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各勞教所折磨大法弟子酷刑十種(圖)
打印機版 | 【投稿/反饋】 【新生9月17日訊】酷刑一:數天吊銬惡警把法輪功學員吊在雙層床的上鋪,腳尖似站地不站地,如此數天逼迫“轉化”、放棄信仰,不“轉化”不放下來。(見圖一)

圖一:“文明執法”
酷刑二:強制灌食
用尖頭開口鉗插入口內,旋轉螺絲強行將嘴打開固定,用未經消毒的普通臟膠管插入胃中,上下左右攪動,致使食道、胃出血,極其痛苦,然後再灌入鹽水和帶有藥味的糊狀液體。法輪功學員被灌得上吐下瀉。(見圖二)

圖二:“春風化雨”
酷刑三:“土”字形固定
將人雙手固定在墻上,雙腿固定在凳子上,成“土”字形。(見圖三)

圖三:“土”字形固定
酷刑四:全身扒光電擊
把人剝光衣服,趴在地上,雙手被扣。三個警察分別踩在頭上、後背及大腿上,另一警察雙腳踩在兩腳腕上,用全身重量將腳踩開,用“8號鐵彈”塞進口中,並在腦後固定(如示意圖)。踩頭部的警察用高壓電棍電“8號鐵彈”及臉部和五官,踩後背的警察電上身,踩腿的警察電下身及陰部,踩腳腕的警察電腳心及膝蓋窩。(見圖四)

圖四:全身扒光電擊
酷刑五:擠壓貼墻
此刑把人擠到墻上,雙手、後背、頭部緊貼墻上,將兩腿擠到幾乎手腳尖挨墻,雙手分別被兩名惡警固定在墻上。(見圖五)

圖五:擠壓貼墻
酷刑六:背銬
將人雙手背扣在暖氣管上,使人半蹲不蹲,長期站不直,蹲不下,吃飯用人餵。(見圖六)

圖六:背銬
酷刑七:
將人雙手交叉或分別吊在暖氣鉤上,腳尖站地。
酷刑八:
將絕食者兩腿強行雙盤上捆住,雙手上背扣,鼻孔插入灌食管,長期不拿出。
酷刑九:
將一腿上擡到極限,扣在鐵窗上,另一腿直立,雙手背銬,對年過六旬的老人用此刑也長期不放下來。
酷刑十:倒立
雙腿扣在雙層床的上鋪,將人倒立下來,腦袋朝下,雙手扣在下鋪,被數名猶大毆打。
發稿:2004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