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網恢恢惡人榜:江蘇武進市公安局副局長劉澤琨
打印機版 | 【投稿/反饋】 被告元兇: 江蘇武進市公安局副局長劉澤琨非法抄家,故意傷害罪罪行敘述:
新世紀的第一個春節,正月初二在廟橋派出所劉澤琨對大法學員王建新擡手就打,張口就罵,一而再,再而三扭住王的左手妄圖折斷致殘未逞。又卡住其喉嚨把王功友按在墻角,又打又罵。其所作所為完全和地痞無賴一樣。
2001年5月11日,劉澤琨在沒有出示任何證明的情況下,沒有任何合法手續前提下闖入學員謝仕良家,非法抄家。在謝同劉澤琨爭執中(謝功友不讓其抄家,因他沒有任何手續,也沒按規定表明警察身份),劉澤琨大打出手,對一個德高望重的老人采用卡脖子,打耳光等野蠻手段,打得謝仕良渾身是血,其愛人也未幸免,也遭受不同程度的毆打。隨後謝被強行帶走,關了起來。周圍不少群眾親眼目睹了全部過程,不少人都嘆息到,這簡直是強盜社會,沒有王法可言了。但攝於不法公安的淫威,無人敢出手幫忙,只能在旁大聲指責。
犯罪分子劉澤琨作惡多端,天理不容,一定會受到法律的公正制裁。
控告人: 法輪功學員 2001年6月
發稿:2001年6月8日
更新:2001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