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東:我們為什麼要起訴華僑時報?
——為了你,為了每一個善良的人!
我修煉法輪大法(也叫法輪功)已經四年半了,身心受益良多。
修煉法輪大法之前,我身患多種疾病長達十多年,包括腎結石、胃潰瘍(胃鏡檢查發現有四個孔)、慢性腸炎、慢性咽喉炎、慢性鼻炎等。身體非常虛弱,不能喝冷水,不能吃冰淇淋,不能吃生冷酸辣的食物,一吃錯東西就拉肚;特別怕冷,稍微著涼就感冒、拉肚。腎結石、胃潰瘍經常發作,一發作就痛得滿床打滾,就得送到醫院去打吊針、打杜冷丁。我看了無數的中醫、西醫,吃了無數的藥,而且藥量越來越大,然而疾病不但沒有減輕,反而變得越來越嚴重。後來聽說氣功能治病,我又去學練了幾種氣功,但怎麼練身體也沒有好轉的跡象。我不明白老天為什麼對我這麼不公,年紀輕輕就讓我身患多種疾病,也不知是哪輩子造的孽,心裏感到非常痛苦,脾氣也變得越來越暴躁,越來越不能容忍和體諒別人,為一點小事就和夫人吵架,經常鬧到要離婚的地步。身心的痛苦,使我產生厭世的念頭,曾幾次想自己了結此生。
四年半前,我有幸接觸到了法輪大法,看了李洪志先生寫的《轉法輪》這本書後,我茅塞頓開,一下子明白了我為什麼多病纏身以及為什麼練功不祛病的根本原因。原來人得病、遭災遭難都不是無緣無故的,都是因為以前(前半生或前世)做過壞事而產生的業力才造成有病或者磨難,都是報應啊。要想真正好病、祛難,必須註重心性的修煉,努力按照真、善、忍去做一個好人、更好的人。心變好了,身體也就變好了,心身是一致的。明白了這個道理後,我決定立即開始修煉法輪大法,努力按照法輪大法要求的心性標準來要求自己,從做一個好人開始,到變成一個更好的人、更更好的人。結果奇跡在我身上出現了,不用打針,不用吃藥,我身上的各種頑癥逐漸消失了。現在我什麼食物都敢吃,不用再擔心拉肚子;也不那麼怕冷了,冬天敢在冰天雪地裏煉功了。法輪大法讓我重新擁有一個健康的身體,並改變了我的世界觀和性格,使我的脾氣沒那麼大了,人變得和氣多了,也比較能為別人著想了,活著也覺得有意思了。看來李洪志先生講的話非常有道理,真正按他說的話去做就那麼靈。怪不得中國老人說“信則靈,不信則不靈”。信,你就會受益;不信,沒有師父管你,就不靈,不靈不是不存在,而是不會受益。但要遭惡報時,誰也逃不掉,因為這是天理,所以老人講“善有善報,惡有惡報,不是不報,時候未到,時候一到,立刻就報”。
那麼法輪大法到底是什麼呢?根據我修煉四年半的體會,我個人的理解是:法輪大法是教人向善、(心)性(生)命雙修的佛家上乘功法。它的根本法理是宇宙特性真、善、忍。“真”要求修煉者為人誠實、說真話、辦真事、堅持真理;“善”要求修煉者善待所有的生命,幫助別人,不傷害別人,更不能殺生(連小昆蟲都不能殺,更不用說殺人)或自殺,看到別人做錯事要善意指出,看到別人作惡要想辦法制止(不讓別人作惡也是善待別人,因為作惡將來要遭惡報);“忍”要求修煉者寬容別人,不記恨任何人,以善待惡,以德報冤,對於傷害自己的人不以暴制暴,而是以和平對待暴力,為了眾生的利益可以犧牲自己的個人利益。
任何背離法輪大法真、善、忍法理的東西都不屬於法輪大法。
法輪大法要求它的修煉者努力把真、善、忍同時貫穿在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不可只強調“忍”而不顧“真”和“善”,真、善、忍是不可分離的。沒有“真”就會謠言、謊言四起,只顧自己不顧他人,就會傷害別人,就無善無忍;沒有“善”就會任意傷害別人,就會用謊言、謠言來掩蓋自己的惡行,就無忍無真;沒有“忍”就會暴力相加,就會用謊言、謠言來掩蓋自己的暴行,就無善無真。當然,不是說一開始修煉就能完全做到真、善、忍,這是一個漸進的過程。修煉法輪大法的最高境界就是完全做到真、善、忍。如果人人都能按法輪大法的真、善、忍去做,這個世界肯定沒有壞人、沒有暴力、沒有恐怖,肯定是一個和平美好的世界。
既然法輪大法這麼好,江澤民為什麼要殘酷地鎮壓它呢?其實想一想當年劉少奇為什麼被栽贓陷害、被整死就不難理解。只不過因為法輪大法實在太好了,煉的人太多了,讓江澤民妒忌得不行,他擔心失去他的獨裁控制,為了他個人的私利,非得編造謊言、栽贓陷害找借口來鎮壓法輪大法。他對鎮壓法輪大法下達的命令是:“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拖垮,肉體上消滅,打死白死,打死算自殺”。為了搞臭法輪大法,煽動不明真相的人仇恨法輪大法,江澤民賊喊捉賊,下令編造一系列謊言來魔化、詆毀法輪大法,如漏洞百出的所謂“天安門自焚事件”、所謂“傅怡斌殺人案”等等。江澤民不光一人作惡,最卑鄙、最陰險、最殘忍的是逼著全中國人民一起和他作惡、一起和他下地獄,而且還千方百計欺騙世界各國政府和人民,企圖讓全世界人民和他一起作惡、一起下地獄。因為法輪大法是高層次修佛大法而不是普通的氣功,誣蔑大法就是謗佛,是十惡不赦之罪,是要下地獄的。為什麼人不敢去廟裏砸佛像?因為怕遭報應。法輪大法弟子揭露江澤民的邪惡面目,讓世人明白真相,不仇恨法輪大法,不和他一起作惡,不和他一起下地獄,就是最大的善,就是對中華民族負責,就是對全人類負責,其中包括對你負責。
華僑時報對法輪大法的惡毒造謠、誹謗,實際上是江澤民對法輪大法的迫害在海外的延伸。如果看過華僑時報2001年11月3日出版的報紙,有善心的人都知道,該報刊登的對法輪大法誹謗的文章是極其惡毒的,任何有一點善念的人都寫不出那樣骯臟、下流、卑鄙的文章來。刊登這種文章的目的是為了煽動不明真相的人仇恨法輪大法。即使這樣,蒙特利爾法輪大法弟子也沒有立即起訴華僑時報,而是本著善心一再努力去跟華僑時報有關人員講明真相,勸該報不要再刊登類似文章,並想辦法挽回影響。然而華僑時報就象國內“黨的喉舌”一樣,似乎有恃無恐,完全不顧法輪大法及其修煉者的實際情況,持續不斷刊登惡毒誹謗法輪大法的文章。在該報連續五個星期刊登了誣蔑法輪大法的文章之後,在沒有其它辦法制止該報繼續作惡的情況下,我們蒙特利爾法輪大法弟子只好采用法律手段來制止華僑時報繼續作惡。
很多人認為我們是為了自己的利益才起訴華僑時報,其實不然。我們是為所有的人負責,包括你,也包括華僑時報,才起訴的。因為善惡有報是天理,起訴可以阻止華僑時報繼續作惡,少作惡,將來就少遭惡報,這是對它負責;起訴可以使江澤民邪惡集團知道作惡早晚要遭惡報,有利於阻止他們繼續作惡,這是對他們負責;起訴可以使因受江澤民邪惡集團欺騙而不明真相的人明白真相,免得跟江澤民邪惡集團一起幹壞事、遭惡報,是對這些人負責;起訴可以使所有人明白,造謠、誣蔑是犯罪,是要遭惡報的,以後再也沒有人敢幹這樣的壞事,整個社會環境就會變好,善良的人們以後再也不用擔心有一天會被人無端地誹謗、誣蔑,這是對善良人的保護。朋友,不管你屬於哪一種人,對華僑時報的起訴都與你有直接或間接的關系,請你關註此案的進展。
發稿:2002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