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法官員預報自焚栽贓案:你明天看報紙,一定會有報道的
打印機版 | 【投稿/反饋】 ◎河北法輪功修煉者【新生3月25日訊】非法看押我們的幹部說:“據上邊指示,說明天就是新年,法輪功要自焚,你明天看報紙,一定會有報道的。”
我和我愛人都是法輪大法的修煉者。自1999年7月份以來,在江氏集團的指令下,鎮政府對我們進行了多次非法關押、罰款和監控,給我們和家人造成了極大的壓力。
1999年7月下旬,我們村近20名大法弟子被鎮幹部強迫集中在我村大隊院內,除吃飯外,不準回家、不準請假,一連幾天,對我們實行非法監控,並且挨個搜家,收繳大法書籍。
我愛人和其他十幾名大法弟子被關押在鎮政府,門外上鎖,不準探視,好幾天不讓回家,上廁所也有人看著。
2000年4月下旬,一個鎮幹部和一個惡警突然闖進我家,鎮幹部對我愛人喝道:“再不準煉功,在家也不準煉。”隨後又指著我喝道:“你也不許煉,煉就把你們抓走。”那個惡警在我家肆無忌憚,四處翻看,強行拿走了我們的煉功帶和一套師尊講法帶、一本《轉法輪》。他們執法犯法,隨意搜查,無任何法律證件。
2000年7月中旬,我和我愛人及我們村其他幾名大法弟子無辜被用車強行拉到鎮政府,說是奉上級命令,對大法弟子要嚴加看管。我們被鎖在一個大屋子裏,不準隨便出入,上廁所都有人看著,一關好幾天。
2000年12月中旬,我們鎮數十名大法弟子無辜被強行用汽車拉到鎮政府,被鎖在鎮計劃生育大樓三樓大廳裏,第二天被移至敬老院,我和妻子都被關在這裏,家裏只剩上小學的小兒子。幾天後,我們被逼迫交了近6000元“押金”才放回。
從鎮裏出來沒幾天,大概是2000年12月30日,我和我愛人又被抓到鎮裏,和我們同屋的大法弟子都是被同一時間抓進去的。一個鎮幹部說:死刑犯可以上訴,你們法輪功冤死也沒處告,上邊說了,想怎麼整你們就怎麼整,對你們可以不講法律。那天晚上,我被叫到另一個屋,縣公安局的一個科長和鎮派出所所長對我大打出手,左右打我耳光、用腳踹我前胸、踢我腿,還揚言扒去衣服弄到外面凍著我。那天晚上被打的還有一個女大法弟子。第二天晚上,一個看管我們的幹部說:“這次抓你們是全國統一行動。據上邊指示,說明天就是新年,法輪功要自焚,要有大批的自殺。你明天看報紙,一定會有報道的。”這些官員就是在被這謊言欺騙和蒙蔽下幹著壞事的。8天後我們被釋放。
但回家沒幾天,大概是農歷臘月二十四早6點多,就聽有人喊門,出去一看,是村治保主任和鎮幹部,還有穿制服的公安,他們說:中央有令,對你們要嚴加看管,還得把你們弄到鎮裏。我問他們我們犯了什麼法,憑什麼三番五次抓我們?那個姓王的說:你還敢問,如果你能看到江澤民的講話你就不問了,就是因為你煉法輪功!鎮幹部說了,誰不去也不行,並指著公安對我們說:誰不去就讓他們來處理。後來在村幹部極力擔保,才允許留下我照看小孩,但每天必須早中晚三次到鎮裏報到。我愛人和其他幾名大法弟子當時就被車拉走了,早飯都沒讓吃。
緊接著過了幾天,我看到電視放的“自焚”才恍然大悟,想起元旦那次關押我們時那個值班幹部說的話,我明白了“自焚”是江澤民一夥一手導演出來迷惑世人的,完全是對法輪功的栽贓陷害。
我愛人他們被關押了十幾天,直到正月初八才被放回來。但是每天仍打電話找我們,對我們進行監控,一直持續到元宵節以後。大概是4月初,我愛人又被叫到鎮裏對其施加壓力。
自從1999年7月份到現在三年多的時間裏,除對我們關押拘禁外,每逢所謂“敏感日”,就來找我們,對我們進行監視。大法弟子的人身自由權就是這樣被隨時侵害著,不準上訪、不準串門、不準講真相,沒有說理的地方。
發稿:2003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