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輪功惡人榜上的原蕪湖政法委書記涉嫌殺人貪汙受賄罪被公訴
打印機版 | 【投稿/反饋】 【新生4月18日訊】 原安徽蕪湖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周其東涉嫌故意殺人案以及受賄、貪汙案,由安徽省檢察院指定管轄,2002年1月22日由蚌埠市檢察院向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2001年6月,周其東為擺脫與其長期有兩性關系的孫某的糾纏,多次與繁昌縣南征水泥集團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趙征和密謀殺害孫某。趙征和指使上海能洋公司(個體)經理楊謀能糾集身負命案在逃的王長春、袁政實施兇殺計劃。去年9月4日中午,他們在被害人孫某家門前對其猛刺27刀,致其死亡。另外,周其東還利用職務便利,以“借”為名,向他人索取或非法收受財物;以虛開支出的辦法貪汙公款,非法所得數額特別巨大。
這樣一個貪汙腐化,殘忍成性的惡人正是江澤民政治流氓集團中追隨“人權惡棍”瘋狂迫害法輪大法和大法弟子的不法之徒的寫照。在1999年7月對法輪功的全面鎮壓開始以後,蕪湖市市委政法委書記周其東積極跟隨江氏,成為殘酷鎮壓大法學員的急先鋒,創造了對大法學員進行全面控制和精神洗腦的“四個一”活動及相當於株連制度的“五位一體”[即鄉(辦事處)、行政村(居)、單位、派出所、親屬參加]的“包報”制度。從99年7月20日起,出動警力2900多人次,對大法學員進行8次清查登記,對大法學員迫害的廣度、深度駭人聽聞。同時,在周其東領導下的蕪湖市政法委也極盡迫害和誣蔑大法之能勢。蕪湖市政法委在碼頭舉辦汙蔑大法的圖片展覽,部分政法委的幹部還因為迫害大法賣力,被掛上所謂的“個人先進獎”。在蕪湖市政法委和“610”辦公室的唆使下,蕪湖市《大江晚報》在2001年6月25、26日在今日生活B2版連續刊登了兩篇長篇報道,用盡最惡毒、最無恥的言辭攻擊與汙蔑法輪大法及其創始人。
請看在包括周其東等不法之徒的迫害下,蕪湖市大法弟子遭受迫害的部分情況:
1、原蕪湖輔導站站長於桂英在2000年因與功友交流、傳播經文被判刑一年。
2、2001年1月18日夜裏12點,各分局、派出所闖入一些堅持修煉的弟子家中,強行把人帶走,號稱是“全國統一行動”。有的弟子拒不開門,結果家門被惡警砸壞。
3、安徽省蕪湖市非法判處四名大法弟子陳向群、繆為民、袁永革、江鎮楨有期徒刑四年、三年六個月和三年。所謂的罪名是“散發和張貼大法真相材料。”
4、2001年8月8日星期一早上四點鐘,蕪湖出動200名身穿防彈背心的警察抓捕了至少20名大法弟子。一個是年紀大的,其余的都是年輕的。
5、有許多弟子在家無故被抓被關押,被非法抄家、監控、盯梢和電話監聽。多人被開除工作,罰款3000元至5000元不等。強制學員參加轉化班。有位張姓弟子在轉化班內拒不配合,高呼“法輪大法好”,於是被非法拘禁一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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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輪大法明慧網在2001年7月6日大陸新聞中將周其東列入惡人榜,並警告他和其他蕪湖市不法之徒停止迫害大法和大法弟子。但是周其東仍然執迷不悟,繼續追隨江羅集團迫害大法,最終自食其果,從耀武揚威,魚肉鄉裏的地方一霸成為人人唾棄的階下囚,這還只是惡報的開始。希望周其東這樣典型的例子能夠使尚在迷中的助紂為虐的人警醒!這場邪惡的鎮壓已經近三年了,法輪功的真相已經廣為人知,現在江、羅一夥的處境連自身都難保,滅亡在即,你們又何必追隨江、羅陪葬而唯恐不及呢?善待大法弟子,為了正義,也為了你們自己。
發稿:2002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