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人權報告證實中共真實面目(四)
打印機版 | 【投稿/反饋】 【新生3月28日訊】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以來,江澤民動用中共國家機器對一億遵從“真善忍”準則做好人的法輪功學員進行了殘暴的鎮壓,數百萬人遭無端拘捕刑求,數十萬人被非法勞教,數幾千人被關進精神病院強行註射損害神經的藥物,婦女遭到強迫墮胎、強奸、輪奸、電擊私處等非人折磨,至今已有一千五百多人(包括老人和嬰兒)確認被折磨致死。如同對SARS嚴重情況的掩蓋欺騙一樣,中共當局一直否認對法輪功學員大規模的人權迫害、酷刑折磨,以至虐殺。不少中國同胞或受蒙騙或因為長期受中共毒害而相信江氏集團為鎮壓法輪功而編造的種種謊言。
然而,墨寫的謊言遮不住血染的事實。
就如同世界衛生組織的調查無情揭穿中共有關SARS的謊言一樣,聯合國人權委員會人權監察專員們連續五年在多項報告中指證譴責中共對法輪功學員嚴重的人權迫害。聯合國人權監察專員每年都發布全世界範圍的人權狀況報告。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已經招致了人權監察專員越來越多的譴責。在很多報告中,和其他人權問題相比,對法輪功學員迫害的案例占據的篇幅最多。這些譴責和報告有力的揭穿了中共宣稱的“人權最好的時期”的謊言。
在聯合國第六十一屆人權代表大會期間,我們特將聯合國人權委員會人權監察專員五年來年度報告中關於中共江氏集團對法輪功學員嚴重的人權迫害的指證譴責部份翻譯匯編,以幫助世人認清其真實面目。
聯合國關於法輪功遭受人權迫害的報告(2003年)
由阿詩瑪·嘉翰戈爾女士提交
死刑監察專員對於她收到的個人投訴案例特別關註,因為這些個案是受害人,他們的家屬及其所屬的社會成員發出聲音的重要渠道。監察專員以這些案件的報告為基礎與各國政府進行了聯絡,這些報告也給專員得到的其他補充材料增加了可信度。專員希望指出下面列舉的數字只是有關她的人權專題,並不一定反映整體情況。
我們收到了大量的信息,這些信息在篩選,分類,整理,核實後再送交相關的各國政府。到目前為止,專員都是根據案件是否有充份的細節和案件的性質及其嚴重性有選擇地與各國政府進行聯絡。
專員共發出188個緊急呼籲,其中中國占7個。
有128個緊急呼籲是與聯合國人權委員會其他人權專員共同發出的,其中包括酷刑監察專員,獨立司法監察專員,言論自由監察專員,婦女暴力監察專員,移民人權監察專員,非法拘捕工作組主席和關於人權捍衛者的秘書長特別代表等。
監察專員還就對生存權的集體侵犯案件向相關國家政府發出了56封信,其中中國1封。遺憾的是,包括中國在內的一些國家對監察專員的質詢只做了部份的或不定期的回應。
監察專員相信滅絕種類罪是對國際社會和平與安全的威脅,因此國際社會有責任保障這類大規模對人權的侵犯被調查,並使其責任人被繩之以法。所有滅絕種類罪的案件都必須被調查,無一例外。國際刑事法庭的羅馬法令提供了永久的機制來處理滅絕種類罪這類影響整個人類的罪行。
在過去12個月中所報告的案件中的一大部份是關於在被關押其間死亡,大多數這類死亡是酷刑所致。這類報告涉及的國家包括中國。
監察專員在得到關於生命受到威脅的報告後,並發出了緊急呼籲,希望這些迫害致死案例得到制止。這些緊急呼籲的國家包括中國。監察專員代表了屬於各種國家,各個民族,具有不同宗教信仰的人們,其中包括中國。
10. 2002年2月8日,聯合國死刑監察專員,與非法拘捕工作組的主席及酷刑監察專員一道,聯合向中國政府發出關於一個法輪功修煉者家庭的緊急呼籲。有報告指出,自1999年7月22日以來,由於該法輪功修煉者家庭成員堅持修煉法輪功並向中國政府請願要求停止鎮壓法輪功而被不斷騷擾,非法拘捕和酷刑折磨。報告中說,陳運川,一個63歲的父親,被判刑2年並被關押在河北省張家口市大唐灣監獄;他的60歲的妻子,王連英,自2001年1月起失蹤;他們的31歲的女兒,陳洪平,被非法關押在河北省保定市高洋勞教所。他們的34歲的兒子,陳愛忠,於2001年9月12日被判3年勞教並關押在河北省唐山市第一勞教所;8天後,即2001年9月20日,被酷刑折磨致死,身體上布滿傷痕和淤血。陳愛利,另一個34歲的兒子,被關押在唐山市冀東監獄。2001年12月26日,昌平警察局的警察帶著冀東監獄的王科長(大隊長)和黃隊長來到陳淑蘭(35歲的女兒)的家。王科長告訴她陳愛利的健康狀況很不好,需要保外就醫。他們要求她簽字,當保人。陳淑蘭問他們何時放人,被告知還有很多手續要辦。陳淑蘭問她能否去監獄探望,王科長要她等到第二年春天才可以。陳淑蘭拒絕簽字。2002年1月8日,陳淑蘭直接去了冀東監獄探望,被另一主管告知陳愛利自2001年10月1日以來一直沈默寡言,他的健康狀況已經惡化。鑒於陳愛忠已經被酷刑折磨致死,而且陳愛利被強行灌食藥物,監察專員在緊急呼籲中擔心陳愛利可能被進一步酷刑折磨或遭受其他形式的虐待並生命攸關,而且擔心其他家庭成員也有可能被酷刑折磨或遭受其他形式的虐待,尤其是王連英在不明地點被關在小號,而且長期被關小號本身就是殘忍,非人道和侮辱性的虐待。
11. 根據得到的信息,2002年1月26日,詹煒由於受到酷刑折磨,死於湖北應城市第一看守所。2002年1月20日,吳敬霞在被警察的關押期間受酷刑折磨致死。報告指出她是2002年1月6日因為散發真象傳單,揭露中國政府迫害法輪功修煉者人權而被抓的。
12. 根據得到的信息,2001年8月22日,高梅因為修煉法輪功,在沂水縣看守所被酷刑折磨致死。2001年9月21日,王永東被警察從他家的四樓窗戶拋下致死。他的屍體有多處傷痕,說明他在被拋下樓之前曾受到毒打。2001年9月14日,於秀玲被警察從四樓窗戶扔下致死。她在被審訊期間曾被毒打。
由提歐·範·波文教授提交
聯合國酷刑折磨監察專員提到他繼續收到了下列法輪功學員的個案。
91. 報告提到,2001年11月20日,法國女學員海蓮娜-帕提特在北京的天安門廣場和其他法輪功學員為和平請願時遭到中國警察粗暴對待。報告說,她被兩名警察抓著胳膊拽到一輛警車上。她是被強行塞入警車的,她的腿被多次撞在車門上,造成腿部瘀傷。在警車裏,一名警察將她的脖子按在車座扶手上,並用她手提包的帶子勒住她的脖子以防止她移動。在派出所裏她被推下樓梯,而且一名警察還曾試圖用手觸摸她的陰部。
92. 賀志紅,女,2001年7月3日被大慶市薩區的警察逮捕並關押在大慶市富強派出所。她在那裏遭到了警察的拳打腳踢,造成臉部和胳膊的淤傷。2001年7月4日,她被送往大慶看守所。在那裏大慶派出所和薩區的警察把她捆在一把鐵椅子上不讓她睡覺長達6天。當她絕食抗議時又遭到了強迫灌食。盡管她的身體非常虛弱,她仍被送往黑龍江省哈爾濱市戒毒所勞動改造。2001年10月,當她再次絕食時又遭到了灌食。
93. 唐增葉,女,2001年7月3日因煉法輪功被逮捕並送往大慶看守所,她在那裏遭到毆打,並被吊銬了一天,而後又被銬在一把鐵椅子上長達4天。在她絕食抗議時又遭到了強迫灌食。2001年7月10日,一名醫生將灌食的管子往她的鼻子插了20余次。7月12日她又一次被灌食並被拖回監號。她還被強行註射了一種不明藥物,導致她的身體極度虛弱。但她不但未被送往醫院,反而被送到黑龍江省哈爾濱戒毒所。
94. 2001年9月25日,陳玉濤在被吉林市第三看守所、第一看守所共計關押了9個多月後,被轉入歡喜嶺勞教所。他被判勞教兩年。剛進勞教所,陳玉濤就被以警察為首的看守們用電棍毒打了3個小時。其他被關押的犯人在警察的指使下也對他進行毆打,並不給他食物。
95. 2001年8月8日,法輪功學員王朝暉在吉林市船營分局被關押並毆打。兩天以後他被送往永吉縣看守所。在那裏他進行了絕食抗議他所遭到的虐待和關押。2001年8月24日,他被送到歡喜嶺勞教所勞教三年。他在那裏被銬起來並遭到看守人員的毒打。一名警察踩在他的肩膀上很長時間,以致他兩星期無法擡起胳膊。他被關押在三大隊,那裏的犯人在警察的教唆下經常對他進行毒打和折磨。
96. 2001年9月12日,法輪功學員陳愛忠被判3年勞教,並送往河北省唐山市第一勞教所。他於9月20日在那裏死亡。他的姐姐在太平間見到他的屍體布滿傷痕。他們的弟弟陳愛力也是一名法輪功學員,被關押在唐山市冀東監獄。2002年1月8日有人見到他骨瘦如柴,表情癡呆。
97. 趙明是一名在愛爾蘭上學的法輪功學員。他於2000年5月在北京被捕,並被遣送到北京團河勞教所。他在無任何指控的情況下被非法拘禁長達22個月。在勞教所他曾經絕食抗議,但被強迫灌食。他在該勞教所的第一個月裏,他被捆在椅子上毒打,他們專門打他的頭和踢他的大腿。他還被禁止睡覺,並被強迫做所謂的“軍蹲”和“開飛機”(即頭朝下,後背和手背靠墻)。在他被釋放前的兩周,5個警察把他綁在一個木床板上,用多個電棍同時電他。他於2002年3月12日獲釋。
98. 黑龍江省哈爾濱萬家勞教所裏關押了數千名法輪功學員。他們被長時間強迫勞動,當他們以絕食抗議非法關押和虐待時,都遭到了野蠻灌食。他們還被強行註射使身體虛弱的藥物,不準睡覺,或者只能睡在潮濕的草席或地板上。盡管冬天夜裏的氣溫只有-20至-10度,他們也只能穿著單薄的衣服,而看守們還把監室的門窗都打開。可以看到學員們身上布滿了傷疤,而有些已經潰瘍腐爛。他們還經常被長期關在約2平方米大小的小號裏,在裏面會遭到毒打,不允許會見家人、說話、洗澡、洗衣服。監察專員還收到了有關被關押者被長時間捆在鐵椅子上,遭到強奸、毒打和電刑的案例。
而且,監察專員還收到了下列酷刑折磨致死案例。
99. 張玉蘭,女,於1999年10月被送進哈爾濱萬家勞教所,據報告於2001年6月15日死亡。而她的家人直到6月23日才見到她的屍體。報告說她的脖子上有深深的勒痕。
100. 李秀琴,女,自1999年12月26日起關押在萬家勞教所。她從2001年4月2日開始絕食抗議所遭到的虐待。在她25天的絕食過程中共被強行灌食達16次,並被灌入已經腐敗的牛奶。她還被勞教所醫院的院長多次抓住頭發打耳光和用腳踢。2001年6月18日她被關入小號,被一名看守將雙手從背後銬起來,雙腳離地吊在半空,並遭到毒打。她在被連續懸吊40小時後死亡。勞教所在沒有通知家屬的情況下將她的屍體火化,家屬只領回了她的骨灰盒。
102. 何苗,女,和鄧偉國於2001年7月被哈爾濱市公安局抓捕。報告說鄧偉國被從公安局12層樓的窗戶扔出致死。何苗被轉入萬家勞教所並在那裏進行絕食抗議。她遭到了看守的毒打並被關入小號。2001年10月29日,一名獄醫在幾個看守的幫助下對她進行強制灌食。她被拽頭發,打耳光和拳打腳踢。2001年11月1日她被再次灌食和毒打。在她絕食的第30天,即2001年11月20日,一名管教和一個犯人將她拖到管教室,用手銬銬在暖氣管子上,拳打腳踢扇耳光。
103. 高淑彥,女,2001年4月2日被關入萬家勞教所禁閉室,並被一名管教毒打。為抗議所受虐待第二天她開始絕食,2001年4月6日被強行灌食。4月16日,被強行送進勞教所的醫院,並被強行打針。
104. 郭明霞,女,在拘留和勞教期間共絕食10余次,並遭到管教和刑事犯的毒打。2001年10月24日,萬家勞教所醫院的院長打了她兩個耳光,她被強行註射並關入禁閉室。2001年11月7日,獄醫把她的頭發扯下一大把。她被強行灌食了50多天,從第40天開始吐血。2001年12月6日,她和另外4名絕食的法輪功學員一起被再次送進勞教所醫院,獄醫們對她們拳打腳踢,並強行灌食。另外4名學員是郝秀芝,丁彥紅,何苗和尚秀霞。
105. 郭紅宇,女,2001年5月4日被幾個管教、萬家勞教所醫院院長以及十二大隊隊長按在鐵椅子上,強行插管,把鼻腔和食管都插破了,噴出大量鮮血。灌完食後,還要讓她繼續坐鐵椅子體罰。
106. 譚桂珍(女)2001年5月1日在哈爾濱萬家勞教所被關進小號並被綁在鐵椅子上。譚獄中絕食,抗議所受到的非人待遇。2001年5月4日被勞教所幹警強行灌食,期間幹警故意不停地上下抽動食管,折磨人。
107. 郝秀芝(女)2001年10月在哈爾濱萬家勞教所絕食抗議非法拘留,要求無罪釋放。絕食第9天,被送到醫院,強行打針、灌食。每天灌食都是少量的包米面加涼水。由於長時間的插管灌食,導致每次灌食鼻口都出血。灌食期間,管教、護士還抓她的頭發、擰臉、擰身上,把她打得全身青紫。
108. 尚玉秋(女)2001年10月在哈爾濱萬家勞教所絕食抗議非法拘留,要求無罪釋放。11月20日因拒絕被灌食,被孫姓男醫生抓住頭發狠狠地往墻上撞,她被撞得頭昏腦漲、眼冒金花,頭上的包有雞蛋大。一次,兩個男醫生強行把她拽到走廊,把她打得鼻孔出血。
109. 吳激揚(女,34歲)2001年1月24日在哈爾濱萬家勞教所絕食抗議非法拘留和在監獄中受到的虐待。警察不顧她體虛,把她用手銬強行掛在監門上,由於身體虛弱和體罰,她虛脫了,呼吸困難,身體失去平衡,身體的重量全聚在手腕上,手腕上被卡出了血。絕食第六天被綁在鐵椅子上強行灌食。
110. 劉鳳珍,謝金賢,楊慧玲,宋玉素,吳淑蓮,曹連弟,吳新如和其他大約60名法輪功女學員於2001年5月24日在哈爾濱萬家勞教所被強行抓進男勞教隊遭受折磨。她們被吊起來、遭毒打、及電棍擊打、強迫罰站24小時、關進小號、坐刑椅、不讓睡覺、洗澡、換衣服。有幾個學員甚至被警察和犯人輪奸。其中,宋玉素被按在水裏;吳淑蓮身上被澆上水後用電棍電;曹連弟被吊起後暈過去;謝進賢、吳新如、X淑榮被吊打;楊慧玲被吊起來致使胳膊脫臼;劉鳳珍和謝金賢被綁著、吊著體罰五至六天,遭女十二大隊隊長張波毒打。
111 劉冬雲(女,33歲)2001年1月24日在哈爾濱萬家勞教所被管教揪著頭發摔倒在地,一群男幹警蜂擁而上拳打腳踢,然後拽著她的頭發把她拖進小號罰站。事後她頭發一綹綹地脫落下來。她在獄中絕食30天抗議酷刑折磨,後於2001年5月10日釋放。
112. 雷川清(女,54歲)因不願放棄修煉法輪功被男警察毆打。她被打得渾身是傷,以至以後的一個月都行動艱難。2001年6月18日兩個男管教一起對她拳打腳踢,(專往她的胸部軟肋打,)打了三十多拳,還被強迫在他們面前脫下褲子。
113. 王桂華(女)於2001年12月去北京為法輪功上訪。之後,於2002年1月21日被判一年勞教,送至萬家勞教所。在萬家勞教所,王桂華因與其他人煉功遭毒打。
114. 李蘭(女)被關禁閉室長達七個月之久,期間被長期綁在鐵椅上。李蘭為抗議虐待而絕食。2001年11月16日,兩名看守用膠帶封住李蘭的嘴,並毒打她。一起被關押的呂適平(女)也遭此虐待。次日,李蘭被扇耳光,嘴裏被塞入臟襪子。
115. 2001年11月2日,丁燕紅(女)因與同室被關法輪功學員說話而遭兩名看守毒打。次日,丁燕紅又遭另兩名看守毒打。2001年11月6日,丁燕紅又被看守用掃帚毒打。
116. 2000年4月26日,潘宣華(女)在萬家勞教所遭到六名警察的毆打,又被強迫坐鐵椅3天。為抗議虐待,潘宣華絕食了17天,期間又被強迫坐鐵椅7天。後又被關小號長達45天。2000年8月10日,潘宣華,張宏,李艷紅,左秀雲,王芳等被關小號長達五個月之久。在小號裏每天她們被銬上手銬,強迫聽誣蔑法輪功的錄音。2001年1月24日,潘宣華被擊倒在地,又被強拉頭發和手臂拽入小號內,遭連踢帶打。潘宣華常被強迫坐鐵椅。看守用拳頭和電棍打她。
117. 2000年三月,郭偉因煉法輪功被送至豐臺看守所。在看守所,警察提審並毆打他。郭被強迫與25名犯人關在一起。一次,郭被犯人連踢帶打,又被扒光衣服,然後犯人拿來冰水,慢慢地把他從頭澆到腳。郭的頭部被凍得因此而麻木。
118. 許多法輪功學員被關押在河北省石家莊勞教所。2001年間,勞教所指使犯人用棍棒,電棍,繩子毆打學員;將學員長時間銬在鐵管上,腳尖著地;往手指甲內紮針;用錘子砸手指;不準睡覺;強迫長時間保持一個很不舒服的姿勢並強迫洗腦。2001年6月的兩周內,勞教所對學員的迫害更加升級。多位法輪功學員包括陶洪升,劉榮秀,劉書松,趙豐年,丁剛子被迫害致死。
119. 許多法輪功學員被關押在遼寧省沈陽市馬三家勞教所。他們每天被強迫工作15個小時;被強迫長時間保持一個姿勢(例如,頭朝下彎腰,或背靠墻站立,或蹲在30x30厘米的地方,或半蹲時雙臂向前平伸);被毆打;被電棍電;被關在8x3英尺的小號內,手銬在門上一到二個星期;不準睡覺。一些學員被四肢分開吊起長達4個小時。
聯合國酷刑折磨監察專員特別提交了以下個別馬三家案例的有關消息。
120. 蔣玉青(女)2000年8月2日被帶到密室嚴刑拷打五個多小時直到她大口吐血。之後,她無法進食,甚至幾乎無法行走。她遍體鱗傷,身上被打的沒有好地方,肌膚呈黑紫色,並且五臟六腑劇痛,大便便血,此癥狀持續一個多月。管教為掩蓋其暴行不給就醫治療,只是每天晚上把蔣玉青捆綁在辦公室的床上灌藥,她被折磨得死去活來。
121. 於素珍(女)在監獄裏被毒打折磨,揪頭發,打耳光。2000年8月7日她和其他7名關押在二室的法輪功學員被關在管教宿舍裏封閉式的用大刑。2000年9月13日兩名管教一起用高壓電棍把她打昏過去。
122. 齊振榮(女,41歲)她被脫光衣服後遭電棍擊打。2001年9月參加“130名法輪功學員抗議逾期關押”的絕食行動,絕食超過40余天,生命垂危,被送到馬三家勞教所醫院繼續遭受慘無人道的迫害。
123. 2002年10月10日,聯合國酷刑折磨監察專員和人權保護特別代表聯名寫信給中國政府告知他們已收到有關李群(女)的消息。李群因2000年3月13日寫信給南京市政府上訪辦公室要求尊重法輪功學員煉功的權利而被關押在南京精神病院,並強行灌食、強行註射服用對大腦有害的精神藥物。
124. 2002年1月24日,聯合國酷刑折磨監察專員和“暴力虐待婦女”監察專員、“言論自由”監察專員、聯合國非法拘捕工作委員會主席為康妮-契普卡 Connie Chipkar(女),加拿大法輪功學員,共同發出緊急呼籲。康妮-契普卡於2002年1月23日在北京天安門被捕。她當時佩戴著一條寫著“法輪功”和“緊急援救”的橫幅,並開始煉功。
125. 2002年2月5日,聯合國酷刑折磨監察專員和“宗教信仰自由”監察專員為韋彥江,來自遼寧省葫蘆島市的60歲的法輪功學員,共同發出緊急呼籲。2001年12月22日在天安門被逮捕,在北京順義派出所被扒去外套,大冬天只穿一件襯衣,雙手背銬在戶外罰站。25日被送回葫蘆島市龍港分局非法關押。因抗議非法關押開始絕食、絕水。在她絕食、絕水第十八天,生命危在旦夕的情況下,警察不通知家屬,竟把她送到馬三家勞教,妄圖置她於死地。
126. 2002年2月8日,監察專員和“非法致死”監察專員和聯合國非法拘捕工作委員會主席為陳運川,在河北省張家口市大唐灣監獄服刑兩年的法輪功學員,共同發出緊急呼籲。他的妻子王連英(女,61歲)自從2001年1月失蹤,至今下落不明;他們的女兒陳洪平於2001年6月11日關押在河北省保定市高陽勞教所,於2003年3月5日被迫害致死;他們的兒子陳愛忠2001年初被非法改判勞教三年,於2001年9月12日關押在唐山市第一勞教所(唐山市荷花坑勞教所),於2001年9月20日在獄中被迫害致死,他的屍體上傷痕累累,遍體鱗傷;他們的另一個兒子,陳愛立也於2001年8月28日被非法判刑兩年,關押在河北省唐山冀東監獄五支隊七中隊,期間被強迫灌藥導致神情呆滯,臉色發青,免疫能力下降。
127. 2002年4月11日,聯合國酷刑折磨監察專員和“宗教信仰自由”監察專員為梁振興(男)、劉成軍、周潤君(女)、雷明(男)、趙健、雲慶彬、陳艷梅共同發出緊急呼籲。他們因2002年3月5日在長春市8個主要電視臺插播法輪功真象影片,為揭露中國政府迫害法輪功學員的罪行,被逮捕關押。當地公安人員稱還有其他15名與此事件有關的人已被逮捕。長春勞教所的一位官員說,自從插播事件以來,已有100到200人被關押,可能將送去勞教所。
128. 2002年7月9日,聯合國酷刑折磨監察專員和聯合國非法拘捕工作委員會主席為王愛華,四川省重慶市渝北區的法輪功學員,共同發出緊急呼籲。王愛華(女)於2002年3月6日遭警察綁架,抓進渝北兩路派出所。在派出所,她受到危險和各種虐待,胳膊被嚴重扭傷,擡不起來。當天下午被送渝北看守所進行非法關押。在看守所裏,她繼續受到更惡劣的虐待。她的整個身體都腫起來。
129. 2002年12月2日,聯合國酷刑折磨監察專員為羅容和她的姐姐羅真發出緊急呼籲。羅容(女)中國公民、日本永久居民,2002年5月24日在北京旅遊期間因為傳發法輪功傳單時被北京海澱分局非法扣留。拘留期間遭受了慘無人道的非人迫害。後因血壓高達220被送進了北京市公安醫院,目前病情非常嚴重。她腰上有傷痕,被折磨得瘦了很多。她的姐姐羅真因向羅容的丈夫透露羅容的身體近況,於2002年11月5日在黑龍江省牡丹江市家中突然被當地警察綁架,至今下落不明。
第33、34及32次工作會議所采納的情況包括:
編號 國家 政府的反應 涉及到的個人 情況
1/2002 中國 有 曹茂兵 任意拘禁,第一類
5/2002 中國 有 譚西濤女士,韓躍娟女士,趙明,楊潺榮 任意拘禁,第二類
15/2002 中國 有 姚福新 任意拘禁,第二類
在討論期間,有87個緊急呼籲通過工作組轉達上來,其中包括6個對中國的呼籲(涉及27男和22女)。在這些緊急呼籲當中,75個由工作組和項目或地區特派專員共同發出。呼籲的國家包括中國。工作組收到了中國政府對兩項緊急呼籲的反應。工作組得到消息,中國的一人被釋放。
聯合國“非法拘捕工作組”就四名法輪功學員被捕案件的裁決意見
(摘自聯合國“非法拘捕工作組”2003年年度報告)
被捕人:唐西濤(譯音),韓躍娟,趙明,楊燦榮。
工作組於2001年9月3日就以上四人的情況致函中國政府。
根據了解到的情況和中國政府的答復,鑒於這四人的類似情況,工作組將這四名法輪功學員被捕案件做出統一的裁決意見。
據悉,唐西濤(譯音)女士是一位64歲的退休職工。她從1996年起修煉法輪功,許多疾病都得到了康復。她被關押了很多次,最近一次是在她去廣東度假的路上。她被指控擾亂公共秩序和參加非法組織而被判兩年勞教。她聘請辯護律師但被拒絕,官方對她的審判錄了相。據悉她遭到了虐待,並導致心臟病和精神恍惚。
韓躍娟女士,43歲,是聯合國前任軍事觀察員劉鳴放烈士的遺孀,畢業於中山大學,曾任廣東作家藝術家協會東山區秘書長,東山區宣傳部理論教育科科長,並且是一名法輪功學員。1999年7月22日她第一次被關押了15個小時,並被要求放棄對法輪功的信仰。後來她又於1999年7月26日、2000年6月上旬和2000年7月和12月被多次關押,其間她遭到了虐待甚至酷刑折磨。2000年6月她被開除公職,2000年10月她申請護照被拒。2001年6月23日,她在廣州被警察抓捕,並被押到一個不為人知的地方,連續三天每隔2小時審訊一次。2001年6月27日,韓女士被送往廣州東山區天平甲看守所關押至今。
趙明,30歲,清華大學計算機系畢業,愛爾蘭都柏林三聖學院計算機系研究生,原清華紫光集團網絡工程師,法輪功學員。他先因為拒絕放棄修煉法輪功而被沒收護照而不能返回愛爾蘭繼續學習,後又於2000年5月13日在北京一名法輪功學員家被捕。2000年7月7日,他被判一年勞教,並遭到虐待和酷刑折磨。他的刑期被延長了6個月。
楊燦榮,法輪功學員,2000年12月27日在家中被捕,警察未出示任何逮捕證件。他的妻子周鳳林女士同時被捕。據悉,她在西林看守所被銬在刑具“禁板”上,於2001年7月12日被酷刑折磨致死。自從他們被捕後他們5歲的兒子即失蹤。楊先生後來被判3年勞教。
根據以上所述,聯合國人權委員會非法拘留工作組作出如下結論:
非法拘留工作組認為,唐西濤女士是因為修煉和衛護法輪功而被捕的。她的行為是和平的,並且她是在行使其信仰自由的權利,無論是個人行動或與其他人一起、無論是公開的還是私下的,同時她也是在行使其自由表達意見的權利,而這些都是受到《世界人權宣言》的保護的。
就韓躍娟的案例,工作組註意到她被多次關押,最近的一次是由於她是一名法輪功學員。中國政府指控她組織和指揮集會請願活動,但既沒有說明這些活動是暴力的,也未能提供任何該抗議所產生後果的細節。所以,韓躍娟女士被關押是由於行使了她受國際保護的權利,例如集會和煉功的權利,信仰自由和表達意見的自由,包括中國政府在回復中指出的“違背大多數群眾的意願”的意見。
在趙明的案例中,既沒有提供對於他的護照被沒收而導致他無法繼續學習的令人滿意的解釋,也未能提供任何關押他的理由,而他僅僅是行使了被賦予的自由信仰和表達意見的權利。
在楊燦榮的案例中,中國政府承認他和他死於獄中的妻子是因為參與法輪功的活動而被判的勞教。工作組認為自由表達意見和信仰的權利意味著追隨或修煉一種功法或信仰不能成為被關押的理由。
根據以上幾個案例所提供的信息,工作組認為,這四名法輪功學員的活動和抗議是和平和非暴力的。特別應該指出的是,中國政府並未否認這幾個案例的涉及人是因為和平地行使和表達他們信仰法輪功的權利而被關押的。工作組認為中國政府違反了《世界人權宣言》,特別是其中的第19項。根據這一項,每個人都擁有信仰、良知和宗教自由的權利。這項權力包括無論是公開的還是私下的,還是通過任何媒體來不受幹擾地表達個人的信仰的自由,以及擁有自己主張的自由。
工作組在對中國的訪問報告(E/CN.4/1998/44/Add.2)中曾指出,行政拘留和勞教不應被用來對付行使《世界人權宣言》中賦予的基本權利的任何人。就以上四個案例而言,拘留確已成為強制破壞人們信仰自由的手段。
根據以上所述,工作組認為,對唐西濤、韓躍娟、趙明和楊燦榮的自由的剝奪違反了《世界人權宣言》的第10、11、18、19和20項,因此是屬於第二類非法拘捕,即侵犯基本權利的非法拘捕。
為此,工作組要求中國政府采取必要的措施對這四人的情況加以糾正與補救,以符合《世界人權宣言》所規定的標準及法則。工作組並敦促中國政府認可《國際公民及政治權利公約》。
2002年6月18日
由拉迪卡-庫穆拉斯瓦密提交
2002年1月24日,聯合國監察專員代表加拿大法輪功學員康尼-契普卡就酷刑和言論自由一案,緊急聯合上報聯合國工作組主席團。康尼•契普卡於2002年1月23日在北京天安門廣場被捕。
2002年1月24日,聯合國監察專員與非法拘捕工作組就女性法輪功學員生命垂危一案,緊急聯合上報聯合國工作組主席團。報告中特別列出如下案例。
168. 吉林省長春市三十歲的鄭東輝(女)被超期非法關押在長春市黑嘴子勞教所。黑嘴子勞教所為逼迫她放棄信仰,對她百般虐待,多次用毒打、電擊等手段,還將她吊在半空。由於多次長時間電棍擊打,鄭東輝已被折磨出心肌梗塞,身上的舊疤沒好又添新疤,導致傷疤變成了膿瘡。鄭東輝目前的健康狀況極差,生命危在旦夕。
169. 2001年11月初,黑龍江省齊齊哈爾市的栗淑傑(女)被一群突闖家中的安順路派出所警察強行帶至安順路派出所。在安順路派出所裏,一夥警察輪番毒打栗淑傑,用塑料薄膜套在栗淑傑的頭上,同時,惡警們還用針在栗淑傑的臉上一通亂紮,使她窒息昏死過去。被毒打後的栗淑傑,肋骨骨折,臉部和身體多處紫青。之後,栗淑華被強行送往齊齊哈爾第一看守所。另日,在第一看守所提審室,栗淑傑又遭到一頓慘無人道的毒打,造成栗淑傑的骨折加重,脾臟被打壞,5天5夜不進米水,動彈不得。看守所所長回絕了栗淑傑提出就醫的要求。一個月後,栗淑傑被秘密轉走,從此下落不明。
170. 河北省的劉潤玲(女,38歲),2001年9月28日晚被劫持,並一直關押在石家莊第一看守所。2002年1月,為逼迫她放棄信仰,看守所指使犯人們對她虐待和毒打。犯人們把劉潤玲推進廁所,扒光衣服暴打一頓。然後,往劉潤玲的陰道裏塞頭發、爛紙等臟物,還用針紮,這次虐待整整持續了40分鐘。劉潤玲被折磨得渾身上下幾乎沒有一塊好地方,兩個乳房成了青黑色,身上布滿了針眼。
171. 河北省石家莊市的魏天琛(女,45歲),2000年5月進京上訪被非法勞教2年,同年11月因生命垂危被釋放。2001年7月魏天琛再次被劫持,並一直關押在石家莊第一看守所。關押期間,因魏天琛不放棄信仰,被多次扒光衣服毒打。2002年1月,魏天琛被戴上了鐐銬,看守所一幹事唆使犯人往魏天琛的身上澆冰水。在那寒冷的冬天,魏天琛被強制在水泥地上睡了一個月。
172. 2002年4月25日淩晨,遼寧省興城圍平鄉的楊景新(女,37歲)、蘆桂芳(女,50歲)、趙玉華(女,41歲),因進京上訪,在天安門廣場地下道被警察綁架。在天安門派出所,女警察將她們三人的衣服剝光,只留下一個褲頭,然後男警察分別將三人帶到不同房間裏毒打。還將她們的兩手背銬,用粉筆、筷子等東西插入手指縫,警察用力攥其兩指,最後粉筆被夾折了,筷子也弄折了,手指被硌成黑紫色,腫得很粗。警察又將暖水瓶的熱水往楊景新的頭上倒,楊景新被折磨得昏迷過去,全身上下均被打遍,渾身痛腫難忍。當天警察欲將她們三人直接送往遼寧省馬三家教養院,因三人遍體鱗傷,身體極度虛弱,被馬三家教養院拒收。2002年5月,興城圍平鄉派出所劫持了楊景新、蘆桂芳、趙玉華,並把她們三人送往遼寧省馬三家教養院。
173. 2002年12月,黑龍江省佳木斯市的王桂珍(女,52歲)因進京上訪,被非法關押在北京懷柔監獄。在北京懷柔監獄,王桂珍被三個警察用電棍同時電。王桂珍因抗議非法關押絕食後被插管。因插管誤入氣管,造成生命危險。在王桂珍被釋放的一周後,她再次被捕,並非法關押在長春市黑嘴子勞教所。關押期間,王桂珍經常被電棍電和毒打,臉上和脖子還劃了好多大口子。王桂珍被折磨得經常大口大口地吐血、咳血,吃不下東西。之後,她被強行送到精神病院,至今下落不明。
由赫娜-吉蘭妮女士提交
監察專員在2003年度報告列舉了以下案例:
183. 據報道,2002年5月24日金子容子(羅容)在天安門廣場散發關於揭露對法輪功學員的人權迫害行為資料後被拘捕,並隨即遣往海澱區公安局。
184. 單麗華在去北京向政府上訴呼籲停止違反法輪功學員人權的途中,被警察兩次拘捕。2000年2月10日,她在煉功時被微水鎮派出所拘捕。2002年10月,她因寫過關於法輪功學員人權狀況的信件而被判三年監禁。
185. 2002年10月10日,監察專員協同酷刑監察專員一起針對李群的情況建立了交流渠道。據稱,2000年3月13日李群致函南京市信訪辦,要求市政府尊重那些在南京精神病院被非法監禁並強行註射有害藥品的法輪功學員的人權。信息表明,對此信的回應卻是李群本人被關進精神病院。在那裏她被強行灌食精神障礙藥物,導致大腦明顯受損。據稱,李群的親屬被拒接近她。
發稿:2005年3月28日
更新:2005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