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發法輪功傳單 三名無辜學員被重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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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12日訊】據世界日報報道 三名法輪功學員僅因散發傳單宣揚這個被當局禁的精神團體,被判處高達六年的徒刑。
北京日報報導,這兩名男子和一名女子去年被逮捕,經北京法院九日宣判,指控他們利用所謂“邪教”破壞法律和秩序。
李進鵬被控從法輪功海外網站下載資料,印制七千份傳單,判刑高達六年。大陸警方說,他被捕時已散發出兩千份傳單。
何元生在北京兩所大學的學生宿舍和教職員住宅散發數百份法輪功宣傳單,被學校警衛人員抓到,判刑四年。
女子石秀芬被判刑三年,罪名也只不過是在北京街坊散發法輪功傳單。
發稿:2001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