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偉狀告石家莊市政府 法院拒立案
打印機版 | 【投稿/反饋】 【新生1月5日訊】(大紀元記者郭若報道)2004年12月,石家莊市居民黃偉委譚北京晟智律師事務所向石家莊市法院以“行政不作為”罪狀告石家莊市政府,起訴狀中請求法院判令被告履行作為義務,依法撤銷該市勞動教養委員會對黃偉勞動教養的決定,並承擔本案訴訟費用。黃偉,大專學歷。1999年被以“利用邪教組織、破壞國家法律實施”為由勞教三年。在勞教所裏為了逼迫他寫四書(揭批書、悔過書、保證書、決心書),曾連續多天不讓他睡覺。
三年後期滿釋放時,黃偉頭發已半白,頭上還多了幾處傷疤。那時是2002年底,他34歲。
黃熱愛生活,本份做人,雖曾遭受諸多不公與折磨依然無怨無恨。回歸社會後,他在朋友的資助下,以超出常人想像的勤奮經營外貿服裝及醫藥代理。初步奠定了較好的經營基礎,清貧的一家人卻也其樂融融。正當他充滿熱情,滿懷信心加大投入,擴大業務量時,卻再次無端被抓。
2004年4月13日早七時半,黃偉像往常一樣送孩子去幼兒園,剛走出幼兒園準備去上班的他被四名不明身份者強行帶走。在國保辦公室裏,他被搜身,自行車及隨身攜帶的所有物品、現金被扣留,隨後被送進看守所關押。
黃偉被關押38天後,公安機關因不願擔當超期羈押的名聲,又將其從看守所押至公安留置室。黃要求他們出示手續,警察口出不遜:“你哪他媽那麼多廢話,對法輪功根本就不講法律,你上車也得上,不上也得上……” 另一名比較和藹的警察向黃“解釋”:“你說的話也不無道理,我們執法是應該有手續的,可在法輪功的問題上要完全用法律條文套的話,那就沒法辦,希望你理解並配合我們的工作……。”同來的幾個聯防員粗暴地把黃塞進汽車,並戴上手銬。在公安留置室,黃又被關押了15天。
至此,公安在未辦任何手續、未告知任何事由、不容做任何陳述及申辯的情況下再次法外剝奪了黃偉的人身自由。期間,又私自搜查了黃的家。
5月21日,兩名辦案人員(穿便衣)為黃作“訊問筆錄”。黃一開始就誠懇地表示,非常渴望向政府各部門及公安機關反映真實情況,早結束這樁冤假錯案。可他們根本不聽黃的陳述,只是按照他們事先準備好的幾個問題作筆錄。黃問及辦案人員的單位及姓名,得到的回答是“我們在審你,而不是被你審”。黃再問:“為甚麼抓我”,答曰:“你自己幹了甚麼你還不清楚嗎?” “那麼多人怎麼不抓,單單抓你?你自己好好想想吧”。
由於記錄的內容與實際談話內容風馬牛不相及,黃偉拒絕在筆錄上簽名,令其驚愕不已的是,“辦案”人員竟面無表情卻從容地當著他的面,在“訊問筆錄”上簽上了黃偉的名字,並自己在“黃偉”名字上按了手印。
6月3日,黃偉再度被宣判勞動教養三年。勞教決定書中沒有任何違法行為,較之前一次勞教,這次的罪名多了四個字--“拒不轉化”。
此後,黃偉要求復議及享受法律所授予公民的權利,每個要求申訴的環節都須付出多日絕食的慘痛代價,累計絕食天數達42天。
黃偉的妻子,畢業於河北輕化工學院服裝設計系的郝秋燕對丈夫被抓感到愕然。她在為丈夫寫的申訴信中說:“我本有一個幸福的家庭,可這一切已反覆的被無理破壞。我將用我的全部精力來為黃偉申訴,直到他獲得自由。”
起訴需要律師,郝秋燕詢問了當地多家律師事務所,均被告知“這種官司我們不會打。打也沒用。”無助的她偶然從網上看到北京有個維權律師高智晟,抱著一線希望,她向高律師請求幫助。12月27日,聖誕節剛過,黃家興奮地迎來了從北京來的高智晟、溫海波兩位律師,在隨後的兩天裏,看著他們在寒風中來回奔走於勞教管理部門、“610”辦公室、石家莊市兩級三個法院,結果是立案努力無果,兩位律師無奈地離開了石家莊。
新年要到了。鐵窗內外,黃偉在等待著,他年輕的妻子、6歲的兒子、年邁的父母也在巴巴地等待著--也許維權律師能想出個甚麼好法子?
發稿:2005年1月5日