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活中按大法的標準做好人
打印機版 | 【投稿/反饋】 文:大陸大法弟子我是1998年開始修煉法輪大法的。2015年,我兒子準備在我市買一套二層小樓房,全款48萬元,我交了2萬元押金,5千元中介費,房款半個月付清。我兒子因到外地出差沒有及時趕回來,遲了2天,那家人就又把房賣了。
我們找到那家人,他很兇,說:“你們違約了,我早把房賣了。”我兒子問:“那我的押金呢?”那人說:“違約了,還要押金?”我跟兒子說:“咱們不要了,我們要是欠他們的,我們就算還了;如果不欠他的,我們的錢會回來的。”
2萬5千元對我來說不是個小數目,但是我沒有動心。修煉人發生什麼事都是有原因的,這正好是去我的歡喜心和利益之心。我兒子因為相信法輪大法,所以對我說的話也認同。
不到1個月,我兒子上班的那個城市正好有一批樓房要賣,但只限本市民戶能買。那個時候想買個市民戶口,得靠拉關系、走後門,還得花10萬元錢。我兒子只花了1萬5千元,就買了個市民戶口,在他上班的那座城市裏買了1套樓房,只花了70萬,比商品房便宜的多。這是我兒子相信法輪大法好得到的福報。我兒子現在有了自己的公司,幹的還不錯。
按大法要求做不訛人
有一次,我出去倒臟水,馬路東邊有很多人讓我過去,我就過去了。剛過去,就看到黑雲布滿天空,緊接著打雷,我說:“要下雨了,趕快回家吧。”我看馬路上沒車,就往回走。在我什麼都不知道,也沒看見什麼的情況下,我從馬路東邊摔在了馬路西邊。
我只聽有人說:“快看看摔壞沒有!”原來我是被一個騎電動車的人撞了。我心裏說:“沒事。”我起來就回家了。一會兒,撞我的人到我家問:“摔壞沒有?不行就去醫院檢查一下。”我說:“沒事,因為我是煉功人。煉法輪功不只是身體好,還教人做好人。假如我要不煉功,今天這件事情,我就不是這樣對待了。”她連聲說:“我今天遇到好人了,謝謝你能寬容我。”我說:“你就謝謝大法師父吧!我沒事兒,你回去吧。”
有一天,有一男子到我家買東西,掏手機時帶出4百元錢,我當時沒看見。後來我去拿東西,看見沙發上有錢,我拿起來一看,在一塊卷著4百元錢。我想:“今天上午就是那個男子來過,沒別人來。”
過了幾天,那人又來了。我說:“我從沙發上撿到4百元錢,是不是你的?”他說:“是。”我把錢還給他,那人說:“你們煉功人就是不一樣。”我知道他接觸的同修很多,我就跟他說:“在單位上班,不要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他們都是好人,你要給自己做出一個正確的選擇。”他說:“謝謝!”
發稿:2026年5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