傾聽生命自身的聲音
打印機版 | 【投稿/反饋】 ◎周國平【明心網】* 開展生命教育的迫切性
當今社會上,許多人對生命抱冷漠的態度,苛待和殘害生命的現象相當嚴重。舉其顯著者,例如:醫院認錢不認人,見死不救,惡性醫療事故屢有發生,醫療腐敗之所以最遭痛恨,正是因為直接威脅了廣大人群生命的權利;礦難頻繁,貪官和不法礦主互相勾結,為牟取暴利而置工人的生命於不顧;假藥、偽劣食品橫行,非法美容業猖獗,不斷造成損害性後果;某些執法者、準執法者乃至非執法者濫用私刑,草菅人命;交通肇事者扔下受害人逃逸,甚至故意拖、壓受害人致死;翻開報紙,幾乎每天都有兇殺案的報道,其中一些作案緣由之微小與一條命的價值驚人地不相稱。
尤其令人擔憂的是,冷漠的病菌也侵蝕了孩子們的心靈,校園暴力、青少年兇殺犯罪的案例明顯增多。與此同時,孩子們對自己的生命也不知珍惜,中學生、大學生、研究生自殺成了多發現象。
當然,上述現象的原因是復雜的,不能單靠教育來解決。但是,也不能缺少教育。有必要把生命教育作為公民教育的重要內容,從孩子開始,培育生命尊嚴的意識,善待自己的生命,也善待一切生命。
* 生命是最基本的價值
生命是最基本的價值。一個最簡單的事實是,每個人只有一條命。在無限的時空中,再也不會有同樣的機會,所有因素都恰好組合在一起,來產生這一個特定的個體了。一旦失去了生命,沒有人能夠活第二次。同時,生命又是人生其他一切價值的前提,沒有了生命,其他一切都無從談起。
由此得出的一個當然的結論是,對於每一個人來說,生命是最珍貴的。因此,對於自己的生命,我們當知珍惜,對於他人的生命,我們當知關愛。
上述道理似乎是不言而喻的。可是,仔細想一想,我們真的珍惜自己的生命和關愛他人的生命了嗎?有些人一輩子只把自己當作了賺錢或賺取其他利益的機器,何嘗把自己當作生命來珍惜。有些人更是只用利害關系的眼光估量一切他人的價值,何嘗有過一個生命對其他一切生命的深切關愛的體驗。
所以,在我看來,生命的價值仍是一個需要啟蒙的話題。
* 傾聽生命自身的聲音
生命原是人的最珍貴的價值。可是,在當今的時代,其他種種次要的價值取代生命成了人生的主要目標乃至唯一目標,人們耗盡畢生精力追逐金錢、權力、名聲、地位等等,從來不問一下這些東西是否使生命獲得了真正的滿足,生命真正的需要是什麼。
生命原是一個內容豐富的組合體,包含著多種多樣的需要、能力、沖動,其中每一種都有獨立的存在和價值,都應該得到實現和滿足。可是,現實的情形是,多少人的內在潛能沒有得到開發,他們的生命早早地就納入了一條狹窄而固定的軌道,並且以同樣的方式把自己的子女也培養成片面的人。
我們不可避免地生活在一個功利的世界上,人人必須為生存而奮鬥,這一點決定了生命本身的要求在一定程度上遭到忽視的必然性。然而,我們可以也應當減少這個程度,為生命爭取盡可能大的空間。
在市聲塵囂之中,生命的聲音已經久被遮蔽,無人理會。現在,讓我們都安靜下來,每個人都向自己身體和心靈的內部傾聽,聽一聽自己的生命在說什麼,想一想自己的生命究竟需要什麼。
* 不失性命之情
在中國傳統哲學中,最重視生命價值的學派應是道家。《淮南王書》把這方面的思想概括為“全性保真,不以物累形”,莊子也一再強調要“不失其性命之情”、“任其性命之情”,相反的情形則是“喪己於物,失性於俗者,謂之倒置之民”。
很顯然,在莊子看來,物欲與生命是相敵對的,被物欲控制住的人是與生命的本性背道而馳的,因而是顛倒的人。
自然賦予人的一切生命欲望皆無罪,禁欲主義最沒有道理。我們既然擁有了生命,當然有權享受它。但是,生命欲望和物欲是兩回事。一方面,生命本身對於物質資料的需要是有限的,物欲決非生命本身之需,而是社會刺激起來的。另一方面,生命享受的疆域無比寬廣,相比之下,物欲的滿足就太狹窄了。因此,那些只把生命用來追求物質的人,實際上既怠慢了自己生命的真正需要,也剝奪了自己生命享受的廣闊疆域。
* 生命觀與人生意義
最近有一所學校開展生命教育,讓我題詞,我寫了三句話:熱愛生命是幸福之源;同情生命是道德之本;敬畏生命是信仰之端。
這三句話,表達了我對生命觀與人生意義之關系的看法。人生的意義,在世俗層次上即幸福,在社會層次上即道德,在超越層次上即信仰,皆取決於對生命的態度。
幸福是對生命的享受,對生命種種美好經歷的體驗,當然要以熱愛生命為前提。哀莫大於心死,一個人內在生命力枯竭,就不會再有什麼事情能使他感到幸福了。
孟子說:“惻隱之心,仁之端也。”亞當•斯密說:同情是道德的根源,由之產生兩種基本美德,即正義和仁慈。可見中西大哲皆認為,道德是建立在生命與生命的互相同情之基礎上的。同樣,道德之淪喪,起於同情心之死滅。
基督教相信生命來自神,佛教不殺生。其實,不必信某一宗教,面對生命的奇跡,敬畏之心油然而生是最自然而然的事情。泰戈爾說:“我的主,你的世紀,一個接著一個,來完成一朵小小的野花。”這已經就是信仰了。相反,對生命毫無敬畏之心的人,必與信仰無緣。
* 利己和同情
西哲認為,利己是人的本能,對之不應作道德的判斷,只可因勢利導。同時,人還有另一種本能,即同情。同情是以利己的本能為基礎的,由之出發,推己及人,設身處地替別人想,就是同情了。自己覺得不利的事情,也不對別人做,這叫做正義,相當於孔子所說的“己所不欲,勿施於人”。自己覺得有利的事情,也讓別人享受到,這叫做仁慈,相當於孔子所說的“己欲立而立人,己欲達而達人”。
在這裏,利己和同情兩者都不可缺。沒有利己,對自己的生命麻木,便如同石頭,對別人的生命必冷漠。只知利己,不能推己及人,沒有同情,便如同禽獸,對別人的生命必冷酷。
中國儒家也強調同情,但往往否定利己,使得推己及人失去了基礎。在這方面,荀子比較正確,認為好利惡害是君子小人之所同,區別在求利之道不同,可惜他的見解少被采納。同時,儒家的推己及人也有毛病,“能近取譬”限於宗法關系,使得仁蛻變為父子關系的孝,進而蛻變為君臣關系的忠。於是,以同情為出發點的儒家倫理竟演化成了血淋淋的三綱,君命臣死,臣不得不死,在專制權力面前,一切生命的價值都等於零。
(《碎句與短章》)
發稿:2006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