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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榮玲娜的真實情況

———— 所謂“赴英國打工女遭迫害兩年”謊言出籠的內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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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國法輪功學員

【新生1月21日訊】前言

近日,中國大陸的各大網站都刊登了所謂關於《吉林赴英國打工女遭法輪功分子迫害兩年》的文章。這是自1999 年中共江澤民集團迫害法輪功以來,又一起誣蔑、抹黑法輪功學員的扭曲事實的假新聞。象所有企圖栽贓陷害法輪功的文章一樣,這個“故事”也是惡意編造、漏洞百出、前後矛盾的。作為此事的知情者,現在就我們所知道的情況,還原一個真實的榮玲娜(《吉》文中化名榮娜)。

榮玲娜回國後不久,中共就炮制出了所謂《吉林赴英國打工女遭法輪功分子迫害兩年》。不論是利益的誘惑,還是中共的威逼和強迫,或是中共的蓄意造假,榮玲娜的“故事”是違背事實和她的良心的。有一點可以肯定,中共對法輪功的迫害是榮玲娜悲劇的根源。

一、國內得法,國外繼續修煉

《吉》文中試圖給讀者一種錯誤印象,好象榮玲娜在去英國前未接觸過法輪功。事實上,法輪大法在中國國內洪傳之際,1997年榮玲娜開始修煉法輪功(有照片為證)。在1999年中共對法輪功迫害發生後,榮玲娜出於害怕,基本上放棄了修煉。但是她知道法輪功好,2003年6月出國時,她偷偷的把大法書籍帶到了英國。在國外自由的土地上,她想修煉的心又重新萌生了。一日她自己在公園裏煉功,偶然遇到一位法輪功學員的親屬,榮玲娜非常高興,從那時起,她和愛丁堡的法輪功學員們一起修煉。

那段日子是榮玲娜很愛回憶的時光。後來她多次和別的法輪功學員說起,那時她感到非常充實、快樂。她曾多次拿出日記讀道:“我終於又能夠學法煉功了!”

二、轉換身份未果

榮玲娜來到英國時,持的是為期半年的商務簽證,而不是象《吉》文中所說的“打工簽證”。這種商務簽證在英國是沒有資格打工的。事實上她來到英國後一直在餐館和其它地方非法打工。商務簽證半年過期後,她一直非法滯留,繼續打黑工。在修煉法輪功的過程中,有法輪功學員不斷規勸她。因為法輪功修煉是以“真善忍”為原則的,除煉功外,修煉者還應該嚴格要求自己的心性,做一個好人,其中包括遵守各國的法律。榮玲娜也願意有一個正當的合法的身份,於是她求助於愛丁堡的法輪功學員遲紅帆。遲幫她找律師想轉換成學生簽證(當時也有人勸她申請庇護,但是考慮到申請庇護就不能打工,因而她沒有申請),可是中國不屬於能夠直接轉簽證的國家,交了800英鎊律師費也未能成功轉換身份。後來又找到另一個律師想轉換成工作簽證,結果也未能實現。至於《吉》文中提到的所謂“遲紅帆以續簽為名騙光我的錢”,完全與事實相悖。

三、面臨被遣返回國受迫害的壓力

在2004年,榮玲娜由於非法打工被警方拘捕。在面臨被遣返的緊要關頭,她聲稱自己是法輪功學員,申請政治避難。這時倫敦法輪功學員莫正芳(不是象《吉》文中所說的是律師)對她伸出了援助之手。可是榮玲娜不願意住在政府提供的難民住所,而願意住在法輪功學員家裏,曾經先後有幾個法輪功學員善意的收留她在家裏居住過,最後落腳在倫敦法輪功學員夏澤家裏。

在等待英國內政部批準難民的日子裏,她還想去愛丁堡繼續打工,2005年8月她一人乘火車到了愛丁堡,遊蕩在街頭,直至昏倒。警察調查後發現她在英國沒有合法身份,於是榮玲娜第二次被捕。在登上被遣返回中國的飛機前,她一邊掙紮一邊用不流利的英語喊:“中國迫害法輪功!”“我不要回中國!”移民局的工作人員於是臨時作罷。

後來,榮玲娜說她吃不慣遣返中心的食物,要求把她保釋出去,夏澤好心做了她的保人,她在2005年9月9日被釋放。根據法庭的命令,榮玲娜每天必須待在夏澤家裏。此間,榮玲娜的生活費基本由夏澤和另一位法輪功學員托尼負擔。

在等待難民身份批準的日子裏,由於面臨會被遣返回中國遭受迫害的巨大壓力,榮玲娜的心態越來越不穩。以前曾有德國的法輪功學員姜仁政在申請難民失敗後,被遣返回中國,隨即遭到中共的殘酷迫害,被勞教3年。榮玲娜非常擔心一旦被遣返回國,會遭到同樣的命運。最終,在巨大的壓力和害怕回國遭受迫害的精神恐怖下,榮玲娜選擇了放棄修煉,走進中共駐倫敦大使館要求回國。

四、中共對法輪功的迫害是榮悲劇的根源

榮玲娜事件的核心就是中共對法輪功的迫害給許多中國人造成的巨大傷害。如果沒有對法輪功的非法迫害,榮玲娜可能還在繼續她的修煉,不用為偷偷把大法書帶出國而害怕,也不用擔心萬一難民申請失敗,被遣返回國後將面臨的可怕處境。在壓力下,最終她選擇了回國,並且告訴夏澤:“我不想練了。”這其實是中共對法輪功的殘酷迫害在她心中引發的巨大恐懼,令她做出了這樣的選擇。而且,如果沒有這場非法的迫害,她即使回國後,也不必擔心自己的“安全”,無須協助中共的造謠媒體,不僅欺騙國內的同胞,也深深傷害那些曾好心幫助過她的法輪功學員們。

至於《吉》文中提到的所謂榮被“限制在家中強迫煉功”,“以監護人身份控制自由”等,更是明眼人一眼就能識穿的謊言。法輪功學員都是自願修煉,來去自由。英國是法治國家,沒有人會、也沒有人能夠強迫別人煉法輪功。如果是被限制自由,只要在大街上隨便呼救,或打呼救電話,英國警方就會趕來營救。如果真有這樣的事情發生,英國本國的媒體也早就會報道出來。中共媒體把自己的黑社會的情形強加在西方自由國家,不僅欺騙不了了解真相的中國老百姓,在國際上也會讓人貽笑大方。夏澤作為榮玲娜的保人支付保釋金,給她提供食宿,法輪功學員還交納了2000英鎊的律師費,才把她保釋出來。《吉》文所謂“控制飲食相威脅”、“將大使館團團圍住”之類的胡言亂語,更猶如邪惡中共的自曝癔語,不值一駁,不再贅述。

《吉》文中所有提到的法輪功修煉者,對新浪、搜狐和其它刊登該文的中共媒體對他們個人名譽的誹謗,表示保持起訴到國際法庭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