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網恢恢惡人榜:大陸重慶毛家山女子勞教所
打印機版 | 【投稿/反饋】 被告單位:大陸重慶毛家山女子勞教所殘酷折磨遭勞教的法輪功學員罪行敘述: 被害人劉天素、李蕭、劉蘭等十余名法輪功學員因99年冬進京上訪為法輪功澄清冤情而遭勞教的,在獄中由於堅持煉功常遭到獄卒殘酷折磨。
最常用的是罰站:從早上起床直站到晚上睡覺為止,每天約站15~16小時。三餐均送至手中,不能離開原地,每頓飯僅給一兩米飯。最少的站了7天,多的達半月。面對勞教所的迫害與摧殘,法輪功學員們毫不畏懼,室內不準煉就到室外壩子去煉!眾管教惱羞成怒,將煉功的弟子分別監禁在小黑牢裏,每隔24小時換出一個人銬在大院鐵門上,不能坐,不能睡,僅給少量食物。
年已50歲的法輪功學員劉天素,因被疑為組織者而遭單獨禁閉,並將她一只手銬在鐵窗上。白天只能站立,晚上給一只高凳子坐著,天剛亮就立即拿走,每頓飯也僅只一兩米飯。殘忍的管教稱之為“吹風燈”!就這樣,劉天素被銬了足足15天。嚴冬的重慶,寒風呼嘯,冷雨連綿,原本就身體瘦弱又衣衫單薄的她,多次因饑寒交迫而暈厥。
為索回被管教搜走的大法書籍,法輪功學員們聯名寫信,誰知反遭懲罰,於是19歲的李蕭和40余歲的劉蘭不惜割破手腕,用生命表達討回大法書籍的決心。毫無人性的管教將她們雙手上銬並舉過頭頂,反銬在鐵床床頭(此時割破的手腕還在淌血)!就這樣通夜都只能躺著,不能翻身,更無法坐立,24小時有專人監管,依然禁止交談,依然只給一兩米飯。這樣的折磨持續了整整一月之久!
希望正義的法庭及時懲治這種罪惡!
控告人:法輪功修煉者 2000年10月
發稿:2000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