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造李有貴誹謗法輪功案 福建政和縣高官遭現報入獄縣長跳樓自殺
打印機版 | 【投稿/反饋】 福建政和縣本是一個貧窮縣,原縣委書記丁仰寧、副書記陳鳴華、副縣長鐘昌瑞、宣傳部長周偉又是一幫貪官汙吏,1999年得知將澤民死心要鎮壓法輪功後,認為提高政績、升官發財的機會到了,就在政和縣抓典型,搞出一個叫李有貴的所謂“原法輪功福建政和縣輔導站負責人”,全國到處招搖撞騙,顛倒黑白,大肆誹謗法輪功,誤導不明真相的群眾,造成了極壞的影響。據閩北日報2000年11月28日報道,因貪汙腐敗, 陳鳴華被判有期徒刑14年,鐘昌瑞有期徒刑12年6個月,周偉有期徒刑11年。丁仰寧1999年底被人告發其貪汙腐敗,利用職權謀私,2001年4月,福建省南平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判處丁仰寧無期徒刑。原政和縣縣長葉家樂跳樓自殺。
1999年7月,福建政和縣緊跟江澤民,殘酷鎮壓法輪功,制造李有貴誹謗法輪功案。還無故關押當地法輪功學員,進行所謂的“轉化”和人身迫害,濫搞連坐,對離家在外、不知下落的學員的親屬進行非法關押,嚴重地侵害了老百姓的人身權利。據中共光明日報1999年8月1日報道,“政和輔導站一名66歲的負責人很迷信“法輪功”,還責備李有貴勸他去醫院,不料三、四天後便不幸去世”。不知法輪功政和輔導站這名負責人是否因為駁斥李有貴的無恥行為,慘遭迫害而亡。
據當地媒體消息,丁仰寧在任政和縣代縣長、縣委書記不到三年時間裏,受賄68起,共收受72人所送財物,計人民幣50多萬元、美元2300元以及價值1.5萬多元的物品作為交換,他向上級組織部門推薦處級幹部7人,提拔、調整科級幹部42人,調整工作崗位10人,還為11人在轉幹、催撥經費、承包工程等方面提供方便。葉家樂在擔任政和縣副縣長、縣委副書記、縣長期間,收受他人賄賂、收受有關單位和個人禮金共計人民幣12.19萬元,並涉嫌其他重大違法違紀問題。
陳鳴華在擔任政和縣副縣長、縣委副書記期間,利用職務之便,收受他人賄賂30余次,共計人民幣10多萬元。陳鳴華還多次向丁仰寧賄賂。鐘昌瑞於1994年至1999年1月,在任政和縣石屯鎮鎮長、書記、縣教育局局長期間,利用職權之便,先後30余次收受賄賂共計人民幣9多萬元,為達到升官目的,先後送給原政和縣委書記丁仰寧、原政和縣委副書記陳鳴華人民幣共計7多萬元
真相定有大白時,善惡終究會有報。據報道,2000年6月八閩大地大旱之後,暴雨致使閩江暴發洪水,政和縣近期累計降雨量超過三百六十毫米,全縣發生大面積災情,三條出縣公路全部中斷,已造成經濟損失六千三百多萬元人民幣,災情最嚴重。
發稿:2001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