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法輪功學員姜春賢被黑嘴子監獄虐殺
打印機版 | 【投稿/反饋】 【新生2月25日訊】據法輪大法信息中心報導-吉林德惠市法輪功女學員姜春賢於2004年1月15日被非法判刑8年,在性命垂危監獄拒收的情況下,被德惠市法院強令非法關押,一個月後死亡。遺體背部有大片淤血,大腿內側有兩個大紅點子,顯示死者死前遭受折磨。據明慧網2004年2月23日報道,姜春賢,女,34歲,家住吉林德惠市大房身鎮高臺子村五社,於2004年1月15日被非法判刑8年,當日下午被送往長春黑嘴子監獄。由於檢查出身患結核性腹膜炎,被長春黑嘴子監獄拒收。但德惠市法院開出強制執行令,於16日將姜春賢強行送進黑嘴子監獄。
報道說,當家屬得知姜春賢的下落後,1月30日急忙趕到監獄探視。當時姜春賢臉無血色,嘴唇發白,經常便血。2月6日家屬再次探視時,姜春賢身體更顯嚴重病態;由於牽掛其安危,家屬於2月18日第三次探視,這次姜春賢是被輪椅推出來的,說話聲音微弱,有氣無力。當時家屬強烈要求保外就醫,得到的答復卻是服刑不到一半刑期不給辦理。
接著,在短短不到一天時間,即2月19日晚12點左右,獄方突然通知家屬:姜春賢已經死亡。獄方生活衛生科科長宮雲俠稱姜春賢於19日下午4點左右送白求恩醫搶救的,半小時後死於心臟猝死。但家屬看到姜春賢的遺體不是停在醫院,而是停在監獄內。家屬檢查姜春賢遺體時,發現遺體後背部有大片淤血,大腿內側有兩個大紅點子,顯示姜春賢死前遭受折磨、電擊。
消息人士說,吉林長春黑嘴子監獄對姜春賢負有一系列不可推卸的責任:明知姜春賢身體不合格,仍強行關押;關押期間對其施以酷刑;在姜春賢性命垂危之時,仍不許保外就醫。獄方對家屬提出的問題,采取搪塞或回避,並在未經屍檢的情況下,多次強制家屬趕快火化。
據了解,姜春賢自2002年11月7日被非法綁架後,先後歷經十五個月的牢獄之苦,歷經四百多個日日夜夜的身心摧殘,期間遭受上大掛、野蠻灌食、多種毒打、電棍電擊等多種酷刑。
姜春賢的家中現剩下一個十多歲的孩子、多病的婆婆和靠種地為生的老公公。
附直接責任單位、責任人及電話:
吉林省(長春黑嘴子)女子監獄電話
吉林省(長春黑嘴子)女子監獄
區號(0431)
監獄長:
徐廣生 5375001
高明雅 5375002
王 傑 5375003
改造副監獄長:武澤雲 5375004
刑罰執行科副科長:唐亞娟 5375010
獄政科副科長:歷劍 5375007
紀檢科科長:(姓馬) 5375066
監區指導員(姓張)5375020
兇手:生活衛生科科長宮雲俠
發稿:2004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