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網恢恢惡人榜:常州技術師範學院校長李敏敏
打印機版 | 【投稿/反饋】 被告元兇: 常州技術師範學院校長李敏敏侵犯婦女的人身自由及生命健康權罪行敘述:
常州各院校只有技術師範學院對煉法輪功的教師迫害最為嚴重。
校長李敏敏曾率七、八個教師將大法學員吳、張二人強行拉到精神病院,強行打針、吃藥。當時張已懷胎五月。吳、張二人一直被看管,二人住教單宿舍,凡看望他們的人都被監視。張生孩子時,學校專門派兩個人到醫院裏監視。一個產婦能做什麼?兩個人在病房大聲聊天,最後連醫生都看不過去了,告訴她們,在產房裏,產婦需要休息。
吳被抓後,張又被嚴密看管起來,一開始不讓出校門,後來學校忙於搬遷,允許張出去買菜,但還在監視之下。
一日,天降暴雨,張出門購物,教導主任不讓,擋住,並推了張一下,張險些摔到,教導主任居然說:"打了你也沒關系。"張將此事反映給校長李敏敏,李居然說:"教導主任做得對。"
學校搬遷,其他老師都被安置好,唯有張,李敏敏讓她自己出去找工作,沒有安排,張現在家中有孩子,有老人,孩子還在哺乳期,怎麼出去找工作?學校有什麼權力就這樣隨便把教師辭退?
李對大法學員仇恨很深,說話一直惡狠狠。就在李敏敏說過上面這番話的第二天,李就被解除校長之職。真是現世現報的應驗。
控告人: 法輪功學員 2001年7月
發稿:2001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