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人下場:作惡多端,自食苦果。
打印機版 | 【投稿/反饋】 北京海澱區某派出所是該區一個有名的大派出所。自去年7月22日以來,出現了一些事,令人疑惑不解,而法輪功學員當然是十分清楚的。1)片警鄭某,因去法輪功學員王某家中抄家,惡毒謾罵李洪志先生,詆毀法輪功,把李洪志先生的像片放在地上踩,逼法輪功學員用打火機燒法輪功書籍(未得逞)等。抄了兩次家,每次抄完家,第二天就犯病住院。
2)片警劉某某,因經常對管界內的法輪功學員無理拘留、審訊等,已突發急病幾次。如:無名的又拉又吐,最後不得不上醫院打點滴;無名的胃大出血,住院等等。
3)該派出所主抓法輪功問題的副所長李某及其他三名警察,今年5月去外地玩,突發車禍,一死,一重傷,兩輕傷。李副所長是重傷,肝破裂等,現在醫院中。
上述事例一方面可以看作是對他們過去所作壞事的報應,另一方面也可看作上天給他們留了一條命,留了一次重新做人的機會。
李洪志先生在"再論迷信"一文中明確指出:"無知的人還會把各種災禍說成是自然現象。如果人類失去在宇宙這一層生存的標準,那就只能被宇宙的歷史所淘汰掉。人類啊!清醒過來吧!歷史上神的誓約在兌現中,大法衡量著一切生命。人生的路自己走。人自己的一念也會定下自己的未來。 珍惜吧,宇宙的法理就在你們面前。"
發稿:2000年11月22日
更新:2000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