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83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
打印機版 | 【投稿/反饋】 【新生5月8日訊】1999年6月10日,在江澤民的個人意志和淫威下,中國大陸成立了淩駕於國家憲法和法律之上的全國性恐怖組織“610辦公室”,1999年7月20日之後,江澤民又命令610辦公室系統性地對數以千萬計堅持信仰的中國法輪功學員實行“名譽上搞垮、經濟上截斷、肉體上消滅”,“打死白打、打死算自殺”、“不查身源、直接火化”的滅絕政策。江澤民一方面向世界承諾在中國減少酷刑折磨,效仿希特勒提供假象讓部分海外主流媒體記者參觀勞教所的“文明環境”,一方面中國的酷刑個案卻越來越多,尤其是在迫害法輪功群眾上更是不擇手段,使用酷刑至少達40種以上,使用對象中婦女和老人占相當比例,令人發指。如:
連續多日剝奪睡眠;多根高壓電棍同時長時間電擊(其中包括放在大法弟子嘴裏放電,電擊胸部、腋下、乳房、陰部等等);形形色色的手銬、腳鐐、“煙桿銬”、“狼牙銬”、背銬;橡膠棍、狼牙棒、地牢、水牢、死人床、坐板;抽人的鞭子有皮的、銅絲擰成的、鋼筋條、荊條、全竹竿(帶刺)、上繩、鐵釘釘指甲縫、鐵鉗子擰肉、用鉗子拔指甲、蹲小號、坐鐵椅子、懲罰性灌食、用普通塑料管灌辣椒水、灌濃鹽水、灌大糞湯,冬天往頭上澆涼水、脫衣服在外面凍,數伏炎夏在太陽下暴曬;不讓大小便;連續半月不讓睡覺。註射和強迫大劑量服用破壞中樞神經藥物;超極限強度的電針摧殘,等等等等。
據不完全統計,1999年7.20以來的四年中,通過民間途徑能夠傳出消息的已有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迫害致死案例分布在全中國30多個省、自治區、直轄市。據明慧網2003年4月12日為止的消息,死亡案例高發地區依次為黑龍江、吉林、山東、遼寧、河北、湖北、四川省。在被迫害致死者中,婦女約占48%,50-70歲的老人約占26.5%。
然而,這還不是現實的全部。據2001年10月底中共官方內部統計,拘捕中的法輪功學員死亡人數已經高達1600人,全國被非法判刑的法輪功學員至少有6000人,被非法勞教的人數超過10萬人,數千人被強迫送入精神病院受到破壞中樞神經藥物的摧殘,大批法輪功學員被綁架到各地“洗腦班”遭受精神折磨,更多人受到所謂“執法人員”的毒打、體罰和經濟敲詐。
在江澤民在中國制造並推行國家恐怖主義的過程中,眾多法輪功學員被打死打傷、妻離子散、居無定所、流離失所,億萬法輪功學員的家屬、親朋好友和同事受到不同程度的株連與洗腦。
683、唐千萬 682、梁紅光 681、夏剛 680、黃麗莎 679、朱銀芳 678、倪秀華 677、仲紅喜 676、隋松嬌 675、孫軍賢 674、白三元 .......
發稿:2003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