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囚犯眼中的法輪功學員
打印機版 | 【投稿/反饋】 【明思網】一句話判七年刑
這些日子,看守所裏煉法輪功的象走馬燈似的,走了一批又來一批。昨天晚上,我們監舍裏來了一個。他原來是一名中學教師,工作中兢兢業業,深受校長、老師以及學生們的尊敬。年初公安局把他抓去了,全班的學生和家長一起到公安局做擔保,並質問公安局:這麼好的人,你們為什麼要抓?校長也承認:自他從教以來,還沒有一個班的學生家長象這樣無一例外地參加上訪事件(到公安局做擔保)。這次他在班級進行畢業教育時,就因為說了一句:“你們將來做人要說真話、辦真事、做真人、寬容善良對待他人。”裏面涉及了真、善、忍。被當地610知道了,說他宣傳法輪功,硬給湊材料判了七年刑。
我真不明白,監獄、看守所裏按理說關的都是像我這樣的人渣,然而這些在各行各業深受歡迎的好人卻被關進來了,難道真的像過去老人講的那樣:到一定時期,會正邪不分,善惡不明嗎?我有些不寒而栗。
煉法輪功的看守所所長
我分到監獄不久,聽到了一個非常震驚的消息:郝所長被判刑了。我百思不得其解,郝所長的音容笑貌、一言一行頓時浮現在我的眼前。他對我們從不體罰虐待。這裏的幹警和時間較長的犯人都十分尊重他。一個老犯人講過一件事情:有一次,所長找他,讓他管點事,這個犯人出於感激,讓家裏送點禮,被所長嚴詞拒絕。郝所長分管後勤時,夥食搞得非常好,他真的不貪不占,後來才知道郝所長煉法輪功。現在管錢管物說不貪不占,誰會相信呢?而一說是煉法輪功的,那麼好多人會相信的。看來法輪功已經深深紮根於百姓的心中了。可就是這樣的人被判了刑。
發稿:2003年10月3日
更新:2003年10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