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網恢恢惡人榜:長春市公安局便衣警察
打印機版 | 【投稿/反饋】 被告元兇: 長春市公安局便衣警察邪惡迫害欲進京上訪的大法學員
罪行敘述:
2000年12月中旬,長春市公安局便衣警察,把學員單個拽到一個黑糊糊的屋子裏,裏邊有各種刑具。關上門便大打出手,其中一個飛起一腳把學員踹到那邊,另一個又飛起一腳踹倒在地,象踢皮球一樣踢來踢去,又揪住頭發打臉,邊打邊罵,汙言穢語不堪入耳。大吼:“殺人放火我們不管,我們就專門打你們這些煉法輪功的。”帶手銬、過電、用啤酒瓶子打。
他們還把七八個法輪功女學員扒光衣服,讓她們光著腳站在大廳內,警察們圍著這幾個女學員一邊看一邊說著下流的語言取笑。在大庭廣眾之下惡警們充分暴露了它們無比骯臟醜惡的心靈。
控告人: 法輪功學員 2001年1月
發稿:2001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