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法弟子賀祥姑、葉紅芳被送到精神病院迫害的遭遇
打印機版 | 【投稿/反饋】 長沙大法弟子賀祥姑在精神病院的悲慘遭遇賀祥姑,女,39歲,湖南省婦幼保健院護師。97年11月開始修煉法輪功。99年12月12日去北京上訪。被拘留15天。2000年1月1日,被湖南省婦幼保健院第一次強行送進湖南省精神病院。
2000年8月18日,省婦幼保健院私自打開賀的更衣櫃,發現有大法書,第二天再次將賀綁送精神病院,至今未出,並不準探視。
以下是一位見證人今年11月,見到賀後,寫的情況:
“我見到了她。我的眼淚止不住地流!看到的哪象一個什麼人啊!根本就不象人樣!完全是一個癡呆像。木呆呆地站著,雙眼無神,臉無表情,背微駝,雙手操放腹前,喊她不知答應,問她半天說不出一句話來。
我問:“你丈夫來看你嗎?”搖頭。她告訴我:“省婦幼領導來過,還帶了報紙,說還煉的話就要打成反革命。剛才又打了一針,現在半個月就打一針。這種藥,對病人,一般都是一個月才打一針的。”
* 省精神病院裏的環境:
兩道鐵門,高高的圍墻。病室內陰森森的,很暗。地上經常到處是很深的水,時常有病人隨地大小便。晝夜都是哭、喊、叫、唱的,有時打得頭破血流,很少能有安寧的時候。
如送進吃、用的東西,馬上被一掃而光,連衛生巾都會拿走。 一不留神,衣服、什麼東西都不見了,或被人穿在身上,或被丟在垃圾桶內,或廁所裏; 一會兒被子、枕頭被搬走了,要不被子裏塞一把臟東西。或一個臟兮兮的人躺在你床上,甚至在大、小便……
* 省精神病院對大法學員註射的藥物:
長效神經阻滯劑(氟哌啶醇),這是一種最強的抗精神分裂癥藥,只有對頑固的重度“精神分裂癥”癥狀的病人才用。該院醫生欺騙說,註射的是大腦保護劑。
* 被強行註射藥物後的反應:
打針後不到半小時,感到心沖,象心臟病發作一樣難受。因是慢性長效劑,隨著時間的推移,全身顫抖,站、坐、躺都不行,四肢運動障礙,一分鐘都好難過。想做點事,分散注意力,但又四肢無力,力不從心。視力膜糊,不自覺地流口水,不想說話,說句話要用很大的勁,才張得開口。
沒有意志,心情煩燥不安,腦袋裏經常象刀刮一樣地痛,莫名其妙地就哭。
有時寒氣從骨髓裏冒出,刺骨的冷。
智力還不如一個學齡前兒童,走路都讓人牽著,汽車開到跟前都無反應。
腳提不動,手擡不起,臉部變形,呆板,沒有表情。
……
大法學員葉紅芳被送到精神病院迫害的經歷
我叫葉紅芳,女,31 歲,廣東河源市法輪大法弟子。1999年9月底我聽說中國政府將定法輪功為X教,為善意地向政府講清法輪功真象,我第二次赴京準備上訪,1999年10月13日在北京朝陽區被抓。遣送回河源市後,先被治安拘留15天,到期後轉為刑事拘留,公安說準備勞教我3年。1999年11月23日,河源市公安人員張日強(現為河源市源城區公安分局政保股股長)夥同我單位-河源市電力工業局,將我從白嶺頭看守所送往惠州市精神病院(公安誘使我家人同意,他們說如果將我送往精神病院就不用勞教我)。一到惠州市精神病院,他們就將我捆綁起來打吊針,強迫我吃精神病的藥物。
我告訴醫務人員:我是因堅持煉法輪功而被送到這裏來的,我沒有精神病。一位醫生說:你這麼頑固,就是病。該醫院的駱醫生每天查房時都問我:還煉不煉法輪功?並說只要我思想不轉變過來就天天給我打針。每天我還被迫吃兩次藥(每次十二、三粒),每天的打針、吃藥使我的身體極度疲倦、乏力、心悶。1999年12月21日,我丈夫要求帶我回家,但駱醫生說我是政治犯,他負不起讓我出院的責任,我只能請假回家。於是我丈夫作保,請了20天的假。這次被關押在精神病院的近一個月裏,我被註射了26瓶叫“蘇比利”的吊針。
2000年1月20幾號的一天,我去鄰縣探望一位好友(也是功友)。河源市公安人員知道此事後,又與我單位領導商量,要把我送往精神病院。我丈夫央求公安人員黃小波(現為河源市源城區公安分局副局長)、張日強等人不要送我入精神病院,但他們不肯,並說我是請假回來的。當時黃小波在我家對我說 :如果我保證不去上訪、不與其他學員聯系,就不送我去精神病院。顯然公安人員知道我沒有精神病,他們采取這種卑鄙的手段只是為了阻止我進京上訪以及與其他學員聯系。由於我不肯保證,我就被按在床上打了一針,打完之後沒多久,我就感到全身無力,腦袋昏昏沈沈,全身麻癢,發困,感覺很難受。然後,他們強行將我擡上車。這樣,1月24日我第二次被送入惠州市精神病院。單位的人交代駱醫生:“兩會”以後才允許我請假(單位的人怕我在“兩會”期間為法輪功上訪)。盡管我丈夫央求駱醫生不要給我打針,但他還是給我打了一針“蘇比利”。又強迫我吃藥(一天兩次)。我不吃,他們就用電棍逼我。這次服藥的副反應更強烈。我全身抽筋,四肢麻木,視力模糊,乏力、心悶、月經失調。到了3月10多號時,我覺得我成了廢人了,精神似乎也要崩潰了。直到3月20號才允許我丈夫接我回家。可是我的身體已被嚴重摧殘,身體極度虛弱。上街買菜、幹輕度家務、看書、寫字都感到吃力。直到2個月以後身體才逐漸恢復。
2000年6月4日,我去找同學玩並在一個功友家坐一坐。不久,公安人員廖武、張文傑等人進來將我們送往白嶺頭看守所關押。那位功友在被關押2個月左右並由單位交納3000元保證金之後被釋放。我在我丈夫交納3000元保證金之後,於8月30日被釋放。公安曾想再次送我入精神病院,但我家人強烈反對,我丈夫說:“你們要送她去精神病院,我就不交保證金。她也辛苦,我也辛苦。 ”這樣,他們才罷休。
2000年9月25日,單位同意我上班。可是就在我上班的第3天,公安人員廖武、張日強、張文傑三人來到我單位,訊問我最近對法輪功的認識並問我這兩天下班後去了哪裏。之後,將我強行擡上車,押往白嶺頭看守所關押。他們的舉動引起了旁觀者的反感和憤慨。15天後我被釋放。
之後,我幾點出去,幾點回來,公安都很清楚。我知道我被公安嚴密監視。家裏經常有電話打進來說“打錯了”。迫於壓力,單位領導和我的家人在公安的指使下做我的思想轉化工作,逼我交書。我知道公安隨時會找借口關押我。在家鄉我已無法呆下去,2000年10月15日,我被迫離家出走。
如今我流落在外,倍感辛酸。有這樣遭遇的大法弟子豈止我一人?比我遭遇更痛苦的大法弟子又有多少呢?
同時我也為不明真相的人們的命運擔憂。他們被惡毒、欺世的謊言所蒙蔽,幹著將自己推向地獄的事情。我奉勸他們不要再助紂為虐。我也呼籲善良的人們給予我們支持和幫助。
發稿:2002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