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網恢恢惡人榜:吉林省撫松縣公安局,撫松縣北崗鎮派出所
打印機版 | 【投稿/反饋】 被告元兇: 吉林省撫松縣公安局,撫松縣北崗鎮派出所酷刑迫害、非法關押法輪功學員谷建中:吉林省撫松縣公安局副局長
張愛民:吉林省撫松縣公安局政保科科長
杜煥禮:吉林省撫松縣北崗鎮派出所所長,0439-6550010(辦公室)
宋書深:吉林省撫松縣北崗鎮派出所惡警,0439-6550010(辦公室)
汪兆華:吉林省撫松縣北崗鎮派出所惡警,0439-6550010(辦公室), 0439-6551209
(家)
張劍波、戚雲龍
罪行敘述:
2000年4月18日,法輪功學員張傳梅,宋維香、鄭成香、何秀英、張尤霞、劉賢華和孫成道聯名給吉林省撫松縣人大常委會和北崗鎮黨委政府寫信反映法輪功真象,要求“還李洪志先生清白”,“還法輪大法清白”,“給學員寬松的修煉環境”。然而這些要求卻成了邪惡抓人的依據。在吉林省撫松縣公安局副局長谷建中(專管法輪功問題的惡棍)的帶領下,吉林省撫松縣北崗鎮派出所所長惡警杜煥禮指使其惡警宋書深等強行將張傳梅,宋維香、鄭成香、何秀英(已有身孕),張秀亮帶進撫松縣公安局看守所。因張傳梅,宋維香堅持在獄中煉功,遭到電棍、帶腳鏈上死人床等殘忍迫害。
一學員到北京上訪被押回撫松縣公安局看守所,被非法關押60多天。另一學員因堅持煉法輪功被帶進撫松縣公安局看守所被非法關押25天。
出獄時邪惡之徒脅迫學員家屬簽名保證“不出事”,並必須交2000元給公安局政保科做所謂的“押金”,還需交10元/天的夥食費給看守所。如家屬探望,則需交70元的探望費,只能交談3~5分鐘。學員劉俊義、張秀山、李宗運多次遭杜煥禮、宋書深、汪兆華、張劍波毒打。後他們去向不明,這些惡棍們便向他們的家屬勒索錢財,僅劉俊義愛人被勒索1000元。某學員因散發大法真象資料被杜煥禮勒索1000元。兩名學員於7月12日在發大法真象傳單時被惡警杜煥禮等關進看守所,出獄後又被脅迫交所謂押金各3000元和2000元。
春節前,所謂上面的“壓力”給惡警杜煥禮等充了電,他們變得更瘋狂,25日谷建中、杜煥禮、宋書深、汪兆華、戚雲龍強行將學員擡上警車,拘押在看守所。
控告人: 法輪功學員 2001年3月
發稿:2001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