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煉之路:修煉法輪大法 抵制不正之風
打印機版 | 【投稿/反饋】 我是一名法輪功學員,今年27歲,在銀行工作。在三年多的修煉過程中,隨著對<<轉法輪>>及其他有關法輪大法書籍學習的不斷深入,對法輪大法的認識也不斷提高,同時在名、利、情等方面也經受了一個個嚴峻考驗。我在銀行工作的那個部門是專門負責評估項目貸款的,被人們認為是吃香的部門。確實如此,過去一些貸款申請單位往往為了取得貸款,通常都會給經辦人員送紅包。在社會世風日下、唯利是圖、人與人之間越來越成了金錢關系的今天,這已經成為一種普遍的,甚至認為是合理、正常的現象。如果不是這樣,反而認為是不正常了,比如貸款單位送紅包給你,你要是不收,貸款單位要麼會以為你嫌送的錢太少,要麼認為貸款沒希望了。我們到貸款單位評估項目時,通常是兩個人一起去,單位給錢的時候,別人收,我不收,反而是我變得不正常了。同事們也會用異樣的目光看著我。修煉法輪大法之前,我的做法是別人收我也收,但我絕不會主動向貸款單位要。對於錢財我還不是看的那麼重,看到別人困難時,良心上有點過不去,願意施舍錢財幫助,我覺得這樣做已經比很多人要好的多。正如李洪志老師在<<轉法輪>>(第13頁)中所說:“有些人他還用滑下來的道德水準衡量自己,認為自己比別人好,因為衡量的標準都發生了變化。不管人類的道德標準怎麼變化,可是這個宇宙的特性卻不會變,他是衡量好壞人的唯一標準。那麼作為一個修煉人就得按照宇宙這個特性去要求自己,不能按照常人的標準去要求自己”。
修煉法輪大法後,我知道作為一名法輪功學員不能再像以前那樣作了,然而我又錯誤地理解了李老師說的“在常人社會中修煉的要符合常人社會的狀態”<<法輪佛法(精進要旨)>>第57頁),我是這樣來對待、處理所送的紅包的:我把貸款單位送的紅包先收下來,回來再捐給希望工程,我覺得只要自己心不為錢財所動,不進個人腰包就行了,清者自清,濁者自濁。隨著對法輪大法認識的不斷加深,我認識到這樣處理並不妥。<<轉法輪(卷二)>>第143頁中說:“其實人類道德的大敗壞,在生生世世中人人都起了推波助瀾的作用。”
雖然事實上我把錢捐給了希望工程,但是貸款申請單位不知道,一旦貸款批準了,他還以為是送的紅包起了作用,那麼我這種做法起到了對不正之風推波助瀾的作用。作為一名法輪大法修煉者應該自覺抵制這種不正之風。
幾天後考驗就來了,某單位來申請貸款,約我們科裏的同事晚上一起吃飯,臨走前單位塞了一個信封給我,裏面放了好幾千元錢,科裏其他同事人均一份。我不想在眾人面前推推讓讓的,就打算在晚上吃飯時找個機會退給單位。晚飯後,單位打算用車送我和科長回銀行,奇怪的是雖然科長的家離我們銀行很近,但他寧願多花二十分鐘時間,也執意要步行回家,我明白這些事情都不是偶然發生的,給一個機會給我,看我是否能言行一致。在車上,我抓緊機會把錢退給單位。開始貸款單位的那個同志不肯收回,並美其名曰這錢是給我買水果吃的。我表明我是法輪大法學員,不能收這錢。經過一番推讓後,那位同志看我態度堅決,只好收回錢。下車前那位同志感慨地對我說:“你們法輪功真不錯。”在<<法輪佛法(在美國講法)>>一書的第145頁,學員有一個問題問老師:“修煉能不能帶動外部環境包括自然環境、社會環境、或者修煉者本人的交往環境和生活環境向良性、向真善忍這個方向發展。”
李老師是這樣回答的:“在起這個作用,只是很微妙,不容易觀察到,與你有關系的一切都在微妙地發生著變化。兩方面的變化:一個是越離你越遠;一個是越離你越近。就是越變越好;有的幹脆就背離你了,不行的就背離,他會這樣的。變化很微妙。”現在我確實覺得自己周圍的環境在越變越好:以前出差,單位送紅包,科長從不拒收,但今年以來,他開始拒收紅包。有一次出差,他還對我說:“小林,單位送的禮你如果不想收,覺得為難,可以告訴我,我幫你處理。”以前他是唯恐我不要,因為如果我不要,他也不好意思收下,現在他的態度明顯轉變了。過去我退錢給單位都是背著同事,像搞地下活動一樣,現在不論跟科長或同事出差,都可以堂堂正正地拒收紅包了。由於我們態度明朗,再也不收取紅包,貸款單位改變了以往的印象以及不送紅包就辦不成事的想法,確實從一個方面促進了單位和自身的廉政建設。
發稿:2003年2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