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法輪功學員將全面起訴迫害法輪功的五大惡首
打印機版 | 【投稿/反饋】 【新生11月14日訊】(法輪大法信息中心記者嘉淳報導)11月12日加拿大法輪功學員在溫哥華舉行新聞發布會,宣布法輪功學員將向加拿大總檢察長申請起訴江澤民、羅幹、劉京、周永康、李嵐清等五名前任和現任中共高官,在接下來的幾周之內,加拿大法輪功學員將在多倫多和渥太華舉辦一系列的新聞發布會和集會活動,要求加拿大總檢察長歐文. 考特勒先生依據加拿大的反人類罪和戰爭罪法案,以加拿大政府的名義對這五個迫害法輪功的首犯提起公訴。法輪功學員在這項要求中,詳述了這五名中共政府官員有9條罪行觸犯了加拿大法律的第六和第七部分中關於反人類的條款,並強調共有120多名目前居住在加拿大的居民所受到的迫害事實作為訴訟的證據。法輪功學員同時呼籲加拿大政府官員和公眾敦促總檢察長接受他們提出的對起訴江澤民和它的幫兇們所犯下的反人類罪和群體滅絕罪的要求。
信息中心記者就此項訴訟案采訪了有關的法輪功學員:
* 溫哥華訴江,學員要求政府公訴
這次訴江案的協調聯絡人之一張女士指出,加拿大是國際刑事法庭的成員之一,在溫哥華提起的法律行動是依據加拿大的反人類罪和戰爭罪法案,該法案是加拿大在 2000年時根據國際刑事法庭的羅馬法案建立的。而這次法輪功學員要求公訴五名迫害法輪功的中共高官是首次使用該法案。依據該法案,這五名中共高官都觸犯了加拿大的法律,所以法輪功學員希望加拿大司法部長即總檢察長能夠同意公訴這五名中共官員。因為觸犯這個法律的罪行特別大,牽扯到反人類罪和戰爭罪,是屬於系統性和廣泛性的迫害一個群體,所以啟動這個法律訴訟一定要加拿大的司法部長同意。法輪功學員現在就是向加拿大司法部長即總檢察長遞交這樣一個請求,請求加拿大政府公訴這五名迫害法輪功的首犯。
張女士指出,為什麼可以在加拿大利用加國的法律起訴這些中共高官,是因為這場迫害已經延伸到了加拿大,迫害到了加拿大的公民。例如受害者之一張昆侖教授,在中國四次被抓,被電刑,被酷刑,被洗腦,被迫害時,他就是一個加拿大的公民,所以加拿大有權利依據本國的法律制裁這樣的罪行。另外受害者中不但有加拿大公民,還包括現在居住在加拿大的移民、訪問者、學生等至少120人,他們或者是本人直接受到迫害,或者是他們的家人受到迫害,所以這場迫害不能說與加拿大沒有關系。
張女士同時強調,加拿大作為國際法庭的積極籌備者,一直是維護人權、支持正義的先驅者,起到了領導和推動作用。而在它自己的國家,有這麼多自己的人民受到了這場史無前例的迫害,作為加拿大來講,就有義務和責任來主持正義。
談到本次訴訟與以往在世界其他國家訴江案的不同,張女士指出,因為這次訴訟使用的是刑事法,並且是非常大的刑事案件,上面提到的120名受害者,並不作為本次訴訟的原告,而是作為證人,真正的起訴人應該是國家,所以法輪功學員才要求總檢察長來提起公訴。
* 如果訴訟成立,意義重大
張女士認為,在當前的情況下,如果這件訴訟可以成功啟動,意義重大。特別是現在江澤民已經下臺,又有消息說中共高層正在準備給法輪功平反,有人就認為可以不用起訴他了,加拿大在這時發起這場訴訟,體現了法輪功學員追究迫害法輪功元兇個人責任的原則,以及任何個人犯了罪,都要去償還的天理。特別是江澤民等人五年多以來對法輪功學員所犯的罪行罄竹難書,已經被披露證實的就有1100多人被迫害致死,超過10萬人關在勞教所,多少好人流離失所、家破人亡,這樣的罪行不是說平反就可以一筆勾銷的,而一定要把真正的兇手繩之以法,這也體現了法輪功學員的所作所為完全是在抵制和制止這場迫害。
關於這場訴訟對中國人的影響,張女士指出,現在的中國人很多都已經奴役化了,都已經不知道自己該有什麼權利,都已經麻木了。如果他們遭受了人權的迫害,甚至不覺得是受到了迫害,相反覺得很正常,一種無奈的默認。共產黨從成立到現在,就是一部整人的歷史,整完了說一聲平反,最後還是“我黨一貫正確”,整人的時候是正確的,現在平反也是正確的。但現在如果在國外能夠追究這些迫害者個人的法律責任,比如最近在贊比亞法輪功學員又起訴了甘肅省委書記蘇榮,很多高官一出國都能遭到法律的制裁,如果中國人民能夠突破信息封鎖真正得到這些信息的話,就會很大程度上喚醒他們的良知,使他們震驚和驚醒。
至於這場訴訟對加拿大人和海外華人的影響,張女士認為,很多加拿大人有一種誤解,認為這場迫害發生在遙遠的中國,而沒有意識到這場迫害其實涉及到了全球的每個人。除了在加拿大有120位直接或間接的受害者,另外中共控制和利用媒體在輿論上對法輪功的造謠誣蔑,利用使領館官員向加拿大政府官員散播詆毀攻擊法輪功的言論和宣傳品,對“真善忍”的汙蔑和否定,其實在加拿大的影響也是非常壞的。這次利用加拿大的法律提起對那些在中國的迫害者的法律訴訟,有助於加拿大人理解這場迫害的嚴重性、系統性和廣泛性。
* 訴訟的準備過程,律師免費幫助
張女士介紹說,在訴訟案的籌備過程中,法輪功學員把迫害真相廣泛的講給了加拿大的法律界,從律師們的反饋中知道,在加拿大有民事法和刑事法等很多法律可以利用來起訴那些迫害法輪功的元兇。比如張昆侖教授和其他五位安大略省的居民將用民事法起訴迫害元兇,並要求賠償,而溫哥華學員準備利用刑法中的反人類罪提起公訴。在這個過程中,很多律師提供了熱情無私的幫助,有很多都是不收費的。比如多倫多幫助法輪功學員籌備訴訟的律師組成了一個律師團,都是利用自己的時間、知識來幫助學員,是非常不容易的。同時法輪功學員也把迫害真象講給了加拿大的各級政府、政黨、工會,得到的反映大多也是積極支持法輪功學員提起訴訟的。有一位議員表示可以幫助法輪功學員向總檢察長遞交公訴請求。
本信息中心將繼續跟蹤並報導這一訴訟案。
發稿:2004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