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煉之路:我的故事
打印機版 | 【投稿/反饋】 我是一名個體經營者,已過而立之年。我從小喜歡練武,長得身強體壯、力氣過人,在當地頗有名氣。後來又逐步染上了吃、喝、吸、賭等惡習,經常與人爭鬥打架,又與同鄉和外鄉的一些不務正業的人勾結在一起,見到不順自己心,不隨自己意的人,說打就打,說罵就罵,群眾見了都遠遠地躲著我走,生怕惹出無名是非,我成了遠近馳名的一霸。在做生意中,我憑著平時的橫行霸道,欺強淩弱,又有一群兄弟,幹了一些坑蒙拐騙,弄虛作假,傷天害理的事。我用金錢打通有關部門,別人不敢惹我,生意中也沒有人敢與我競爭,做什麼買賣,別人都退避三舍。正當我在世俗利益中不斷墮落而且還茫然不覺時,1996年9月,我有緣得到法輪大法,僅僅幾個月的時間,使我從思想上,從境界上發生了巨大的變化。我如饑似渴地一遍遍讀著《轉法輪》,反復思索著自己以前走過的人生之路,真是後悔莫及。李老師說:“作為一個人,能夠順應宇宙真、善、忍這個特性,那才是個好人;背離這個特性而行的人,那是真正的壞人。”“作為一個修煉者,同化於這個特性,你就是一個得道者,就這麼簡單的理。”(《轉法輪》第14頁) 我以前做生意,弄虛作假,坑蒙拐騙,橫行霸道。如果沒有大法,我還不知會滑到什麼地步上去了,回想起來,真是後怕呀!
通過不斷地學法,我對大法高深的內涵有了更多的認識,對自己要求也高了,時刻不忘“真、善、忍”,嚴格按修煉人的標準來衡量自己的行為。
我在過去做生意時曾欠過人家兩筆錢,第一次三千五百元,第二次三千六百元,一直都沒還。對方知道我過去的為人,也沒敢來要帳。修煉後,我再也不願做這種壞事,撈這樣的不義之財,就主動給對方去信,打電話,還人家錢。對方來了後,只拿來一張三千五百元的借條,另一張三千六百元的借條找不到了,所以人家就只要了三千五百元。當時我說:還欠你三千六百元,我記得清清楚楚,借條沒有了,我也要還,我現在是個修煉法輪大法的人了。最後將七千一百元一並還給了對方,使他感動不已,他說,他根本就沒想到還能拿回這筆錢。
還有一次,我開三輪摩托車,把一個停在馬路邊的車撞了,車主當時不在場。要是往常,我要麼一走了之,要麼把車主找來,責罵對方擋路,叫他賠償我損失。如今,我修煉了法輪大法,不再橫行霸道,要多為別人著想。於是,我在現場等了一個多小時。等車主回來後,主動上前陪禮道歉。車主聽後,破口大罵,我守住心性,再次道歉。車主看到我態度非常誠懇,他的態度也轉變了,說損失不大,打算把車開走了事。我硬塞給了他一些錢,不讓他有一點損失。
隨著學法修心,道德不斷升華,我越來越感到大法的珍貴和偉大。可是磨難也接踵而來。我主動還款,賠款,嚴於律己,寬以待人。首先是愛人和嶽父不理解,認為人家記不清的,沒憑據的借款就不應該還了;生意也不象以前那麼大把賺錢了(因為過去有很多是坑蒙拐騙來的)。愛人由埋怨到吵架,最後鬧離婚。原來社會上的同路人不理解,諷刺、挖苦,甚至有的還想打我……,面對這些,我苦苦地反思著我的往事。我深思著,為什麼過去我學壞,沒有人管我;如今我要學好,那麼多人都不高興?李老師在《轉法輪》中說:“人類的道德水準在大滑坡,世風日下,唯利是圖,為了個人那點利益去傷害別人,你爭我奪,不擇手段這樣幹。”還說:“有的人做壞事,你告訴他是在做壞事,他都不相信,……”通過學法,我恍然大悟,我已經在人生的道路上,一步步地走到了懸崖峭壁的危險之巔,如果不修煉,而是隨波逐流,等待我的能是什麼呢?想到這裏,我更加堅定了修煉之心,努力學法修心,不僅自己獲得提高,還要用我親身修煉的經歷和升華向人們證實法輪大法的偉大和神聖!
發稿:2001年11月13日
更新:2001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