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網恢恢惡人榜:煙臺市公安局芝罘區分局
打印機版 | 【投稿/反饋】 被告單位: 煙臺市公安局芝罘區分局采用各種非法手段打壓法輪功學員罪行敘述:
煙臺市芝罘區公安分局一科具體負責鎮壓法輪功,自去年7月份以來,芝罘區範圍內已勞教了張堯強,馬勝春,劉芳,唐玉敏(音),吳世全,趙巍,許玉英,段某某(姓名不詳)等多名大法學員。同時采用各種非法手段,如竊聽電話,監視居住,傳假消息,拷打,電棍,罰款,抄家,恐嚇,誘騙等,打壓眾多無辜的法輪功群眾。
例:劉文芳,女,52歲,煙臺市民生街41-5號,退休工人。兩次到北京去上訪,因在今年7月20日第二次去北京被拘留一個月。並且一直扣發全部工資。在10月31日上午,派出所通知她去有點事,她去到派出所不知為什麼就扣留,不讓回家。在11月1號送往監獄,下午才通知家屬因為7月20日去北京決定勞教二年。
煙臺市公安局芝罘分局總機:86-(0535)6224391
地址:山東省煙臺市芝罘區市府街芝罘公安局郵編264000
負責法輪功問題的局長為:趙和平(男)
公安一科科長:於樹健, 男,電話:86-(0535)6219944(辦公室)86-(0535)662829(宅) 86-(0535)6224391(轉)一科
王海亭(副科長)86-(0535)6224391(轉)一科,男,32歲左右,李增言(科員)等。
煙臺市法輪功問題駐京辦事處(負責遣返學員)由虹口賓館遷至京銀飯店(天安門城東)另外還有一處為:金三環賓館其它窩點不詳
煙臺市公安局副局長的朱某某常駐北京,打擊好人十分賣力。
控告人: 法輪功學員 2001年1月
發稿:2001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