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公判決將宣示香港已受制於“一個無恥而露骨的暴政”
——英國前上議院議員莫恩勛爵評香港法輪功訟案
莫恩勛爵就香港法輪功訟案的聲明全文如下:
在香港,包括4名瑞士公民在內的16名法輪功學員正因所謂『阻街』罪名而遭受迫害。當時,他們只不過是在為中國人民修煉法輪功的權利進行和平抗議,希求他們能夠在國內外免受迫害,免遭江澤民主席酷刑和謀殺政策的毒手。
中國當局企圖通過這場可恥而又可伶的訴訟鬧劇,毋須公開取締就使法輪功在香港陷入困境,並恐嚇外國人不要修煉法輪功。
香港地方法官們有機會選擇,但所有人都知道這不是一個容易的選擇。如果他們宣告法輪功學員無罪,這將是一個正義的舉動。但同時這將使他們面臨風險- -他們的職業前景可能會由於北京政府的不悅而遭受影響。
然而,如果他們判定罪名成立,法官們可能在短期內獲得事業的發展。但是,由於這些指控和整個迫害法輪功的運動一樣,顯而易見是不公正的,當政府政策逆轉時(過一段時間肯定會),他們此刻的行為將不會對他們的名譽有任何好處。
法官們或許可以這樣做:他們可以私下向上陳情,表示維持以「一國兩制」方式解決香港問題對北京有很多好處,而在這樁較小事件上的無罪判決將顯示「一國兩制」的真實性。
相反,如果判決罪名成立,這將宣示實際上並不存在『一國兩制』,而是只有『一制』。而這唯一的制度是一個無恥而露骨的暴政。
莫恩勛爵
2002年8月8日
發稿:2002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