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網恢恢惡人榜:大連市公安局、局長孫廣田、大連市司法局強制勞教戒毒所女惡警於平等
打印機版 | 【投稿/反饋】 被告元兇: 大連市公安局、局長孫廣田、大連市司法局強制勞教戒毒所女惡警於平等加劇迫害法輪功學員罪行敘述:
(1)大連市公安局局長孫廣田在電話會議上叫囂:2000年11月21日全市進入針對法輪功的“冬季嚴打”,時間80天。所謂嚴打有四項,其中第三項“查禁散發法輪功宣傳品活動”。
大連市金州區、開發區政府、公安局迫害學員又出新招:重獎舉報人。大連公安局召集區內各大企事業單位主管負責人開會,讓社會上一些無知的百姓舉報發放真相資料的學員,阻止學員進京上訪,並在電視上發布此類公告。 大連開發區公安局還雇傭地痞流氓在街上抓發大法資料的學員並重金犒賞。
(2)臭名昭著的大連市621強制教育轉化中心--大連市司法局強制勞教戒毒所 大連市司法局強制勞教戒毒所後院(星海灣北臺山凈水場附近)621、610等代號都是99年7.20大搜捕前早已設計好了的鎮壓法輪功的邪惡組織代號。由20多名隊長組成的管教隊伍來自市公安局、市各大監獄和戒毒所。 隊長們說:“來到這裏不轉化也得轉化,不轉化就往馬三家送。”
女惡警於平、幾名惡警(有姓王、姓邢、姓莊、姓袁的)協同對學員拳打腳踢、揪耳朵。強迫念墻上貼的“轉化基本標準”,不念則用電棍電、背飛、帶手銬雙手擎過頭頂、躬厥(雙手著腳前尖)、面壁鼻尖腳尖靠墻睜眼直立等等;姓雍的隊長用殘酷的手段迫使學員轉化;當著小孩的面折磨他的親人(母親和外公);姓王的惡警用電棍在學員臉上放電;使用一種體罰叫站“軍姿”,炎熱的夏天要立正站1個多小時。
控告人: 法輪功學員 2001年1月
發稿:2001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