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革式迫害再現 “誰煉法輪功叫他傾家蕩產、家破人亡”
打印機版 | 【投稿/反饋】 【新生6月2日訊】據法輪大法信息中心報導-河南消息,河南省偃師市政府不法官員和鄭州市女子勞教所警察緊隨江氏集團,以非法抄家、掠奪私人財產、酷刑、遊街、刑訊、關押等各種非法手段迫害當地法輪功學員,並到處張貼標語,標語公然寫著“誰煉法輪功叫他傾家蕩產,妻離子散,無家可歸,家破人亡”等。消息說,當地法輪功學員孫要婷、朱鮮芝、李妙能、王淑民、張素景等人於2000年去北京上訪,反映法輪功真實情況,2000年6月28日被遣送回鄉。 回來後,鎮政府不法人員在沒有任何法律程序下,對他們進行非法抄家、掠奪。孫要婷加工黃油的設備、成品及原料全部被抄走;張建成、李妙能拖拉機配件修理門市部的十幾萬資產被一搶而空,並將張、李二人的修理門市部擅自出租給別人;朱鮮芝被抄走三輪摩托一輛、自行車一輛、電視機一臺、臺磅一臺,錄音機一部。
之後,不法官員開始用酷刑折磨這些法輪功學員,用繩子毒打,拳打腳踢,幾位學員不同程度地被打傷,孫要婷被打殘,臥床不起,住院治療多日,還被強行五花大綁掛上牌子,押在大卡車上遊街,遊遍全鎮大小村落,並到處張貼標語,標語公然寫著“誰煉法輪功叫他傾家蕩產,妻離子散,無家可歸,家破人亡”等。
鎮政府聲稱:“對待法輪功就不講法律,你告去吧!告到天邊也告不贏。”,還無禮關押、毒打、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家屬。
發稿:2003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