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襄樊市委宣傳部副部長汪明新遭現世現報
打印機版 | 【投稿/反饋】 襄樊市委宣傳部副部長汪明新1999年7月惡毒攻擊法輪功,組織襄樊市公安等部門迫害法輪功學員。1999年7月被查證,2000年9月29日,因貪汙腐敗,襄樊市紀委決定撤銷汪明新職務。有人反映:汪明新有經濟問題,要求襄樊市委查證落實。1999年11月,省委考核組到保康縣考察時任市委宣傳部副部長的汪明新。
“查汪明新?那可是個政治前途看好的幹部呀!”有人心存疑慮。
1999年7月,上任不久的汪明新惡毒攻擊法輪功,組織襄樊市公安等部門迫害當地法輪功學員。女學員趙迎鳳,襄軸退休職工,襄軸練功點輔導員,平時為人厚道。有關單位逼其放棄對大法的信仰,說:你不放棄法輪功,停你退休金,你老伴下崗,小孩不能上大學,襄軸派六個人“幫教”她一個,將趙迎鳳迫害至死。
學員鄒XX和萬XX(原為某醫院護士),不放棄自己對真理的信仰,被送進精神病院飽受摧殘,強行灌、註射中樞的藥物,毒打,電擊。鄒被關兩個多月,被折磨,有時一次達數小時,好端端的一個大學畢業生,在其家人強烈要求下出院時已精神恍惚。
保康是一個國家級貧困縣。從1994年元月到1998年9月,汪明新在保康任職期間設立的“小金庫”資金達154.2萬元人民幣;這些以橋梁建設、支援農業、興修小水電等名義向省市有關部門爭取的專項資金,成為汪明新更換小轎車、請客送禮、攜妻子遊山玩水的專項經費。司機盧某不僅保管“小金庫”,而且順手牽羊,貪占資金67260元。汪明新還弄虛作假,騙取抗洪救災捐贈救濟款6萬元,將其中的4萬元轉入自己的“小金庫”。尤為嚴重的是,他在調任襄樊市委宣傳部副部長之後,竟偷偷將“小金庫”的余額帶到襄樊。
2000年9月29日,因貪汙腐敗,襄樊市紀委決定撤銷汪明新職務。
發稿:2001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