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迫害失去雙腳 黑龍江省伊春市王新春再被非法抓捕
打印機版 | 【投稿/反饋】 【新生4月14日訊】2005年4月9日星期六上午,沒有雙腳、無法行走、只能在地上爬行的黑龍江省伊春市法輪功學員王新春,在黑龍江省伊春市金山屯區一道街路旁的修鞋店被公安局610警察肖靖宇等人強行帶走,法輪功學員汪志謙在場也一同被抓。隨後王新春被關押進看守所。肖靖宇是610科長,專門參與迫害法輪功,曾和豐茂林場廠長高慶國多次迫害王新春。惡警非常害怕王新春離開豐茂林場,因為豐茂林場的人都看到過他被迫害致殘的雙腳,所以不怕豐茂林場的人知道,而金山屯區的人雖然知道卻沒有看到過。王新春在鞋店工作的這幾天裏,很多人見到他都很同情他,指責那些做惡的警察,相信他被迫害的事實,惡警們十分恐慌,不顧一切把他再次關押。王新春家住金山屯豐茂林場,今年30歲,1998年開始修煉法輪大法,原患有胰腺癌,修煉後是法輪大法給了他第二次生命。失去雙腳的王新春,每月僅有60元的低保費,連糧都買不到,善良的人們和法輪功學員給他郵錢、衣物均被當地公安和林場扣壓。沒有生活來源的王新春為了生存,想靠修鞋為生。
2004年9月27日王新春曾被林場防火員王鳳全拳打腳踢,連人帶車踢進2米多深有石頭的深溝裏,致使王新春鼻子出血,頭兩側、頸椎、前胸、雙肩、後背等多處受傷,本已康復的殘腿又出血了,輪椅車被摔成了S型,手表也被踢壞。王鳳全被場長高玉國專門雇用來看管王新春,每月工資270元錢。2004年11月2日王新春因家裏生活困難,再次到林場向場長高玉國要回500元非法罰金,被高玉國及劉廣民、薛森林、吳建、張成等人拳打腳踢,還要把他放進棺材裏捆上,衣角、褲子也被撕壞。由於伊春市裏來人檢查和王新春不斷講真象,他們才沒敢把王新春放進棺材裏,把他放在臺階上就走了。第二天,王新春又去要那份非法罰款,還是遭到了同樣的毒打。他們還把當初給王新春的500元收據強行搶走。
附:我的雙腳是怎麼掉的?
我叫王新春,29歲,98年開始修煉法輪大法,家在黑龍江省伊春市金山屯區豐茂林場。
2002年1月8日,我騎自行車去山上林場發法輪功真象傳單途中,被派出所發現,惡警所長王維和惡警A下車就抓,搜身。我抵制他們的迫害,想辦法逃脫了。走出幾裏,又被他們發現,我又掙出去。沒辦法,我只有走山路。惡警王守民、敏長春連夜追到天亮。我因在慌亂之中沒看清楚,雙腳不慎趟到河裏,從腳到膝蓋全是冰。惡警把山包圍,我因地形不熟,兩天後被所長王維和惡警A(不知名)抓住。惡警A先打耳光,在豐溝派出所非法搜身,把BP機、帽子、錢、大衣沒收,逼供。惡警A在王維和公安局長崔玉中指使下,從火爐上拿起熱水壺往洗臉盆倒熱水,眼瞅著非常熱的水,端到我腳前,把我凍成冰的雙腳放入熱水中(按照常識,這樣做是絕對不行的,會造成嚴重的凍傷、肢體殘廢)。從早到中午,鞋上表面的冰化了,然後他用剪刀把我的鞋剪開,鞋裏與肉還有冰相連,就這樣在熱水中強行把鞋拖下。當時我的腳已腫,站都困難,此時那些惡警還邪惡的說:“我們公安多好,象侍候兒女一樣侍候你。”其實這是不見刀子的最殘忍的手段,他們在山上抓住我時我還走路呢,沒有完全凍傷,抓住後用熱水化才真正凍傷。
中午,那些惡警出去吃飯,叫惡警A看守。惡警A抓住我的前胸就前擁後拽,打耳光折磨我,到那些惡警都回來了,他們開始商量怎麼處理我。當時,在豐溝派出所裏有公安局長崔玉中、610頭子孟憲華、政保科惡警王守民、豐茂林場場長王長歧、派出所所長王維、惡警A和B(不知名)。我的腳不斷的腫,到晚上5點才把我送回家。腳凍傷應該哪凍哪起泡,可是我腳凍傷處起泡,傷腳上面小腿也起泡了,原因是用高溫熱水浸泡造成的,往上起泡。後來金山屯區公安、610、政府部門三次非法拿攝象機闖進我家裏來攝像,利用談話找漏編造謊言。還有一次,王守民企圖詐騙我父親200元錢,又一次利用欺騙手段照相。5月份,他們又把我母親王桂香(大法弟子)抓走,酷刑折磨,我母親現今還被非法關押在哈爾濱戒毒所。
就這樣,一個美好的家庭被迫害成這個樣子。從此,父親就承擔起家裏的一切,照顧我與家庭。那些邪惡公安到處散布謊言,說:“王新春自己走到山上腳凍了,自己走回家,自己用熱水化冰才致殘的。”他們騙世人,掩蓋迫害法輪功學員的真象。
經過幾個月的潰爛,到2002年11月,我的雙腳完全掉下,邪惡的迫害給我造成終生殘疾。我逢人就說,見人就講。2003年11月28日,豐溝派出所的所長敏長春、公安局長崔玉中把我父親綁架到車間逼供、折磨,奪下鑰匙非法抄家,亂翻一氣。因為惡警全換新的了,我不認識了,只知道王守民把我的紙、筆、包、什麼地址、紙條、信封、信簽全撕了,還罵罵咧咧的把收音機、錄音機非法抄走。王守民還踹壞了其它電器,猛踢我的胸和已殘的雙腳。我在發正念,炕上兩灘血,傷口面積擴大,墊子上、褲子上全是血。王守民見狀不好,趕緊擦血跡,王守民並聲稱“公安是國匪(即穿著國家公服的土匪)。”
在抄家的那天下午3點,派出所敏長春、王守民和保幹董術華把經常去我家的人(非煉功人)帶到派出所逼供,用板凳打後腰,用槍把打小腿,身體擺姿勢折磨(本人詳述),並威脅恐嚇其人不要到煉功人家。就這樣,誰也不許到我家來。邪惡之徒怕被曝光,嚴密封鎖消息,不但不讓大法弟子及世人到我家,我至今仍被嚴密監控。董術華專門領一些不明真象、沒有活幹的工人做密監,跟蹤堵截大法弟子。2004年4月,我用膝蓋爬到外面,買生活用品,也被他們翻身、堵截,人身自由受到嚴重侵犯。後來我有幸有了輪椅,但還沒有付錢呢。
2004年5月16日中午,我手搖輪椅到了30多裏外的金山屯區,遇人講真象,發正念。在吃中午飯時,110警車下來四五個公安,沒等我吃完飯就強行把我和輪椅拖到公安局,強行搜身。他們把輪椅三個輪胎放了氣,又強行把我塞進小車遣送回家,有惡警還踢我一腳。就這樣,輪椅被扣在了公安局,它們怕我把迫害致殘的事情真象在眾人面前曝光,就把我的輪椅扣在公安局政保科的車庫裏。5月18日,我因沒有了輪椅,不能走路,就爬到豐茂林場去要輪椅,保幹董術華和薛森林殘暴的用鐵銑、木棍往我身上打。後來看人來得多了,它們才住手。我開始向圍觀的人講真象,輪椅至今還被扣在公安局。
在99年7.20後,因我堅持修煉大法,還曾被他們非法勞教,2001年10月末從勞教所獲釋後,豐溝派出所所長王維、惡警王守民曾用鐵棍打我。
惡人作惡多端,心虛至極,害怕人們知道真象,也就是它們害怕好人、害怕迫害事實曝光及在不久的將來的正義審判。
發稿:2005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