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尊嚴需要新的保障
————全球化與國際人權運動
那是很平常的一天,英國律師彼得.本南森( Peter Benenson )在上班途中,讀到這樣一則報道:兩個葡萄牙學生慶祝他們的學業結束,在餐館裏舉杯歡呼:“|為自由幹杯!”就因為這句話,他們被警察拘捕,被判處七年徒刑。
這位英國律師憤怒了。1961年5月28日,他在英國報紙上發表一篇公開信,呼籲世界各地的人們開始為良心囚犯的釋放不偏袒地、和平地工作。一個月之內,成千封自願提供幫助的信,從各國寄來。半年以後,由於這位律師的抗議,世界誕生了一個新的人權組織——大赦國際。四十年來,這個榮獲諾貝爾和平獎的組織,在世界150個國家擁有近百萬成員,他們共同承擔起維護人權的人類責任。
由一封信發展成為一個規模宏大的、獨立的全球性運動。今天,很少有政府能夠“關起門來打自己的孩子”——迫害政治犯良心犯、施行酷刑和死刑,而不遭到國際社會的抗議了。如大赦國際組織一樣,近幾十年來,世界各國為人權奮鬥的個人、民間組織、政府和國際機構,一起創造了歷史上前所未有的人權運動高潮。
究竟是什麼不可思議的力量,導致國際人權運動如此迅速地越過國界,得以廣泛擴展呢?我們可以簡單地回答:全球一體化。
由於全球化時代的發展,不同地域進行的經濟、社會和政治的全方位交流,個人物資消費水平和文化水平的提高,新的信息溝通,人際交往的密切,使人權理念得以普及,使國際人權運動逐步形成洪流,人的權利因而有可能得到最大限度的實現。
因此,從人權角度看,我們認為全球化是被欺淩、被殺戮者的福音,是人類進步的先驅。它把世界各國人民的命運緊緊聯系起來,使人權成為現代化的一個重要的主題。
一,全球化使人權關註有了可能
應該說,自1948年的《 世界人權宣言》誕生起,我們就生活在了一個相互依存的全球化世界了,應該共同擁有基本的人權保障了。然而,在那些封閉的社會、國度裏,人的基本權利依然被踐踏。在中國,一九八九年的“六四”屠殺,令全世界都發出憤怒的抗議聲。
這是由於,大眾媒體壓縮了時空距離,把遙遠地方發生的重大事件,活生生地呈現在人們的面前。世界各地互不認識的居民,被電視、報紙等傳媒推到了同一個舞臺,使他們能夠如同親身經歷一般,體驗了慘案的恐怖、受難者的痛苦。當時,光是瑞典一個小小的偏僻的北歐國家,就有幾百萬封抗議信飛向北京。瑞典人聲聲呼籲中共當權者:“讓天安門的學生活下去!”
居住在我們這個小行星上的人原來是如此接近。九十年代以來,通過媒體,我們目睹了波斯尼亞的種族迫害、盧旺達大屠殺後的屍體橫陳、印度尼西亞排華的慘禍、科索沃的萬人冢、東帝汶的血腥--。來自遠方令人震驚的畫面,使人心受到共同的振蕩,使我們產生移情感覺,逼我們思考和檢討:為什麼這種殘忍的事情會發生在這個星球上?——我們因此有了人類命運的共同感。
今天,越來越多的人生活在一個"網絡社會"裏。網絡使人們沖破疆界,拋棄封閉的意識形態,尋找更多更新的知識和信息。有學者認為,信息流動的力量比權力的流動更具優勢。在全球化時代裏,信息不可能被獨占,而是公平共享的。跨越國界的信息流動,使世界高度壓縮和整合。某一國人權狀況因此也就無法隱瞞,他國人民的關註與幹涉,因此成為可能。
例如,中國孤兒院大量虐待兒童致死的情況,通過傳媒,被香港基督教義工和上海孤兒院醫生揭發出來後,在筆者居住的瑞典,人們都在為中國孤兒哭泣,無數的簽名信湧向中國駐瑞典大使館。當時,歐美各國有不少拯救兒童組織、慈善機構和個人,去中國考察,並提供資助、進行監督。不少國家的政府、國會也過問此事,在外交活動中,要求中國政府提出改善孤兒狀況。
信息全球化使得少數種族能夠繞過國家的控制,來傳播自己理念,使外部世界了解他們的文明、價值觀、生活方式以及他們遭受的壓制,從而約束其壓迫者,使之不敢肆無忌憚。
二,“人權無國界”理念的提出
“國際人權運動”的含義,即指世界各國之間發生的爭取平等自由的人權運動。它起源於近現代歐洲資產階級革命時期。二戰後,《聯合國憲章》的誕生,使保障人權成為一種不可推卸的國際義務。經歷過幾個世紀的風風雨雨,國際人權運動代表了一種新的世界趨勢:每一個國家都必須學會接受國際社會的約束,它們如何對待本國公民,不再被視為只是自己的事情。
在人權問題上,持全球主義觀點的人大力主張:各國要在人權問題上取得共識,樹立人權標準,承認人權在外交中的地位,甚至把人權擺在外交的首位。“人權無國界”的觀點,因此成為全球一體化時代的響亮口號。“人權無國界”思想的產生,可以追溯到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的“大西洋憲章”。到了八十年代,這種觀點被公開提出,學者們將此歸納為:
“我們保護人權的義務是沒有國界的。這是跨越國界的義務,它超越歐洲的國界,也超越全世界的國界。”“哪裏的人權受到侵犯,就維護哪裏的人權。”
“人權無國界說”遭到許多反對與質疑,主要是一些專制國家以主權為借口,反對他國“越俎代庖”,指責他國的人權外交為“幹涉內政”。實際上,專制者口口聲聲的“國家主權”,不過是他們維護自己既得利益和特權的借口,他們以此借口繼續壓制自己的人民。
鑒於此,聯合國有關機構和各國政府部門,在對待他國侵犯人權的問題上,往往畏手縮腳、很少訴諸以行動。
與聯合國等國際機構和各國政府受主權束縛、在人道救助上工作不力相反,民間人權組織的工作卻較為成功地沖破了國界。由於非政府人權組織的活動是靠激發世界輿論來進行的,它們的活動擴展到各個國家,因此,它們比國際機構和各國政府更經常地“幹涉他國內政”。
1999年獲得諾貝爾和平獎“無國界醫生”組織,就是一個典型。從一成立起,這個民間組織就聲稱:他們只聽從受難者的呼喚,絕不承認國界可以阻礙他們的人道救助責任,絕不對任何侵犯人權的事情閉上眼睛。“無國界醫生”因此為制造災難的各國政府所仇視,但他們高揚的“人權無國界”的旗幟,是用他們自己的青春和熱血凝成的。
此外,各國民間組織跨越國界拯救孤兒,如SOS兒童村在世界各地廣泛建立。1991年,中國政府孤兒院的兒童死亡率高達77.6% (中國民政部年鑒統計數字),與之相反,在同一塊大地上,由主要是西方人資助的SOS兒童村,其收養的中國孤兒都享受著相對幸福的生活。
三,非政府人權組織的率先作用
如前所述,在跨越國界保障人權方面,非政府組織已經起了率先的作用。雖然這些組織不具有超越各國主權的權力,但它們比眾多主權國家所做的貢獻更大,因此,越來越受到國際社會的重視。盡管如此,研究它們活動情況的社會學者並不多,尤其是我們中國人對此了解得很不夠。
從十九世紀起,歐美各國便有和平、反奴隸和勞工組織跨國界的廣泛協作。今天,在全球範圍內活動的非政府的國際人權組織,正以驚人的速度遞增,在國際事務中常常具有舉足輕重的作用。最為著名的有如下一些:
大赦國際組織:主要進行營救政治犯和其他無辜受害者、保證犯人不受折磨和殺害的活動。
人權觀察組織:人權監督機構。
國際筆會:保護作家權利的特殊組織。
國際法學家協會:側重對人權保障的法律監督。
國際紅十字會:保護參戰人員權利、政治犯權利以及其他人道主義活動。
出於明確的人道主義目的,民間人權組織采取各種方式來維護人權。如,調查研究各國人權狀況;觀察、監督有關人權的審判;積極地利用媒體,曝光侵犯人權的事件,從而激發世界輿論,引起公眾的關註;對人權政策制訂者進行遊說;抵制消費;遊行示威、向政治領導人請願;力促各國政府或聯合國各種機構,對那些違反人權的政府施加外交壓力和經濟制裁;展開營救工作,包括營救犯人,對災難地區進行大規模救助活動。
我們可以預料,已經成為維護人權典範的國際人權組織,將會在全球化擴展的時代,更加強它們的職能:宣傳人權理念,監督各國人權狀況,敦促各國進一步改善人權。
四,創造新的無國界人權理想
人類不斷地跨越空間障礙和制度、文化障礙,關註整個地球所面臨的也就是全人類共同面臨的問題,並尋求通過協調和合作的方法去解決這些問題,這即是全球化的實質性意義。這種趨勢,和我們中國人自古以來追求“大同世界”有相似之處。
然而,反對全球化的聲浪此起彼伏。人們對全球化有可能造成的經濟不平等有很大的擔憂,這確實是全球化進程中需要解決的問題。但一些中國人把全球化視為西方侵略的延伸,即思想與信仰的侵略,尤其是在人權問題上,他們堅持中國人有中國人的人權原則,西方人有西方人的人權原則,二者不能等同,提出人權的民族相對性,以“文化多元”為借口,否定人權原則的普世性。以“愛國”為由,激烈地反對全球化,提倡民族保守,為封建專制辯護。他們反對人權自由的觀點,並不能視為價值多元化中的一種,因為那是扼殺一切價值的強盜邏輯。
對於東西方早就相互影響滲透的問題,諾貝爾獎得主、經濟學家阿瑪蒂亞·森 (Amatiya Sen) ,在《全球化及其問題》一文中談到,公元1000左右,來自東方的科學,技術和數學,是怎樣全球化地擴散,從而改變了舊世界。阿瑪蒂亞舉例提到來自中國的發明——紙和印刷,風箏和指南針,手推車和風扇,弓弩和火藥,以及鐘和鐵鏈懸索橋。他總結說:“事實上,如果當時歐洲拒絕接受數學,科學與技術的全球化,歐洲要窮得多。這在今天同樣適用,盡管方向相反。認為這種現象是所謂的思想與信仰侵略,是嚴重錯誤,如同歐洲在上一個千年開始之時拒絕接受東方的影響。”
既然西方沒有因為紙和指南針的發明地是中國,而拒絕使用這些發明,為什麼我們要拒絕來自西方的文明精神——人權理念呢?況且,在我們中國傳統文化裏,有不少人道思想、大同精神,如“民為邦本”、“民貴君輕”、“仁者愛人”、“眾生平等”。這些傳統文化的精華,與西方的自由、平等、博愛思想結合,對我們中國人參與國際人權運動的實踐,豐富人權理論,會有很大的用處。在一個全球性開放的時代中,本土文化中一切有價值的因素,都能找到適合其繁衍生息的沃土。
一個國界逐漸消失、越來越趨於互相依賴的世界,將激發我們不同種族文化的人,去彼此理解、想象和創造。在今天成為事實的全球化,提出了從根本上重建“人類行為架構”的要求,我們對人權的理論與實踐也就有了更高的期待。漢娜·阿倫特(Hannah Arendt)曾說:"人的尊嚴需要一種新的保障,這種保障只能在新的政治原則、新的人間法律中才能建立,其有效性必須涵蓋整個人類,而它(指保障)的權利必須被嚴格限定。”
這新的、保障人的尊嚴的人權原則,將既不是西方的,也不是東方的,而是從世界所有文化中取其精華、棄其糟粕、相互啟發、取長補短地綜合而成的,它也將被世界所有人民所接受。那“輕視人、蔑視人、使人不成其為人”的歷史,終將因全球化的到來而結束。對於仍然生活在專制壓迫的苦難中的人來說,全球化帶來的人權關註和保障,將是他們的希望。
我們因此有理由相信《第三次浪潮》的作者托夫勒的斷言:世界在混亂騷擾底下,蘊藏著驚人的希望和前景。
2001年6月
發稿:2002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