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輪大法信息中心評論:法治與人治――從中領館副總領事被告談起
打印機版 | 【投稿/反饋】 【新生12月19日訊】最近,中國駐多倫多領館副總領事潘新春被加拿大公民以誹謗罪告上法庭,在多倫多華人社區和主流社會惹起眾議紛紛。是什麼使中國領事被一個西方人指控呢,焦點原因是法輪功。據悉,2002年11月中國廣州發現首例SARS病患,疫情被政府掩蓋數月後不幸全面爆發。喬.契普卡――一位西方房地產商――因此寫信給多倫多星報說,作為政府撒謊隱瞞疫情的行為是不應該的,並談到了中國國內遭迫害的法輪功修煉者,指他們亦正在謊言掩蓋下遭受折磨。該信被星報發表後,中領館副總領事潘新春發文至星報,點名指喬.契普卡(Joel Chipkar)屬於“罪惡的邪教”,喬因此將潘告上法庭。
據悉潘所在的中領館已兩次接到傳票,但均未有應答。被告潘在接到法律文件後曾打電話給喬的律師,稱:“我拒絕接受,我是一名外交官”。但律師說,外交豁免權是有限度的,不合適的行為將不享有外交豁免權保護。原告喬說,潘數次拒絕接受法律文件,按理已失去為自己辯護的機會,將面臨缺席庭審。
隨著中國的不斷開放,中國政府近年不斷表明自己講民主法制,但其“中央集權”的政治制度實質未變。中領館作為中國政府在海外的延伸,常常不得不執行黨內首腦個人的意願。因此江氏集團對法輪功發動鎮壓以來,無論是否合法,中領館都一直在海外四處幹擾和壓制法輪功修煉者。
與國內法輪功被“捂嘴迫害”的情形不同的是,海外的法輪功修煉者目前正在世界各處頻繁阻截中領館的幹擾,令江的意圖難以得逞。綜合各路消息,從加拿大華語電臺播放誣蔑法輪功的節目被令道歉,到蒙特利爾華僑時報被訴公堂;從譴責中共迫害法輪功的美國188號決議案,到支持法輪功成員言論自由的304號決議;再有目前的副總領事被告,以及近日溫家寶訪美曝出的記者采訪事件……凸顯出江澤民針對法輪功的迫害意圖屢遭國際社會抵制的無奈。
據悉此次溫家寶在波士頓港口停留時,一位記者因是法輪功修煉者而遭到中方特勤人士無禮阻擋,結果激起麻州政府迎接官員,麻州港務局,負責保安的美國警察及其他媒體的群情義憤。中方以取消溫家寶的港口訪問安排為威脅時,一位港口接待人員說:溫家寶來不來,是他的自由。但我們該堅持的理念,絕不會因此而放棄。最後麻州警察執行公務,用身體將中方人員推開,讓記者順利入場。
法輪功民眾自被鎮壓以來,在海外的抗議請願一直不斷,但因為修煉人行止一貫溫和克己而被國際社會信任,各國機構及媒體不乏支持之聲。無論法輪功被江政府宣傳成什麼樣,在海外,“若說法輪功對社會有威脅,那簡直是笑話”(引自瑞典“哥德堡郵報”)。加拿大就是第一個站出來支持法輪功的國家,並身體力行與中國政府交涉,從監獄營救法輪功修煉者,據悉目前通過各種途徑救出9名。
中國駐各國領事館壓制法輪功的做法在講究人權的西方社會屢屢碰釘,但因背後有江的籠罩,仍然強拼硬擠,不敢松懈。以本地多倫多領館為例,其網站主頁直接鏈接國內攻擊法輪功的網站;領館內墻貼滿國內炮制的血腥圖片,滿墻援引江集團針對法輪功的口吻;領館定期發送誹謗資料給加拿大各級政府及議員……據報道,大多數接到此類材料的加拿大官員們把宣傳品丟進了垃圾筒,有的送給法輪功學員作證據。還有官員給警察打電話報案,並建議法輪功學員對仇恨宣傳訴諸法律。國會議員羅伯-安德斯在接到領館資料後聲明,「我們接到的煽動仇恨的圖解宣傳品來自中國大使館和領事館。」並說,「這些活動是同外交官的職能相矛盾的,加拿大外交部應當對此進行調查。」
據一位與加拿大議員們聯系較多的法輪功修煉者說,本次潘新春被控案發生後,中領館無人敢再對有關詆毀法輪功的信件及宣傳材料簽名。反觀潘新春,若早知法輪功修煉者會通過法律維權,則其向江政府表忠,公然署名攻擊西方法輪功修煉者時,恐怕就會思量再三了。
尤記得那位波士頓港口接待人員的話:溫家寶來不來,是他的自由。但我們該堅持的理念,絕不會因此而放棄。為烏紗而疲於奔命的領館官員們,明知迫害仍為迫害者鋪路的人們,能否暫放下名利之憂,用心品品這普通人話語中蘊含的人格和理念?
迫害打不還手罵不還口的平民百姓,本就是於心不安之事,但於官場中還要強打精神,白日在其位時須“貫徹打擊”,午夜獨處時心中可也有酸楚愧疚?畢竟官位再大,終是有血有肉有心之人哪。
對比前次渥太華中國使館迫於加拿大方壓力,將對法輪功學員施暴的使館人員馬小龍遣返回國,此次官司纏身的潘新春不知會受到如何處置。大陸與民主國家的政治制度不同,都是一黨獨夫掌天下,故如“副總領事”之流也出現觸犯他國法律的危險,貽笑大方。
不管怎樣,潘此舉畢竟給自己的仕途埋下了隱患,若今後還留在加拿大,其在主流社會的名聲可知。況且法輪功修煉者現在已直搗心臟――把江澤民告到了世界各國的法庭上。連首腦都面臨著秋後算帳,潘新春的前景堪憂。
發稿:2003年12月19日
更新:2003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