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盤山惡警勒索法輪功學員錢財遭惡報
打印機版 | 【投稿/反饋】 遼寧省盤山縣東部葦場派出所所長劉渺等幹警,利用手中的權利謀取法輪功學員錢財,拿現金作抵押來限制法輪功學員不允許去北京上訪。鎮壓初期每人收2000元,後又收每人5000元,最後高達1萬元。名譽上是抵押金,可是卻不給收據和任何收款憑證,沒有期限。在其中還用其他方式向學員要錢,扣錢。為滿足他們個人的私欲,無惡不作,造成多名大法弟子生活極度困難,經濟生活危機。然而善惡有報是天理,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人是沒有好下場的。前不久派出所所長劉渺突然遭受一場嚴重的車禍,造成多處骨折,至今還拄著雙拐走路。真是現世現報,如不醒悟,繼續作惡的話,更大的災禍將降臨,真是危險至極啊。
發稿:2001年9月13日
更新:2001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