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喜華籲聯國監督港人權促與港府簽訂「任擇議定書」以接受市民投訴
打印機版 | 【投稿/反饋】 【新生9日訊】香港人權聯委會主席何喜華建議,聯合國人權委員會副主席巴格瓦蒂應要求香港政府簽訂「任擇議定書」(OptionalProtocol),以便當香港市民人權受到侵犯時,他們可直接向聯合國人權委員會投訴,尋求仲裁。何引述巴格瓦蒂說,他們會與港府商討此建議。據世界日報報導,何喜華稱,聯合國人權委員會代表認為香港既然受《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監管,應該跟從他們給予的人權建議,但港府並沒有實際行動跟進,如檢討《公安條例》、成立人權委員會等,因而感到不滿。
爭取居港權的甘浩望神父與代表會面後,表示會嘗試尋求香港政府簽訂任擇議定書。
何喜華又引述委員會代表說,《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的初部寫法過於寬松,並且會緊密留意香港政府在立法時的立場。
香港法輪佛學會七日上午已去信要求約見兩名聯合國代表,擬反映法輪功學員在大陸受到的壓迫和最近香港法輪功學員所承受的壓力。
香港法輪佛學會日前曾表示不打算會見兩名代表,該會發言人說現在改變初衷,是因為近期形勢有變,包括各方面向香港施壓,以及北京當局對大陸法輪功的鎮壓有升級跡象,因此希望聯合國人權委員會能伸出援手。
法輪佛學會原本要求港府民政事務局安排與兩位委員會面,但民政事務局說兩名委員行程緊密,所以僅提供兩人下榻飯店的名稱和傳真號碼,該法輪佛學會自行約見。
發稿:2001年2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