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三水市委副秘書長陳仲文被判死緩
打印機版 | 【投稿/反饋】 【新生6月25日訊】廣東三水市委原副秘書長陳仲文正邪不分,善惡不辨,助紂為虐,積極執行上邊的違法要求和命令,布置三水市有關部門單位迫害當地法輪功學員。據中新網廣州4月18日消息:經佛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作出一審判決:陳仲文犯貪汙罪,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並沒收財產。學員柳x在三水勞教所,因煉功被每個犯人各抽三十鞭子等殘暴迫害,現已絕食多次。三水勞教所將一位堅持煉功的珠海學員綁在十字架上,吊了5-6個小時後問說還要煉,就把頭朝下倒吊6個小時,後怕出人命才放下。 東莞市鳳崗鎮原副鎮長兼人大副主任賴志軍,因堅修法輪大法,於2000年3月29日被非法送到位於三水市勞教所勞教。大約進勞教所4至5天時間,就被折磨致死。
據南方都市報報道,1993年10月至1994年9月間,陳仲文為了償還賭債,利用其時任三水市農業委員會主任的職務便利,夥同他人采用偽造工程驗收單和結算表等方法,先後5次從三水市農業委員會屬下的三水市城發房產開發公司騙取公款人民幣219.069萬元,兩人分占。2000年9月11日陳仲文被逮捕。2001年4月,被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
發稿:2001年6月25日
更新:2001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