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超期羈押嫌犯嚴重侵犯人權,有的長達10年以上
打印機版 | 【投稿/反饋】 【新生7日訊】據中央社報道,中共司法機關超期羈押犯罪嫌疑人問題日益嚴重,中共最高人民檢察院坦承,僅河南省前年糾正超期羈押人數高達一萬五千五百一十六人,其中不乏超期羈押長達十幾年的例子,嚴重侵犯大陸人民的基本人權。大陸的中國青年報今天報導,一名三十二歲的大陸農民杜建國十年前因涉嫌故意殺人,被大陸警方拘留,但一直未能找到確切的證據,直到去年六月才獲交保候傳。這是典型的超期羈押案例,但在大陸絕非個案。
據雲南省檢察院監所檢察處的報告指出,到去年八月為止,雲南超期羈押的嫌疑犯中,被羈押五年以上未結案的有二十二人。超期羈押原因有:證據不足、事實不清需要警方補充偵查、需做精神病鑒定而公安一直未做處理的有十人;因審判涉外案件需要內報請示的有十一人,一人原因不詳。
大陸一位負責監獄、看守所執法監督的檢察官分析說,超期羈押的原因包括案情的疑點重大或辦案部門的證據不足,但關鍵原因還是在中共司法辦案人員缺乏保護人權的觀念,重打擊輕保護、重實體輕程序,認為抓到嫌疑犯,多關些日子沒有關系。
此外,這位官員認為,中共沒有落實超期羈押的責任追究制度,也是重要原因之一。他舉例說,雲南一名法官接到被告人的上訴狀之後,因忙於過節將上訴狀鎖在抽屜就忘了,致使上訴人無端被多羈押十五個月;但到目前為止,中共公檢法機關沒有一個案件承辦人因超期羈押,受到法律制裁。
發稿:2001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