場參加活動,雖然行動不便,還是從屏東趕來,他認為活摘器官是要被譴責的,所以來聲援。
傍晚時分,來自各地的法輪功學員回到經國綠園道,安靜地依序坐滿了整個草坪,這時參與活動來的人數似乎更多,連人行道上都坐滿了人。
舞臺前方用燭臺排成“SOS”三個大字,主辦單位安排了一群著白長裙,頭戴花環的小天使為“SOS”點上燭光,期望藉由一盞盞燭光,把世界溫暖照亮。
由於這場迫害,在中國大陸很多家庭因為父母被關押、失蹤,甚至迫害致死的,他們的孩子因此成為孤兒,而這只是這場迫害中冰山一角。
舞臺上,法輪功學員透過樂器演奏、用歌聲優雅平和的表達美好意涵,場面莊嚴肅穆,主辦單位說,期望透過平和的形式,召喚更多的具有正義良知的人參與制止暴行的洪流。◇
法輪功團體向聯合國人權組織、歐洲人權法庭及國際刑事法庭提起之控訴
機構名稱 | 被告 | 時間 |
聯合國酷刑委員會 | 江澤民、曾慶紅、610辦公室 | 2002年10月 |
國際刑事法庭 | 江澤民、曾慶紅、610辦公室 | 2002年10月 |
歐洲人權法庭 | 江澤民、李嵐清、羅幹 | 2003年11月 |
聯合國人權委員會 | 所有參予迫害之中國政府官員 | 2004年2月 |
法輪功團體所控告中共官員的訴因,主要有三,包括種族滅絕(genocide,或稱群體滅絕)、酷刑(torture)及反人類罪(crimes against humanity),都是國際刑事法所鹹認最嚴重之國際罪行。
註:根據“國際司法正義協會”(INTERNATIONAL ADVOCATES FOR JUSTICE)於96年5月1日公布資料顯示,法輪功團體近6年來在全球5大洲33個國家,分別控告中共前領導人江澤民、羅幹及30名嚴重參與迫害法輪功之中共高級官員,所提出之民事訴訟或刑事控告多達54項。該組織表示,法輪功的國際人權訴訟規模堪稱21世紀初全球之最,所控罪行是國際刑事法認為最嚴重之國際罪行。
針對活摘器官案,海外各界已提出之譴責聲明或報告
提出者 | 形式 | 主要內容 | 時間 |
華府“人權協會”主任暨律師瑪甚(Terry Marsh) | 控告 | 天津第一中心醫院東方器官移植中心主任沈中陽觸犯酷刑罪 | 2006.07.26 |
華府“人權協會”主任暨律師瑪甚(Terry Marsh) | 控告 | 華中科技大學同濟醫學院器官移植研究院長陳忠華、上海復旦大學附屬中山醫院器官移植中心研究室主任朱同玉。涉嫌摘取遭中共非法關押的法輪功學員器官。違反美國“酷刑法”和“酷刑公約” | 2006.07.25 |
外交部前亞太司司長大衛.喬高(David Kilgour)和著名人權律師大衛.麥塔斯(David Matas) | 獨立調查報告 | 對中共大量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的指控屬實。 | 2006.7.20 |
歐洲議會副主席愛德華.麥克米蘭-史考特(Edward McMillan-Scott) | 獨立調查報告 | 親自赴北京調查中共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尤其是活體摘取法輪功學員器官販賣牟利的指控 | 2006.05.21 |
美國眾議院 | 決議案 | 要求眾議院對中共關押宗教領袖和信徒進行譴責並敦促中共釋放這些宗教人士。 | 2006.5.26 |
德納.羅拉巴克(Dana Rohrabacher)等81名美國國會民主黨和共和 黨議員 | 聯名致信美國總統布什 | 就中共在勞教所、集中營和監獄非法摘取法輪功學員器官、焚屍滅跡的指控展開調查,並要求胡錦濤對暴行給予解釋。 | 2006.4.24 |
王文怡遭到起訴案件處理情況
起訴地點 | 起訴對象 | 理由 | 抗告理由 | 裁決情況 | 時間 |
美國華府 | 王文怡 | 白宮喊話,涉嫌恐嚇、強迫、威脅、和騷擾中共領導人 | 違背憲法第一修正案規定的言論自由、控罪沒有根據 | 無條件撤銷起訴,理由是證據不足。 | 2006.6.21 |
【閱報小秘書】加拿大《中共活體摘取法輪功學員器官獨立調查報告》
整理/侯念組
加拿大《中共活體摘取法輪功學員器官獨立調查報告》,是由曾任檢察官的加拿大前亞太司司長、資深國會議員大衛.喬高(David Kilgour)和國際人權律師大衛.麥塔斯(David Matas)所組成的獨立調查組,在歷經近兩個月的無償、志願與獨立的調查後,於今年(2006)7月6日在加拿大向媒體公布的一份經嚴謹論證的報告書。
在這份報告書中,得出了“大規模的、違背意願的、對法輪功修煉者的器官掠取一直存在,而且現在仍然在繼續著”的結論,並表示這項罪行“代表一種對這個星球來說屬於新的詭異形式的邪惡”。
《獨立調查報告》是經由以下各方面證據的反覆論證所得出的結論:
○1(對法輪功的)想像的威脅;
○2(對法輪功的)迫害政策;
○3 煽動(對法輪功的)仇恨;
○4 大規模逮捕(法輪功學員);
○5(對法輪功的)鎮壓與酷刑;
○6 未透露姓名及失蹤的法輪功學員;
○7 器官移植的來源;
○8(對勞教所中法輪功學員的)驗血;
○9(法輪功學員)遺失器官的屍體;
○10(證人的)坦白;
○11 醫院和拘留中心在電話中的承認;
○12 器官移植的等待時間;
○13 網際網路上的罪證;
○14 對受害人的采訪;
○15 中共普遍違反人權;
○16 財務(利潤)上的考慮;
○17 中共的腐敗;
○18 器官移植目前處於無法制的狀態。
發稿:2006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